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至緩沖體36的上部的上側聯接部分,在引導支撐部35配備比上側聯接部分更位于下方并聯接至緩沖體36的下部的下部聯接部分,以拉伸狀態配備緩沖體36。
[0039](4)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由橡膠材料構成緩沖體36,但也可以由螺旋彈簧等其他彈性部件構成緩沖體36。另外,作為緩沖體36,也可以設置減震器等衰減裝置。
[0040](5)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在升降體31裝卸自由地構成有承載部分44,可通過使承載部分44脫離而從開口的開口部對緩沖體36進行維護作業。可是,也可以在升降體31的側面部分設置開閉自由的蓋體,通過打開操作蓋體而從開口的開口部對緩沖體36進行維護作業。
[0041](6)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使物品搬送車為在行駛軌道2的下方具備升降支撐部的頂棚搬送車I。可是,也可以使物品搬送車為在行駛軌道2的上方具備升降支撐部的頂棚搬送車I。另外,作為物品搬送車,也可以為在地面上或鋪設于地面的行駛軌道2上行駛的地面搬送車。
[0042]以下,簡單地說明上述中說明的物品搬送設備的概要。
[0043]鑒于上述的物品搬送車,作為一個方式,具備:
行駛體,沿著行駛路徑行駛;
支撐體,懸掛支撐搬送物;以及
升降用驅動部,使所述支撐體相對于所述行駛體而升降,
所述支撐體具備:
升降部,由所述升降用驅動部升降;
搬送物支撐部,支撐所述搬送物的被支撐部;以及
支撐用驅動部,使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在支撐用位置與退避用位置之間移動,
所述支撐用位置是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存在于所述被支撐部的正下方的位置,
所述退避用位置是使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從所述被支撐部的正下方退避的位置,
所述支撐體還具備:
引導支撐部,支撐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并且將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在所述支撐用位置和所述退避用位置移動自由地引導;和
緩沖體,配置于所述升降部與所述引導支撐部之間,承受包括所述搬送物支撐部的負荷的所述引導支撐部的負荷,并且沿上下方向彈性變形自由。
[0044]依據該構成,由于緩沖體位于支撐搬送物支撐部的引導支撐部與升降部之間,因而通過由緩沖體吸收行駛體行駛時的升降部的振動和升降部升降時的升降部的振動,從而能夠抑制傳遞至由搬送物支撐部支撐的搬送物的振動。另外,例如像專利文獻I那樣,緩沖體不是配備于搬送物支撐部的上面,而是配備于升降部與引導支撐部之間。結果,與在搬送物支撐部的上面具備緩沖體的情況相比,能夠使搬送物支撐部沿上下方向較薄地形成。因此,在為了由搬送物支撐部支撐搬送物的被支撐部而使搬送物支撐部從退避用位置移動至支撐用位置時,能夠使搬送物支撐部難以與搬送物的被支撐部干涉。即,在升降部與引導支撐部之間以承受引導支撐部的負荷的狀態配備緩沖體,由此,能夠抑制在行駛體行駛時和升降部升降時傳遞至搬送物的振動,同時能夠使搬送物支撐部難以與搬送物的被支撐部干涉。
[0045]在此,優選地,設置有限制所述引導支撐部相對于所述升降部沿著水平方向移動的水平限制體。
[0046]依據該構成,由于由水平限制體限制引導支撐部相對于升降部沿水平方向移動,因而在使升降部升降而移載物品時,引導支撐部和搬送物支撐部以及由搬送物支撐部支撐的物品難以沿水平方向移動,因此,容易將升降部的升降導致的物品的移載移載至適當的位置。
[0047]另外,優選地,所述升降部具備承載支撐所述緩沖體的承載部分,所述引導支撐部具備比所述承載部分更位于上方并由所述緩沖體承載支撐的被承載部分,所述搬送物支撐部比所述升降部更位于下方。例如,作為一個方式,優選地,所述引導支撐部具備沿著水平方向的板狀的基框、沿水平方向沿著所述基框上設置的直線軌道、沿著所述直線軌道被引導支撐的引導部件、以及將水平部所述搬送物支撐部與所述引導部件聯接的聯接部件,所述聯接部件具有聯接至所述引導部件且沿著水平方向的肩部、和從所述肩部彎曲至下方并聯接至所述搬送物支撐部的上臂部,所述升降體以將所述引導支撐部的至少一部分包括在內的箱狀形成,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從設置于箱狀的所述升降體的底面部的孔突出至下方,所述承載部分設置于所述升降體的所述底面部,所述被承載部分設置于所述基框。
