璃上。
[0141]在一些實例中,駕駛者因害怕系統故障而不信任電子儀器。例如,一駕駛者無法完全信任一攝影機監視系統以看見車輛的周圍環境。駕駛者的擔心通常基于其無法知道一電子系統是否失效直到該電子系統已經失效。在一些情況中,電子警示系統及/或攝影機系統需要信號處理時間(例如I秒至2秒),其可產生警示延遲且可產生用于一車輛的駕駛者的危險資訊延遲。例如,以每小時65英里行駛的一車輛將在2秒內駛過約190英尺。因此,2秒的警示延遲可使高速駕駛一車輛的一駕駛者身處一潛在危險情境。
[0142]在一些情況中,使用是一鏡面(例如一凸面鏡)的一顯示器10可為有利的。此一鏡面系統可降低車輛的駕駛者對視覺化系統失去信任的可能性。
[0143]盡管已在某些較佳實施例及實例的內文中揭示視覺化系統,但熟悉技術者應了解,本發明延伸超過此特定揭示的實施例而至視覺化系統的其他替代實施例及/或使用及其明顯的修改方案及等效方案。另外,盡管已詳細展示及描述視覺化系統的諸多變型,但熟悉技術者將基于此揭示而容易地明白落于本發明的范疇內的其他修改方案。亦可預期,可進行實施例的具體特征及態樣的各種組合或次組合,且實施例的具體特征及態樣的各種組合或次組合仍落于本發明的范疇內。因此,應了解,此揭示實施例的各種特征及態樣可經彼此組合或取代以形成所揭示視覺化系統的不同模式。故,本文所揭示的本發明的范疇不應受限于上文所描述的特定揭示實施例,而應僅取決于以下權利要求的公正解讀。
【主權項】
1.一種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顯示裝置,其附接至該車輛的一部分而在一駕駛者觀看位置前面,該顯示裝置具有一寬度,該顯示裝置具有小于該車輛的擋風玻璃的一高度的一高度,該顯示裝置具有面向該駕駛者觀看位置的一顯示部分; 其中自該駕駛者觀看位置,該顯示裝置顯示一至少180度實質上后視野,且其中該顯示裝置后方的環境的該至少180度實質上后視野與自該駕駛者觀看位置的一至少180度前視野重疊。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附接至該車輛的一部分的一影像擷取裝置,該影像擷取裝置經組態以擷取該顯示裝置后方的一環境的一 180度無縫視野。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影像擷取裝置連接至該顯示裝置。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影像擷取裝置是一攝影機。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顯示裝置是一凸面鏡。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后視野是無縫的。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后視野不失真。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至少180度實質上后視野是垂直于該車輛的一中心線。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顯示裝置是附接至該車輛的擋風玻璃。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從該駕駛者觀看位置,該顯示裝置經組態以顯示該車輛的一左側上的至少一駕駛車道及該車輛一右側上的至少一駕駛車道。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從該駕駛者觀看位置,該顯示裝置經組態以顯示該顯示器后面的該車輛的該左側上的至少兩個駕駛車道及該顯示器后面的該車輛的該右側上的至少兩個駕駛車道。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從該駕駛者觀看位置,該顯示裝置經組態以顯示該顯示裝置所附接的該車輛后面及鄰近處的行駛車輛的一位置及一方向。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從該駕駛者觀看位置,該顯示裝置顯示: 一右后視野,其定義于該顯示裝置中所顯示的該車輛的一后車窗的一右邊緣與該顯示裝置右邊且與該顯示裝置成橫向的一觀看方向之間; 一左后視野,其定義于該顯示裝置中所顯示的該車輛的一后車窗的一左邊緣與該顯示裝置左邊且與該顯示裝置成橫向的一觀看方向之間;及 一后駕駛觀點視野,其位于該左后視野與該右后視野之間。14.一種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凸面鏡,其附接至該車輛的一部分而在一駕駛者觀看位置前面,該凸面鏡具有一寬度,該凸面鏡具有小于該車輛的擋風玻璃的一高度的一高度,該凸面鏡具有面向該駕駛者觀看位置的一反射表面; 其中該反射表面從該駕駛者觀看位置顯示實質上位于該顯示裝置后方的一環境的一至少180度視野。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視野是無縫的。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視野不失真。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凸面鏡具有一固定的曲率半徑。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凸面鏡是安裝至該車輛的擋風玻璃的一內部。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凸面鏡是安裝于該駕駛者觀看位置上方。20.一種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顯示裝置,其位于該車輛內側,該顯示裝置具有一寬度,該顯示裝置具有小于該車輛的擋風玻璃的一高度的一高度,該顯示裝置具有面向一駕駛者觀看位置的一顯示部分; 其中該顯示部分從該駕駛者觀看位置顯示該顯示裝置后方的一至少180度后視野。