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圖4是本實用盒蓋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5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外箱體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6是圖5的局部放大圖;
[0024]圖7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盒本體的正視圖;
[0025]圖8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盒本體的俯視圖。
[0026]圖中:外箱體1、箱把手2、容盒槽3、盒體4、盒蓋5、蓋把手6、標簽槽7、盒本體8、環形盒頂緣9、保溫墊層10、落位槽11、沉頭槽12、落位架導柱13。
【具體實施方式】
[0027]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描述。
[0028]實施例1:如圖1至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包括外箱體1、與外箱體卡接的箱蓋,外箱體的一對外側壁上設有箱把手2,所述的外箱體上設有若干開口于外箱體頂面的容盒槽3,所述的容盒槽內設有與容盒槽匹配的樣品輻照盒,所述的樣品輻照盒包括盒體4、與盒體卡接的盒蓋5,所述的盒蓋的頂面上設有蓋把手6、標簽槽7,所述的樣品輻照盒呈圓柱狀,所述的樣品輻照盒底部與自身所處的容盒槽槽底相貼。所述的盒體包括盒本體8、環形盒頂緣9,所述的盒蓋套設在環形盒頂緣外,所述的盒蓋與環形盒頂緣互相卡緊。所述的容盒槽直徑為100至120mm,深度為25至35mm,所述的外箱體長度為445至460mm,寬度為300至320mm。所述的樣品福照盒與外箱體之間設有保溫墊層10,所述的保溫墊層呈圓筒狀,保溫墊層內壁與樣品輻照盒外壁接觸。所述的箱蓋一端與外箱體鉸接,另一端與與外箱體通過卡扣卡接。所述的容盒槽數目為六個,相鄰容盒槽的間距相等。
[0029]每個樣品輻照盒上都設置有帶把手的盒蓋,在整個外箱體上設置有箱蓋。這樣的結構,可以一次性在外箱體上放置多個熱釋光檢測儀專用的樣品輻照盒,待裝有樣品的樣品輻照盒放入容盒槽后,在容盒槽上蓋上盒蓋即可使用。由于每個容盒槽上都設有盒蓋,即可避光又可避免各個樣品之間交叉污染。本實施例的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有效解決了現有技術的檢測專用樣品盤因尺寸較小不易固定、容易發生倒翻,樣品易發生混淆,不能避光處理;需進行二次轉移,使本身不易提取到的硅酸鹽物質又進一步損失;不能直接二次輻照,使用不便等問題。
[0030]實施例2:如圖5至圖8所示的實施例中,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包括外箱體1、與外箱體卡接的箱蓋,外箱體的一對外側壁上設有箱把手2,所述的外箱體上設有若干開口于外箱體頂面的容盒槽3,所述的容盒槽內設有與容盒槽匹配的樣品輻照盒,所述的樣品輻照盒包括盒體4、與盒體卡接的盒蓋5,所述的盒蓋的頂面上設有蓋把手6、標簽槽7,所述的樣品輻照盒呈圓柱狀,所述的樣品輻照盒底部與自身所處的容盒槽槽底相貼。所述的盒體包括盒本體8、環形盒頂緣9,所述的盒蓋套設在環形盒頂緣外,所述的盒蓋與環形盒頂緣互相卡緊。
[0031]所述的外箱體上設有若干對落位槽11、若干開口于外箱體頂面且呈圓柱形的沉頭槽12,各對落位槽分別對應各容盒槽,各沉頭槽分別對應各容盒槽,沉頭槽與對應的容盒槽同軸,沉頭槽下端與對應的容盒槽上端連通,沉頭槽直徑大于容盒槽直徑,容盒槽與對應的一對落位槽連通,連通位置均處在容盒槽的槽側壁上,每對落位槽均以對應容盒槽的軸線為中心互相對稱,所述的樣品輻照盒上設有一對與任意一對落位槽對應的落位架導柱13,落位架導柱外端的橫截面呈扇形,一對落位架導柱外端面間的最大距離等于任意一個沉頭槽的直徑。
