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示例實施例涉及有機發光顯示設備。更具體地,示例實施例涉及透明有機發光顯示設備。
【背景技術】
[0002]顯示器包括發射光以形成圖像的多個像素。OLED顯示器的像素包括有機發光二極管(OLED)。OLED發射具有取決于OLED的發光層中所包括的有機材料的類型的波長的光。例如,OLED可以包括不同類型的有機材料以便發射紅、綠和藍色光中的一種。OLED顯示器混合OLED所發射的具有不同顏色的光以形成彩色圖像。近來,已經研究了具有預定透射率的OLED顯示器。
【發明內容】
[0003]示例實施例提供在顯示區域和外圍區域之間具有不可識別的界面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
[0004]示例實施例提供在顯示區域和外圍區域之間具有不可識別的界面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制造方法。
[0005]根據示例實施例,提供一種具有顯示區域和圍繞所述顯示區域的至少一側的第一外圍區域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包括第一基板、位于所述第一基板上的多個像素和位于所述第一基板上且位于所述第一外圍區域中的驅動電路,所述多個像素被包括在所述顯示區域中,所述多個像素中的至少一個包括有機發光元件,其中所述像素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第一透射部和至少一個發光部,并且所述第一外圍區域包括至少一個第二透射部。
[0006]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圍繞所述顯示區域的不設置所述第一外圍區域的至少一側的第二外圍區域。
[0007]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外圍區域可以完全圍繞所述顯示區域的一側。
[0008]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外圍區域可以部分圍繞所述顯示區域的一側。
[0009]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外圍區域和所述顯示區域可以具有相同的透射率。
[0010]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外圍區域可以具有比所述顯示區域的透射率低的透射率。
[0011 ] 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基板的邊緣處的圍繞所述第一外圍區域的第三外圍區域。所述第三外圍區域可以具有比所述第一外圍區域的透射率高的透射率。
[0012]在示例實施例中,每個第一透射部的面積可以等于每個第二透射部的面積。
[0013]在示例實施例中,每個第二透射部的面積可以小于每個第一透射部的面積。
[0014]在示例實施例中,每個第二透射部的面積可以大于每個第一透射部的面積。
[0015]在示例實施例中,相鄰的第二透射部之間的節距可以等于相鄰的第一透射部之間的節距。
[0016]在示例實施例中,相鄰的第二透射部之間的節距可以大于相鄰的第一透射部之間的節距。
[0017]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與所述第一基板相對的第二基板、設置在所述第二基板上的黑矩陣和設置在所述第二基板上的濾色器。
[0018]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黑矩陣可以暴露所述第一透射部、所述第二透射部和所述至少一個發光部。所述濾色器可以與所述至少一個發光部重疊。
[0019]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的空間處的填充物。
[0020]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的側面上的固定構件。所述固定構件可以保持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
[0021 ] 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覆蓋所述有機發光元件和所述驅動電路的封裝結構。
[0022]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封裝結構可以包括被順序且交替堆疊的至少一個有機層和至少一個無機層。
[0023]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封裝結構可以包括至少一個無機層。
[0024]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封裝結構可以包括至少一個無機層。
[0025]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驅動電路可以包括掃描驅動電路和/或發光控制電路。
[0026]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驅動電路可以包括掃描線和發光控制線。
[0027]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透射部可以包括多個第二透射部,并且所述多個第二透射部可以被布置在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上。所述第一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可以基本上平行于所述第一基板的頂表面,并且可以基本上彼此垂直。
[0028]根據示例實施例,提供一種具有顯示區域和圍繞所述顯示區域的至少一側的第一外圍區域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包括:第一下基板;位于所述第一下基板上的多個像素,所述多個像素被包括在所述顯示區域中,所述多個像素中的至少一個包括有機發光元件;位于所述第一下基板上且位于所述第一外圍區域中的驅動電路;與所述第一下基板鄰近的第二下基板,所述第二下基板具有與所述第一下基板的結構相同的結構;以及與所述第一下基板和所述第二下基板重疊的上基板。所述像素中的至少一個包括第一透射部和至少一個發光部,并且所述第一外圍區域包括至少一個第二透射部。
[0029]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上基板上的黑矩陣和設置在所述上基板上的濾色器。
[0030]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黑矩陣可以暴露所述第一透射部、所述第二透射部和所述至少一個發光部,并可以覆蓋所述第一下基板和所述第二下基板之間的間隙。所述濾色器可以與所述至少一個發光部重疊。