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顯示裝置后方的環境的該至少180度后視野與該駕駛者觀看位置前方的從該駕駛者觀看位置的一至少180度前視野重疊。22.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與該顯示裝置成橫向且位于該顯示裝置后方的環境的該至少180度后視野是無縫的。23.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與該顯示裝置成橫向且位于該顯示裝置后方的環境的該至少180度后視野不失真。24.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顯示裝置定位于該駕駛者觀看位置前面。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顯示裝置后方的該至少180度后視野包含該車輛的該駕駛者的一視野。26.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特征在于,該顯示裝置后方的該至少180度后視野包含該車輛的內部的一部分。27.—種防止一車輛與其周圍環境之間碰撞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將一凸面鏡附接至一車輛的部分而在一駕駛者觀看位置前面,該凸面鏡具有小于該車輛的一擋風玻璃的一高度的一高度及一寬度;及 定向該凸面鏡,以從該駕駛者觀看位置產生實質上位于該凸面鏡后方的環境的一至少180度實質上后視野,其中該顯示裝置的后方的環境的該至少180度實質上后視野與觀看點前方的從該駕駛者觀看位置的一至少180度實質上前視野一起形成一 360度駕駛視野。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防止一車輛與其周圍環境之間碰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后視野不失真。29.如權利要求27所述防止一車輛與其周圍環境之間碰撞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后視野是無縫的。30.一種產生一駕駛者的一無縫360度全感知駕駛環境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 在一駕駛者車輛的一內部中顯示該駕駛者前面的一無縫180度全后視野; 融接該無縫180度全后視野與該駕駛者的一無縫180度全前視野,以形成相對于該駕駛者的一無縫360度全感知駕駛視野;及 通過該無縫360度全感知駕駛視野,通過與該駕駛者車輛周圍的一或多個移動車輛相關的從該駕駛者視角的定位來判定該駕駛者車輛的一定向、方位及位置,使得該駕駛者能夠精確追蹤且精確定位該駕駛者車輛的位置及方向,及該駕駛者車輛周圍的每個其他移動車輛的位置及方向,以相對于該駕駛者車輛周圍的該等移動車輛的位置及方向而視覺上適當且安全地維持及調整一駕駛者的車輛位置及方向以安全駕駛。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產生一駕駛者的一無縫360度全感知駕駛環境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融接該無縫180度全后視野與該駕駛者的一無縫180度全前視野進一步包括以下的一步驟:當融接該無縫180度全后視野與該無縫180度全前視野時,形成用于該無縫360度全感知駕駛視野的一重疊視覺部分,使得當一移動車輛出現于該重疊視覺部分中時,可在該無縫180度全后視野及該無縫180度全前視野兩者中看見該移動車輛。32.一種用于一駕駛者車輛的視覺定位定向導航系統,其包括: 一顯示器,其經調適以安裝于該車輛的一內部中的該車輛的一駕駛者前面的一位置處,該顯示器顯示一無縫180度全后視野,該無縫180度全后視野用于供該駕駛者車輛中的該駕駛者觀看且用于與該駕駛者的一無縫180度全前視野融接,以形成相對于該駕駛者的一無縫360度全感知駕駛視野;及 一引導配置,其顯示于該顯示器的該無縫180度全后視野中,以通過與該駕駛者車輛周圍的一或多個移動車輛相關的從該駕駛者視角的定位來判定該駕駛者車輛的一定向、方位及位置; 其中該駕駛者能夠精確追蹤且精確定位該駕駛者車輛的位置及該駕駛者車輛周圍的每個其他移動車輛的位置,以相對于該駕駛者車輛周圍的移動車輛的位置而視覺上適當且安全地維持及調整一駕駛者的車輛位置以安全駕駛。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用于一駕駛者車輛的視覺定位定向導航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引導配置包含一重疊視覺部分,當融接該無縫180度全后視野與該無縫180度全前視野時,該重疊視覺部分用于該無縫360度全感知駕駛視野,使得該重疊視覺部分經調適以能夠在該移動車輛出現于該重疊視覺部分中時,在該無縫180度全后視野及該無縫180度全前視野兩者中看見該移動車輛。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用于一車輛的視覺化系統,其用于允許一車輛的一駕駛者觀察其車輛及周圍環境的一180度后視野。該視覺化系統可包含提供一180度實質上后視野的一顯示裝置。該180度實質上后視野可為無縫及/或不失真的。該顯示裝置可定位于該車輛內的該駕駛者前面。該顯示裝置可安裝于該車輛的一擋風玻璃的內側表面上。當該駕駛者坐在該車輛的駕駛座上時,該顯示裝置的至少一部分可定位于該車輛的該駕駛者的眼睛上方。
【IPC分類】B60R1/00, G01C21/26, B60W30/00, B60R1/08
【公開號】CN105431330
【申請號】CN201480023838
【發明人】周爾揚
【申請人】周爾揚 (周爾揚可撤銷信托之受托人)
【公開日】2016年3月23日
【申請日】2014年3月5日
【公告號】CA2906418A1, EP2969651A1, US20140307093, US20140307343, WO2014149788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