[0032]在向樣品輻照盒內放樣品時,若樣品輻照盒沒有得到任何限位,則存在容易移位、樣品容易落到盒外等問題,且在向樣品輻照盒內放樣品時,以及在將盒蓋與樣品輻照盒進行卡接時,若樣品輻照盒完全處在容盒槽內(接觸槽底),操作起來就較為不便,也容易導致樣品沾到外箱體表面。而在本實施例中,在放樣品、蓋盒蓋時,可以先讓樣品輻照盒“架在”沉頭槽上,即讓一對落位架導柱都處在沉頭槽內,但該對落位架導柱不對準落位槽、不進入落位槽,此時樣品輻照盒就會高出外箱體表面,既受到了一定的限位(落位架導柱外端的橫截面呈扇形,且一對落位架導柱外端面間的最大距離等于任意一個沉頭槽的直徑,意味著一對落位架導柱僅可以在沉頭槽內轉動,但是不能橫向移動),又能方便地置入樣品以及蓋上盒蓋。樣品放置完成、蓋上盒蓋后,可以握著蓋把手轉動樣品輻照盒,讓落位架導柱對齊、進入對應的落位槽,此時樣品輻照盒就完全進入容盒槽內了。
【主權項】
1.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其特征是,包括外箱體、與外箱體卡接的箱蓋,外箱體的一對外側壁上設有箱把手,所述的外箱體上設有若干開口于外箱體頂面的容盒槽,所述的容盒槽內設有與容盒槽匹配的樣品輻照盒,所述的樣品輻照盒包括盒體、與盒體卡接的盒蓋,所述的盒蓋的頂面上設有蓋把手、標簽槽,所述的樣品輻照盒呈圓柱狀,所述的樣品輻照盒底部與自身所處的容盒槽槽底相貼。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盒體包括盒本體、環形盒頂緣,所述的盒蓋套設在環形盒頂緣外,所述的盒蓋與環形盒頂緣互相卡緊。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容盒槽直徑為100至120mm,深度為25至35mm,所述的外箱體長度為445至460mm,寬度為300至320mmo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樣品輻照盒與外箱體之間設有保溫墊層,所述的保溫墊層呈圓筒狀,保溫墊層內壁與樣品輻照盒外壁接觸。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箱蓋一端與外箱體鉸接,另一端與與外箱體通過卡扣卡接。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容盒槽數目為六個,相鄰容盒槽的間距相等。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外箱體上設有若干對落位槽、若干開口于外箱體頂面且呈圓柱形的沉頭槽,各對落位槽分別對應各容盒槽,各沉頭槽分別對應各容盒槽,沉頭槽與對應的容盒槽同軸,沉頭槽下端與對應的容盒槽上端連通,沉頭槽直徑大于容盒槽直徑,容盒槽與對應的一對落位槽連通,連通位置均處在容盒槽的槽側壁上,每對落位槽均以對應容盒槽的軸線為中心互相對稱,所述的樣品輻照盒上設有一對與任意一對落位槽對應的落位架導柱,落位架導柱底面與樣品輻照盒底面齊平,落位架導柱外端的橫截面呈扇形,一對落位架導柱外端面間的最大距離等于任意一個沉頭槽的直徑。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裝置,包括外箱體、與外箱體卡接的箱蓋,外箱體上設有若干開口于外箱體頂面的容盒槽,容盒槽內設有與容盒槽匹配的樣品輻照盒,樣品輻照盒包括盒體、與盒體卡接的盒蓋,盒蓋的頂面上設有蓋把手、標簽槽,樣品輻照盒底部與自身所處的容盒槽槽底相貼。本實用新型克服了現有技術檢測輻照食品時,樣品前處理過程中缺乏特定的前處理輻照樣品專用盤及儲備裝置的不足,提供了一種可解決輻照食品檢測的前處理問題,無需二次轉移,可直接放入X光輻照儀中進行輻照,可有效進行避光保存,可對樣品進行標示,不易混淆,可避免樣品間的相互污染;可一次性保存多個樣品以滿足檢測時所用標準曲線的陽性樣品的數量。
【IPC分類】G01N1/44
【公開號】CN205175806
【申請號】CN201520882586
【發明人】邵宏宏, 相興偉, 王 琦, 周秀錦, 張靜, 周宇芳
【申請人】舟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綜合技術服務中心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