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以覆蓋電線11的外周;以及多個托架13 (見圖2),其將外部部件12固定到車輛的地板8等。
[0042]電線11是用于傳輸高壓電流的屏蔽線。電線11包括未示出的諸如編織體這樣的屏蔽材料。電線11的前端部和后端部分別通過未示出的屏蔽連接器電連接到接線塊6和逆變器4。電線11不限于屏蔽電線,當外部部件12具有屏蔽功能時,還可以使用不具有屏蔽材料的常規電線。
[0043]外部部件12具有外部部件本體14,其形成為長的并且一體的、由諸如鋁合金這樣的金屬制成的管、由耐熱硬樹脂制成的管等形成。如圖2所示,外部部件12在沿著其縱向的多個中間位置處(在圖2的位置A處)彎曲。即,外部部件12根據地板8的形狀和布線路徑而彎曲成三維形狀,使得能夠沿著車輛的地板8的下側設置電線布置結構10的中間部1Bo此外,外部部件12從電線布置結構10的中間部1B分別朝著前部1A和后部1C向上彎曲。以該方式,外部部件本體14形成為具有多個直線部14A和與直線部14A互相連接的彎曲部14B。
[0044]外部部件12具有設置在外部部件本體14的外表面14C上的識別標記15。識別標記15具有與外部部件本體14的底色不同的識別色。識別標記15具有以螺旋圖樣(即,螺旋地)連續地設置的線標記15A(即,螺旋線標記),該螺旋圖樣關于外部部件主體14的縱向傾斜,如圖4A所示。或者,識別標記15具有多個沿著外部部件本體14的縱向連續地設置并且互相平行(即,條紋地)的線標記15B(即,條紋線標記),如圖4B所示。線標記15A、15B著為橙色以作為表示電線11具有高壓的情況的標記色。標記色不限于橙色,而可以用任何顏色,只要該顏色是可見的并且與外部部件本體14的底色不同。
[0045]此外,如圖4C所示,識別標記15可以具有輔助標記15C,其設置在線標記15A的寬度方向的兩側上,并且著為與線標記15A的識別色不同的另一識別色。優選的是,輔助標記15C的識別色是與外部部件本體14的底色不同并且與線標記15A、15B的識別色互補的顏色。例如,當線標記15A和15B著為橙色時,輔助標記15C的識別色優選為藍色、藍紫色或藍綠色。輔助標記15C不限于設置在線標記15A的兩側上。可以將輔助標記15C設置在線標記15A的一側上。此外,輔助標記15C不限于沿著線標記15A(即,螺旋線標記)設置。輔助標記15C可以設置在線標記15B(即,條紋線標記)的一側或兩側上。
[0046]在識別標記15中,如圖4A和4B所示,互相靠近地布置的線標記15A、15B之間的間隔L與線標記15A、15B的線寬B的比率是兩倍以上。此處,在圖4A所示的螺旋線標記中,圍繞外部部件本體14 一圈的單獨的連續線標記15A形成互相相鄰的部分,并且這些部分之間的間隔L等于螺旋距。螺旋線標記不限于由單獨的連續線標記15A組成的標記,并且可以由雙(或三以上)螺旋組成。在該情況下,不同的線標記15A互相靠近地布置。因此,不同的線標記15A之間的間隔L可以設定成是線寬度B的兩倍以上。另一方面,在圖4B所示的條紋線標記中,每個線標記15B的線寬B和相鄰的線標記15B之間的間隔L分別由在外部部件本體14的周向上延伸的尺寸設定。
[0047]當在該方式中,外部部件本體14的外表面14C上,間隔L與線寬B的比率是二倍以上時(即,滿足關系L/B ^ 2),保留外部部件本體14的底色的部分的面積變得大于著色為線標記15A或線標記15B的部分的面積。從而,能夠減少著色劑(諸如油漆或彩帶)的使用,使得能夠抑制材料成本。間隔L與線標記15A、15B的線寬B的比率的最小值是二倍(即滿足關系L/B = 2的情況),其中線標記15A、15B的寬度等于底色的寬度。當比率設定成大于二倍時,例如,設定成三倍、五倍、至少七倍或進一步為至少十倍時,能夠進一步減少著色劑的使用。優選的是,為確保可視性,間隔與線標記的線寬的比率是大約十倍以下。
[0048]將識別標記15著色于如此構造的外部部件12中的外部部件本體14的外表面14C上的方法的示例包括:將具有識別色的油漆涂敷于外表面14C的方法;將具有識別色的彩帶粘貼于外表面14C的方法等。為利用油漆添加識別標記15,存在這樣一種方法:外部部件本體14在縱向輸出的同時在周向旋轉,并且至少一個涂布頭壓在外表面14C上,以涂敷油漆,從而添加螺旋線標記15A。存在另一種方法:外部部件本體14在縱向上輸出,同時將以給定間隔布置在周向上的多個涂布頭壓在外表面14C上以添加線標記15B。外部部件本體14和(多個)涂布頭以該方式在適當的方向上以適當的速度相對彼此移動,使得能夠相對容易地將線標記15A或線標記15B著色。
[0049]根據上述實施例,具有與外部部件本體14的底色不同的識別色的識別標記15設置在外部部件12中,使得能夠通過將與外部部件本體14的材料無關的外表面14C著色來給定識別標記15。另外,識別標記15具有包括螺旋線標記15A和條紋線標記15B之一的構造,使得能夠在外部部件本體14的周向上的任意位置視覺識別線標記15。因此,即使當外部部件12彎曲成三維形狀時也能夠增強外部部件12的可區分性。此外,當設置了具有與線標記15A的識別色不同的識別色的輔助標記15C時,能夠增強線標記15A的對比以進一步增強可視性。
