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發泡三層共擠復合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發泡塑料芯層、第一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層以及第二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層,所述第一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層設置在所述發泡塑料芯層的上表面,所述第二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層設置在所述發泡塑料芯層的下表面,其中,所述發泡塑料芯層由高密度聚乙烯樹脂構成,所述發泡塑料芯層經過20~30%的發泡處理,所述發泡三層共擠復合板還包括第一防護層、第一粘膠層、第一處理膜、第二防護層、第二粘膠層以及第二處理膜,其中,所述第一粘膠層和第二粘膠層是通過三層共擠熱處理與第一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層以及第二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層形成復合,所述第一防護層通過第一粘膠層設置在所述第一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層上表面,所述第二防護層通過第二粘膠層設置在所述第二低密度聚乙烯樹脂層下表面,所述第一處理膜設置在第一防護層上表面,所述第二處理膜設置在第二防護層下表面,所述發泡三層共擠復合板的密度為0.6~0.8g/cm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泡三層共擠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處理膜和第二處理膜的外表面均覆蓋有阻燃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發泡三層共擠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阻燃層的厚度為0.2~0.5mm。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發泡三層共擠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阻燃層外表面涂覆有耐磨層。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發泡三層共擠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層采用的是UV漆層。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泡三層共擠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防護層和第二防護層的厚度均為0.4~0.8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泡三層共擠復合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處理膜和第二處理膜均為相同的氧化處理皮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