[0031]在示例實施例中,所述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可以進一步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下基板和所述第二下基板之間的密封件。所述密封件可以保持所述第一下基板和所述第二下基板。
【附圖說明】
[0032]通過結合附圖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詳細描述,特征將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而變得明顯,附圖中:
[0033]圖1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平面圖;
[0034]圖2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平面圖;
[0035]圖3示出圖1的區域(E)的放大平面圖;
[0036]圖4示出沿圖3的線A-A’的剖視圖;
[0037]圖5至12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制造方法中的各階段的剖視圖;
[0038]圖13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剖視圖;
[0039]圖14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平面圖;
[0040]圖15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圖14的區域(E)的放大平面圖;
[0041]圖16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圖1的區域(E)的放大平面圖;
[0042]圖17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圖1的區域(E)的放大平面圖;
[0043]圖18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圖1的區域(E)的放大平面圖;
[0044]圖19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平面圖;
[0045]圖20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圖19的區域(E)的放大平面圖;
[0046]圖21示出沿圖20的線B-B’的剖視圖;
[0047]圖22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平面圖;以及
[0048]圖23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平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9]現在將在以下結合附圖更充分地描述示例實施例,然而,這些實施例可以以不同的形式體現,并且不應當被理解為限于這里所記載的實施例。相反,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在于使該公開內容全面且完整,并且向本領域技術人員充分地傳達示例性實施方式。
[0050]在附圖中,層和區域的尺寸可能為了圖示清晰而被放大。可以理解,當提及一元件或層位于另一元件或層“上”或者“連接至”或“聯接至”另一元件或層時,該元件或層可以直接位于其它元件或層上或者直接連接至或聯接至其它元件或層,或者可以存在中間元件或層。相反,當提及一元件“直接”位于另一元件或層“上”或者“直接連接至”或“直接聯接至”另一元件或層時,不存在中間元件或層。相同的附圖標記始終指代相同的元件。這里所使用的詞語“和/或”包括所列出的相關聯項目中的一個或多個的任意和所有組合。
[0051]可以理解,盡管這里可以使用詞語第一、第二、第三等來描述各種元件、部件、區域、層和/或部分,但這些元件、部件、區域、層和/或部分不應當受限于這些詞語。這些詞語僅用于將一個元件、部件、區域、層或部分與另一元件、部分、區域、層或部分區分開來。因此,以下所討論的第一元件、部件、區域、層或部分可以被命名為第二元件、部件、區域、層或部分,而不超出示例實施例的教導。
[0052]為了易于描述,這里可以使用空間上相對的詞語,例如“下面”、“下方”、“下”、“上方”和“上”等,以描述如圖中所示的一個元件或特征與另一元件或特征(或其它元件或特征)的關系。可以理解,空間上相對的詞語意在除圖中描繪的定向之外還包含處于使用中或操作中的設備的不同定向。例如,如果圖中的設備翻轉,則被描述為在其它元件或特征“下方”或“下面”的元件就會被定向為位于其它元件或特征“上方”。因此,示例性詞語“下方”可以包含上方和下方兩個定向。設備可以以其它方式定向(旋轉90度或以其它定向),并且這里使用的空間上相對的描述語言被相應地解釋。
[0053]這里所使用的術語的目的僅在于描述特定的示例實施例,并不意在限制示例實施例。這里所使用的單數形式“一”和“該”同樣意在包括復數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給出其它指示。進一步可以理解,詞語“包括”和/或“包含”在本說明書中使用時指明存在所陳述的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件和/或部件,但不排除一個或多個其它特征、整體、步驟、操作、元件、部件和/或其組合的存在或附加。
[0054]這里參考是理想化的示例實施例(及中間結構)的示意性圖示的剖視圖來描述示例實施例。因此,由于例如制造技術和/或容限而導致的圖示形狀的改變是可以預期的。所以,示例實施例不應當被解釋為限于這里所圖示的區域的特定形狀,而是包括由于例如制造而導致的形狀的偏差。圖中所示的區域本質上是示意性的,并且它們的形狀并不意在示出設備的區域的實際形狀,也不意在限制示例實施例的范圍。
[0055]除非有其它定義,這里所使用的所有詞語(包括技術術語和科學術語)具有與示例實施例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通常的理解相同的含義。進一步可以理解,諸如那些在常用詞典中定義的詞語應當被解釋為具有與其在相關領域的背景中相一致的含義,而不應以理想化的或完全形式的意義來解釋,除非這里明確進行了這種限定。
[0056]下文中將參照附圖具體解釋示例實施例。
[0057]圖1至4示出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平面圖和剖視圖。即,圖1是根據一些示例實施例的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示意性平面圖,并且圖2是圖1中有機發光顯示設備的詳細平面圖。圖3示出圖1的區域(E)的放大平面圖,并且圖4是沿著圖3的線A-A’的剖視圖。
[0058]參見圖1,有機發光顯示設備包括顯示區域(I )、第一外圍區域(II )和第二外圍區域(III)。因此,第一基板100也可以被劃分為顯示區域(I )、第一外圍區域(II )和第二外圍區域(III)。第一基板100可以具有取決于有機發光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