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出射后發送給下一光學元件的第二面1022W 完成出射工作。當所述反射鏡102為多個時,每個反射鏡102順次完成入射工作、反射工作、 出射工作直至將光線形成穩定的閉合光路101。光線在所述光學元件之間傳播時由所述發 出部500將光線向探測器發出至探測器,即發出出射光線。所述探測器接收所述出射光線, 經過計算W得出所述待測樣品的成分。
[0137] 作為較佳的方案,本實施方式中的所述光學元件能將光線形成處于諧振狀態的閉 合光路101,進而增加光線在所述諧振器100內的光程。所述光學元件的數量至少為兩個,其 分布于所述測量區域103的邊界,每個所述光學元件可W均為所述反射鏡102,組成反射鏡 102型諧振器100;也可W包含有其他種類反射鏡102W及所述反射鏡102,組成混合型諧振 器100。本申請并不W此為限,只需通過所述光學元件能保證光線形成閉合光路101即可。當 然,在本申請中可W W所述光學元件僅包含所述反射鏡102作為一種優選的方案。
[0138]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光學元件包含有至少一個所述反射鏡102。所述反射鏡102的 數量可W不作限制,所述反射鏡102為單個時,所述反射鏡102可W與其他種類反射鏡102或 反射鏡相配合W將光線形成閉合光路101;所述反射鏡102為多個時,所述反射鏡102之間 即可將光線形成閉合光路101,無須與其他種類反射鏡102或反射鏡102配合。當然,在所述 反射鏡102為多個的情況下,依然可W與其他種類反射鏡102或反射鏡102配合使用,本申請 并不W此為限。
[0139]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諧振器可W具有從光源接收光線的接收部400W及向探測器 發送光線的發出部500。接收部400可W從光源接收光線W維持閉合光路101的形成,具體 的,例如光線由光源發出入射至所述接收部400。所述接收部400位于所述光學元件的一個 面上,其可W為所接收光線與其所在面的接觸處。所述接收部400的大小取決于所接收光線 在其所在面上所形成的光斑大小,當然,所述接收部400的大小不小于所接收光線在其所在 面上所形成的光斑大小即可。
[0140] 所述發出部500可W向探測器發出光線至探測器,探測器通過接收該光線進行計 算來得出待測樣品的物化性質。所述發出部500位于所述光學元件的一個面上,其可W為所 發出光線與其所在面的接觸處。所述發出部500的大小取決于所發出光線在其所在面上所 形成的光斑大小,當然,所述發出部500的大小不小于所發出光線在其所在面上所形成的光 斑大小即可。
[0141] 所述接收部400與所述發出部500可W位于所述光學元件的同一面上可W位于不 同面上,需要指出的是,所述接收部400與所述發出部500為不重合的兩個部分,進而防止光 源與探測器位置重疊。當然,在本實施方式中,可W W所述接收部400和所述發出部500可W 位于所述光學元件的兩個面上為優選的方案。在該優選的方案中,由于所述接收部400與所 述發出部500位于所述光學元件的不同面上,光源與探測器的位置可W靈活設置,進而便于 制造和裝配。
[0142] 在本申請一個可行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反射鏡102至少為兩個,其能將光線形成閉 合光路101。在該實施方式中,所述光學元件包括至少兩個所述反射鏡102,所述接收部400 和所述發出部500可W按照實際應用設置在所述反射鏡102的第一面1021和/或第二面1022 上。
[0143] 需要指出的是,考慮到光學元件集成度較高,所有所述反射鏡102可W-體設計成 型,但若其所行使的依然為多個所述反射鏡102的作用時,依然為本申請所保護的方案。
[0144] 接下來將描述本申請所提供的諧振器中包括至少兩個所述反射鏡102的幾個較好 的實施方式,W闡述本申請的原理,但本申請并不拘泥于下述設計內容。
[0145] 請繼續參閱圖13,在一個可行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光學元件包括第一反射鏡102、 第二反射鏡102。所述第一反射鏡102與所述第二反射鏡102相對設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鏡 102與所述第二反射鏡102中,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上均整體鍛設有反射膜301,進而所述 第一面1021即可W代表其上的反射區域300。待測樣品可W設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鏡102與所 述第二反射鏡102之間,所述第一反射鏡102與所述第二反射鏡102中所述第二面1022直接 接觸待測樣品,所述第一面1021均遠離所述待測樣品。在本實施方式中,所述接收部400位 于所述第一反射鏡102的第一面1021上,所述發出部500位于所述第二反射鏡102的第一面 1021上。所述閉合光路101位于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之間。由于在閉合光路101中,所述第二 面1022既能向另一反射鏡102發送光線,也能接收另一反射鏡102發來的光線,所述第二面 1022與所述閉合光路101內的光線為垂直關系,此時所述閉合光路101為直線形循環閉合光 路 101。