[0050]上述實施例簡要示出了本發明的代表模式。本發明不限于實施例。即,可以在不脫離本發明的主旨的情況下執行本發明的各種修改例。
[0051]例如,雖然實施例通過示例示出以下情況:針對用于在混合動力汽車或電動汽車中的高壓電線的電線11,并且用于識別電線11具有高壓的事實的識別標記15設置在外部部件12中,但是識別標記不限于用于識別高壓電線的標記。識別標記可以用于識別諸如電線的用途或電線的分類這樣的任意信息的識別。另外,雖然在上述實施例中,識別標記15設置在電線11的外部部件12中,其中電線11布置在車輛的地板8的下方,但是外部部件12不限于布置在地板8的下方。布置在發動機艙的線束7可以由具有識別標記15的外部部件12覆蓋。根據本發明的外部部件可適用于布置于任何位置處的電線。此外,外部部件本體不限于如上述實施例所述的由金屬或樹脂制成的并且彎曲的管形成,外部部件還可以由諸如波紋管這樣的具有柔性的管組成。
[0052]下面將總結根據實施例的外部部件和電線布置結構。
[0053](I)根據實施例的外部部件12是沿著電線11延伸以覆蓋電線11的外周的外部部件,該電線11布置在電氣組件(逆變器4和接線塊6)之間。外部部件12包括:外部部件本體14,其構造成具有細長的管狀并且具有底色;以及識別標記15,其設置在外部部件本體14的外表面14C中,并且具有與底色不同的識別色(諸如橙色)。識別標記15包括下面的至少一個:多個線標記15B (見圖4B),其沿著外部部件本體14的縱向連續地設置,并且互相平行;以及至少一個線標記15A (見圖4A),其沿著外部部件本體14的縱向連續并螺旋地設置。
[0054](2)在根據實施例的外部部件12中,每個線標記15A、15B都具有線寬B,并且將相鄰的線標記15A和15B設置成使得以給定的間隔L隔置,并且間隔L與線寬B的比率是兩倍以上。
[0055](3)在根據實施例的外部部件12中,識別標記15包括輔助標記15C,其沿著線標記15A、15B在寬度方向上的一側或兩側設置,并且著有與線標記15A、15B的識別色不同的另一識別色。
[0056](4)根據實施例的電線布置結構10包括:電線11,其布置在車輛的前后方向上并且在車輛(汽車I)的地板8的下方;以及根據上述(I)至(3)的任意一項的外部部件12,其覆蓋電線11的外周。
[0057]本發明是基于2012年9月3日提交的日本專利申請N0.2012-192883,該專利申請的內容通過引用并入本文。
[0058]工業適用性
[0059]根據本發明的外部部件和電線布置結構是有用的,因為其能夠抑制各種材料的外部部件的制造成本,并且能夠提供具有高度可區分的識別標記的外部部件和電線布置結構。
【主權項】
1.一種外部部件,用于沿著布置在電氣組件之間的電線覆蓋所述電線的外周表面,該外部部件包括: 外部部件本體,該外部部件本體構造成具有細長的管狀,并且具有底色;以及識別標記,該識別標記設置在所述外部部件本體的外表面上,并且具有與所述底色不同的識別色, 其中所述識別標記包括下列標記中的至少一個: 多個線標記,該多個線標記沿著所述外部部件本體的縱向連續地設置,并且互相平行;以及 至少一個線標記,該至少一個線標記沿著所述外部部件本體的縱向連續地并且螺旋地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外部部件,其中每個線標記都具有線寬,相鄰的所述線標記設置成以給定的間隔隔置,并且所述間隔與所述線寬的比率是兩倍以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外部部件,其中所述識別標記包括輔助標記,該輔助標記在所述線標記的寬度方向上沿著所述線標記的一側或兩側設置,并且著有與所述線標記的識別色不同的另一識別色。
4.一種電線布置結構,包括:布置在車輛的前后方向上并且在所述車輛的地板下方的電線;以及根據權利要求1至3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外部部件,該外部部件覆蓋所述電線的外周。
【專利摘要】一種外部部件(12),包含:外部部件主體(14),其具有預定的底色;以及識別標記(15),其具有與底色不同的識別色。識別標記(15)包括設置成互相平行的多個線標記(15B)和/或設置成連續的螺旋形狀的線標記(15A)。
【IPC分類】H02G3-04, B60R16-02
【公開號】CN104604060
【申請號】CN201380045908
【發明人】稻尾伸一, 足立英臣, 小久江健, 雄鹿達也, 勝呂和晃, 尾崎佳昭, 吉田博之
【申請人】矢崎總業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5月6日
【申請日】2013年8月30日
【公告號】EP2894737A1, US20150179308, WO2014034894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