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過限制原料中的糖類含量可得到不僅是嘌呤體、糖類含量也被控制為較低水平的非發酵啤 酒樣發泡性飲料。作為本發明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優選糖類濃度為0. 5g/100mL以 下,更優選為低于〇. 5g/100mL。例如通過不添加糖自身作為原料,可將飲料中所含的糖類控 制為源自于色素及酸味劑、苦味劑等的這一點點的量。
[0082] 本發明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例如可通過混合各原料的方法(配制法)來制 造。具體而言,可通過具有以下工序(a)~(b)的制造方法來制造。
[0083] (a)通過混合酸味劑、色素及起泡劑來制備混合液的工序;及(b)在通過上述工序 (a)所得到的混合液中加入二氧化碳的工序。
[0084] 首先,在工序(a)中,通過混合酸味劑、色素及起泡劑來制備混合液。此時,在該工 序中也可以添加香味成分及苦味劑、甜味系氨基酸等。在工序(a)中,優選制備混合二氧化 碳以外的全部原料而成的混合液。混合各原料的順序并沒有特別限定。可以在原料水溶 液中同時添加全部的原料,也可以使先添加的原料溶解后添加剩下的原料等來依次添加原 料。另外,例如可以在原料水溶液中混合固體(例如粉末狀及顆粒狀)的原料(例如香味 成分及色素、起泡劑)及醇,也可以預先將固體原料預先制成水溶液,將這些水溶液及醇、 根據需要的原料水混合。
[0085] 在工序(a)中所制備的混合液中產生不溶物的情況下,優選在工序(b)之前對該 混合液進行過濾等除去不溶物的處理。不溶物除去處理沒有特別限定,可以通過過濾法、離 心分離法等該技術領域中通常所使用的方法進行。在本發明中,不溶物優選過濾除去,更優 選通過娃藻土過濾除去。
[0086] 接著,作為工序(b),在通過工序(a)所得到的混合液中加入二氧化碳。由此,得到 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通過加入碳酸可賦予與啤酒同樣的清爽感。需要說明的是,二 氧化碳的添加可以通過常規方法進行。例如可以混合通過工序(a)所得到的混合液及碳酸 水,也可以在通過工序(a)所得到的混合液中直接加入二氧化碳使其混合。
[0087] 可以在添加二氧化碳后,進而對所得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進行過濾等除 去不溶物的處理。不溶物除去處理沒有特別限定,可以通過該技術領域中通常所使用的方 法進行。
[0088] 本發明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為在持泡及顏色這樣的外觀上重要的品質中 兼具保持充分的啤酒樣感覺和嘌呤體含量為〇. 2mg/100mL以下這2個特征的非常優選的飲 料,此外,可通過不具有發酵工序的所謂的配制法來制造,且也不需要活性炭處理等嘌呤體 除去工序。因此,本發明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在其制造中不需要大規模的吸附除去 設備,可大幅地降低成本和節約能源。
[0089] 實施例
[0090] 下面,示出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詳細地進行說明,但本發明并不限定于以下的 實施例。
[0091] [參考例1]
[0092] 對市售的啤酒類、非酒精性啤酒、燒酒類等進行嘌呤體分析。以市售品啤酒類 A(使用麥芽和啤酒花作為原料。有發酵。利用嘌呤體除去處理降低了嘌呤體含量的商品。)、 市售品啤酒類B(使用麥芽和啤酒花作為原料。有發酵。減少了嘌呤體含量的商品。)、市售 品非酒精性啤酒C (使用麥芽和啤酒花作為原料。未發酵。糖類含量:低于0. 5g/100mL)、市 售品非酒精性啤酒D(使用麥芽和啤酒花作為原料。未發酵。)、市售品非酒精性啤酒E(使 用麥芽和啤酒花作為原料。未發酵。)、市售品燒酒類F(未使用麥芽和啤酒花作為原料。含 有果肉。未發酵。)及市售品燒酒類G(未使用麥芽和啤酒花作為原料。含有果肉。未發 酵。)共7種為分析對象。
[0093] 各飲料中的嘌呤體含量在利用高氯酸的水解后通過使用了 LC-MS/MS的方法(日 本食品分析中心:"酒類的嘌呤體的微量分析指南")進行測定。在該測定方法中,關于腺嘌 呤、鳥嘌呤、黃嘌呤及次黃嘌呤各自的定量極限值為0. 02mg/100mL。
[0094] 將測定結果示于表1。該結果,作為啤酒樣發泡性飲料的市售品A~E均 使用麥芽和啤酒花。另外,在通過吸附處理除去嘌呤體的市售品A中,嘌呤體含量低 至0.1 lmg/lOOmL,但在未公開是否使用除去工序的市售品B~E中,嘌呤體含量為 0. 2mg/100mL以上。另外,在現有的技術中,顯示即使進行吸附除去工序也無法使飲料中的 嗓呤體含量降低至〇. 〇8mg/100mL以下。
[0095] 表 1
[0096]
【主權項】
1. 一種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含有起泡劑及色素,且嘌呤體濃度為 0? 2mg/100mL 以下。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是不使用麥芽作為原料而制造 的。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是不經嘌呤體除去工序而制 造的。
