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并且,該實施方式2的車輛用燈具通過使圓柱形透鏡300的基準光軸Z1位于比投影透鏡3A的基準光軸Z靠上側,從而投影透鏡3A的光學上的有效部分(32)中通過基準光軸Z的水平線Η的下側的部分與通過圓柱形透鏡300的基準光軸Z1的水平線H1的下側的部分相互重合的部分小。因此,近光束配光圖案LP的聚光配光圖案SP的外側的等光度曲線(S卩,聚光配光圖案SP的擴散部分)與近光束配光圖案LP的擴散配光圖案WP的等光度曲線順暢地連接,可得到良好的近光束配光圖案LP。
[0079](實施方式3的結構作用效果的說明)
[0080]圖8表示本發明的車輛用燈具的實施方式3。以下對該實施方式3的車輛用燈具進行說明。圖中,與圖1?圖7相同的符號表不同一構件。
[0081]就該實施方式3的車輛用燈具而言,投影透鏡3Β的正面觀察形狀通過倒角部33U、33D、33L、33R而構成為六邊形形狀。即,在投影透鏡3Β的上下兩端部設有上述的實施方式1的倒角部33U、33D。在投影透鏡3B的左右兩端部設有切除了正面觀察為圓形的基本形狀的左右兩端部的一部分(圖4中的用圓弧和直線包圍的一部分)而成的倒角部33L、33R。倒角部33U、33D、33L、33R 呈直線狀。
[0082]就該實施方式3的車輛用燈具而言,投影透鏡3B的正面觀察形狀呈六邊形形狀,因此能夠提高車輛的外觀設計線的自由度、布局的自由度。而且,能夠提供具有新穎的外觀的車輛用燈具。
[0083]而且,就該實施方式3的車輛用燈具而言,即使投影透鏡3B被切成正面觀察形狀六邊形形狀,投影透鏡3B的光學上的有效部分(32)也基本上不會因倒角部33U、33D、33L、33R等而造成損失(切除),即使造成損失(切除),該損失(切除)部分也很小。因此,能夠將從投影透鏡3B的光學上的有效部分(32)照射的有效配光的損失量抑制為盡量小。即,能夠效率良好對來自半導體型光源(2)的光進行配光控制。
[0084](實施方式1、2、3以外的例子的說明)
[0085]此外,在該實施方式1、2、3中,對照射近光束配光圖案LP的頭燈進行了說明。但是,在本發明中,也可以將燈罩6做成可動式而交替地照射近光束配光圖案和遠光束配光圖案、其他配光圖案。
[0086]另外,在該實施方式1、2、3中,對照射近光束配光圖案LP的頭燈進行了說明。但是,在本發明中,也可以是照射近光束配光圖案以外的配光圖案、例如沒有燈罩6而照射遠光束配光圖案的燈、或者與有無燈罩6無關地照射其他配光圖案的燈。
[0087]并外,在該實施方式1、2、3中,使用的是投影類型的燈單元。但是,在本發明中,也可以使用投影類型的燈單元以外的燈單元例如透鏡直射類型的燈單元。
[0088]另外,在該實施方式1、2、3中,使半導體型光源2的發光芯片20的長方形形狀的發光面的長度方向相對于基準光軸(燈單元2、3、4、5、6的基準光軸、反射體4的反射面40的基準光軸、投影透鏡3的基準光軸(基準軸)Z)垂直或者大致垂直,從而形成圖6所示的具有截止線CL1、CL2、CL3的近光束配光圖案LP。但是,在本發明中,也可以使發光面的長度方向與基準光軸平行或者大致平行,從而形成圖5(A)所示的具有截止線CL1、CL2、CL3的近光束配光圖案用的聚光配光圖案SP。另外,也可以形成具有圖5(B)所示的截止線CL的近光束配光圖案用的擴散配光圖案WP。
[0089]另外,在該實施方式1、2、3中,倒角部呈直線狀。
[0090]然而,在本發明中,倒角部也可以是直線狀以外、例如曲線狀、波狀、凹狀、凸狀等。
[0091]另外,在該實施方式3中,投影透鏡3B的正面觀察形狀通過倒角部33U、33D、33L、33R而構成為六邊形形狀。但是,在本發明中,也可以使投影透鏡的正面觀察形狀為六邊形形狀以外的多邊形形狀(三角形、四邊形、五邊形、七邊形以上)。
[0092]符號的說明
[0093]!一車輛用燈具,2一半導體型光源,20一發光芯片,21—基板,3、3A、3B—投影透鏡,30—入射面,31—射出面,32—光學上的有效部分,33—光學上的無效部分,33U、33D、33L、33R、300U—倒角部,34—包圍左右兩端部分的橢圓,35—連接線,4 一反射體,40—反射面,5—散熱部件,6—燈罩,(^、(^1、(^2、(^3—截止線,?1一第一焦點,?2—第二焦點,?3—透鏡焦點,Η—水平線,HL — HR—屏幕的左右的水平線,L 一反射光,LP—近光束配光圖案,0—中心,SP—聚光配光圖案,VU — VD—屏幕的上下的垂直線,WP—擴散配光圖案,Z—投影透鏡的基準光軸,Z1—圓柱形透鏡的基準光軸。
【主權項】
1.一種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具備: 半導體型光源;以及 將來自上述半導體型光源的光作為預定的配光圖案進行照射的投影透鏡, 在上述投影透鏡的上下兩端部中的至少任一方設有倒角部,該倒角部通過切除正面觀察為圓形或者大致圓形的基本形狀的上下兩端部中的至少任一方的一部分而成。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通過上述投影透鏡的基準光軸的水平線的下側的部分的左右寬度比通過上述投影透鏡的上述基準光軸的水平線的上側的部分的左右寬度大, 通過上述投影透鏡的上述基準光軸的水平線的下側的部分的左右寬度、以及通過上述投影透鏡的上述基準光軸的水平線的上側的部分的左右寬度,比上述投影透鏡的上下兩端部的上述倒角部的左右寬度大。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投影透鏡中比通過上述投影透鏡的基準光軸的水平線靠下側的部分的面積大于比通過上述投影透鏡的基準光軸的水平線靠上側的部分的面積。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投影透鏡的上述倒角部呈直線狀。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投影透鏡的上下兩端部的上述倒角部呈直線狀, 通過上述投影透鏡的基準光軸的水平線上的左右兩端呈凸角部, 上述投影透鏡的正面觀察形狀呈多邊形形狀。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具,其特征在于, 上述配光圖案是近光束配光圖案。
【專利摘要】在以往的車輛用燈具中,存在從投影透鏡照射的有效配光的損失量變大的情況。本發明具備半導體型光源(2)和投影透鏡(3)。投影透鏡(3)具有供半導體型光源(2)的光透過的光學上的有效部分(32)和光學上的無效部分(33)。在投影透鏡(3)的光學上的無效部分(33)設有切除基本形狀的一部分而成的倒角部(33U、33D)。其結果,本發明能夠盡量減小從投影透鏡(3)照射的有效配光的損失量。
【IPC分類】F21V5/04, F21S8/12, F21W101/10, F21Y115/10
【公開號】CN105473936
【申請號】CN201480045991
【發明人】鈴木英治, 原尾卓司
【申請人】市光工業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6年4月6日
【申請日】2014年8月28日
【公告號】EP3040602A1, WO2015030096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