[0048]依據該構成,緩沖體以壓縮狀態配備于升降部的承載部分與引導支撐部的被承載部分之間。因此,與將緩沖體以拉伸狀態設置于升降部的承載部分與引導支撐部的被承載部分之間的情況相比,相對于承載部分和被承載部分的安裝強度較小即可,因而緩沖體的設置變得容易。
[0049]另外,優選地,所述升降部裝卸自由地配備所述承載部分。
[0050]依據該構成,通過使承載部分從升降部脫離,從而能夠將緩沖體與使緩沖體的下方開放或脫離的承載部分一起一體地拆卸,因而可容易地進行緩沖體的更換等對于緩沖體的維護作業。
【主權項】
1.一種物品搬送車,具備以下的部件: 行駛體,沿著行駛路徑行駛; 支撐體,懸掛支撐搬送物;以及 升降用驅動部,使所述支撐體相對于所述行駛體升降, 在此,所述支撐體具備: 升降部,由所述升降用驅動部升降; 搬送物支撐部,支撐所述搬送物的被支撐部;以及 支撐用驅動部,使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在支撐用位置與退避用位置之間移動, 所述支撐用位置是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存在于所述被支撐部的正下方的位置, 所述退避用位置是使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從所述被支撐部的正下方退避的位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體還具備: 引導支撐部,支撐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并且在所述支撐用位置和所述退避用位置移動自由地引導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和 緩沖體,配置于所述升降部與所述引導支撐部之間,承受包括所述搬送物支撐部的負荷的所述引導支撐部的負荷,并且沿上下方向彈性變形自由。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搬送車,其特征在于,設置有限制所述引導支撐部相對于所述升降部沿著水平方向移動的水平限制體。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物品搬送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升降部具備承載支撐所述緩沖體的承載部分, 所述引導支撐部具備比所述承載部分更位于上方并由所述緩沖體承載支撐的被承載部分, 所述搬送物支撐部比所述升降部更位于下方。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物品搬送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引導支撐部具備沿著水平方向的板狀的基框、沿水平方向沿著所述基框上設置的直線軌道、沿著所述直線軌道被引導支撐的引導部件、以及將所述搬送物支撐部與所述引導部件聯接的聯接部件, 所述聯接部件具有聯接至所述引導部件且沿著水平方向的肩部、和從所述肩部彎曲至下方并聯接至所述搬送物支撐部的上臂部, 所述升降體以將所述引導支撐部的至少一部分包括在內的箱狀形成, 所述搬送物支撐部從設置于箱狀的所述升降體的底面部的孔突出至下方, 所述承載部分設置于所述升降體的所述底面部, 所述被承載部分設置于所述基框。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物品搬送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部裝卸自由地配備所述承載部分。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物品搬送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部裝卸自由地配備所述承載部分。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了在行駛體行駛時和升降部升降時能夠降低傳遞至搬送物的振動同時搬送物支撐部難以與搬送物的被支撐部干涉的物品搬送車。在相對于行駛體升降的支撐體(23),具備:引導支撐部(35),在支撐用位置和退避用位置移動自由地引導支撐搬送物支撐部(32),該搬送物支撐部(32)支撐搬送物(6)的被支撐部(9);和緩沖體(36),位于升降部(31)與引導支撐部(35)之間,承受引導支撐部(35)的負荷,沿上下方向彈性變形自由。
【IPC分類】B65G1/04
【公開號】CN105584768
【申請號】CN201510768998
【發明人】富田大地
【申請人】株式會社大福
【公開日】2016年5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2日
【公告號】US20160133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