4. 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中,飲料的NIBHM值 為80以上。
5. 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中,飲料的色度為 2° EBC以上。
6. 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中,所述起泡劑為選 自大豆膳食纖維、大豆皂苷、皂樹皂苷、大豆肽及海藻酸酯中的1種以上。
7. 如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中,所述色素為焦糖 化反應物。
8. 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還含有選自3-甲 基-1- 丁醇、異戊酸、丫 -壬內酯、4-羥基-2, 5-二甲基-3-呋喃酮、2-乙酰基噻唑、4-乙烯 基愈創木酚、2-乙酰基-1-吡咯啉、2-丙基-1-吡咯啉、香葉烯、芳樟醇、0 -大馬烯酮、苯 乙醇、順-3-己烯醇、3-甲基-2- 丁烯-1-硫醇、甲硫醇及2-甲基-3-呋喃硫醇中的1種以 上化合物。
9. 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中, 作為谷物樣香味成分,其含有選自3-甲基-1-丁醇、異戊酸、y-壬內酯、4-羥 基-2, 5-二甲基-3-呋喃酮、2-乙酰基噻唑、4-乙烯基愈創木酚、2-乙酰基-1-吡咯啉及 2-丙基-1-吡咯啉中的1種以上化合物, 作為啤酒花樣香味成分,其含有選自香葉烯、芳樟醇、e -大馬烯酮、苯乙醇及順-3-己 烯醇中的1種以上化合物, 作為含硫香味成分,其含有選自3-甲基-2- 丁烯-1-硫醇、甲硫醇及2-甲基-3-呋喃 硫醇中的1種以上化合物。
10. 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還含有3-甲 基-1- 丁醇、異戊酸、丫 -壬內酯、4-羥基-2, 5-二甲基-3-呋喃酮、2-乙酰基噻唑、4-乙烯 基愈創木酚、2-乙酰基-1-吡咯啉、2-丙基-1-吡咯啉、香葉烯、芳樟醇、0 -大馬烯酮、苯 乙醇、順-3-己烯醇、3-甲基-2- 丁烯-1-硫醇、甲硫醇及2-甲基-3-呋喃硫醇。
11. 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還含有苦味劑。
12. 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還含有甜味系氨 基酸。
13. 如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含有酸味劑。
14. 如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還含有乙醇。
15. 如權利要求1~14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是不使用谷物或 啤酒花作為原料而制造的。
16. 如權利要求1~15中任一項所述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其中,糖類濃度為 0? 5g/100mL 以下。
17. -種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的制造方法,其制造嘌呤體濃度為0. 2mg/100mL以 下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 該方法包括: (a) 將酸味劑、色素及起泡劑混合而制備混合液的工序;及 (b) 在所述混合液中加入二氧化碳的工序。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盡管嘌呤體濃度非常低但仍保持“啤酒樣感覺”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及其制造方法。本發明的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具有下面的任一特征:含有起泡劑及色素,且嘌呤體濃度為0.2mg/100mL以下;所述非發酵啤酒樣發泡性飲料是不經嘌呤體除去工序而制造的;NIBEM值為80以上;色度為2°EBC以上;所述起泡劑為選自大豆膳食纖維、大豆皂苷、皂樹皂苷、大豆肽及海藻酸酯中的1種以上;所述色素為焦糖化反應物。
【IPC分類】A23L2-00, C12G3-04, C12C5-02
【公開號】CN104812885
【申請號】CN201380060534
【發明人】金子良輔, 淺野裕基
【申請人】朝日啤酒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7月29日
【申請日】2013年10月24日
【公告號】WO2014119064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