[0146] 請參閱圖14,在另一個可行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光學元件包括第一反射鏡102、第 二反射鏡102。所述第一反射鏡102與所述第二反射鏡102錯開設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鏡102 與所述第二反射鏡102中,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上均整體鍛設有反射膜301,進而所述第一 面1021即可W代表其上的反射區域300。待測樣品設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鏡102與所述第二反 射鏡102之間的測量區域103內。在所述第一反射鏡中W及所述第二反射鏡中,兩個所述第 二面1022直接接觸待測樣品并將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與所述待測樣品隔離開。在本實施方 式中,所述接收部400位于所述第一反射鏡102的第一面1021上,所述發出部500位于所述第 二反射鏡102的第一面1021上。所述閉合光路101位于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之間。由于在閉 合光路101中,所述第二面1022既能向另一反射鏡102發送光線,也能接收另一反射鏡102發 來的光線。為降低諧振器100內的光學噪聲,提高諧振器100的測量下線,所述第二面1022所 接收的所述閉合光路101內的光線在所述第二面1022上的入射角可W為布儒斯特角。由于 所述光線為P偏振光,所述閉合光路101中的光線在穿過所述第二面1022時發生全折射。此 時,所述閉合光路101為折線型循環閉合光路101。
[0147] 請參閱圖15,在另一個可行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光學元件包括第一反射鏡102、第 二反射鏡102。所述第一反射鏡102與所述第二反射鏡102錯開設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鏡102 與所述第二反射鏡102中,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上均整體鍛設有反射膜301,進而所述第一 面1021即可W代表其上的反射區域300。待測樣品設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鏡102與所述第二反 射鏡102之間的測量區域103內。在所述第一反射鏡中W及所述第二反射鏡中,兩個所述第 二面1022直接接觸待測樣品并將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與所述待測樣品隔離開。在本實施方 式中,所述接收部400位于所述第一反射鏡102的第二面1022上,所述發出部500位于所述第 二反射鏡102的第二面1022上。所述閉合光路101位于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之間。由于在閉 合光路101中,所述第二面1022既能向另一反射鏡102發送光線,也能接收另一反射鏡102 發來的光線。為降低諧振器100內的光學噪聲,提高諧振器100的測量下線,所述接收部400 從光源接收的光線Ll的入射角可W為近布儒斯特角,即0化A 0,其中A 0為偏離布儒斯特角 的角度,A 0可W接近0度;同時,所述發出部500向探測器發出的光線L2的出射角也為近布 儒斯特角,即9B+A 0,其中A 0為偏離布儒斯特角的角度,A 0可W接近0度。由于所述光線為 P偏振光,所述閉合光路101中的光線在穿過所述第二面1022時發生近似全折射。此時,所述 閉合光路101為折線型循環閉合光路101。
[0148] 請參閱圖16,在另一個可行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光學元件包括第一反射鏡102、第 二反射鏡102。所述第一反射鏡102與所述第二反射鏡102錯開設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鏡102 與所述第二反射鏡102中,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上均整體鍛設有反射膜301,進而所述第一 面1021即可W代表其上的反射區域300。待測樣品設置在所述第一反射鏡102與所述第二反 射鏡102之間的測量區域103內。在所述第一反射鏡中W及所述第二反射鏡中,兩個所述第 二面1022直接接觸待測樣品并將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與所述待測樣品隔離開。在本實施方 式中,所述接收部400位于所述第一反射鏡102的第二面1022上,所述發出部500位于所述第 二反射鏡102的第一面1021上。所述閉合光路101位于兩個所述第一面1021之間。由于在閉 合光路101中,所述第二面1022既能向另一反射鏡102發送光線,也能接收另一反射鏡102發 來的光線。為降低諧振器100內的光學噪聲,提高諧振器100的測量下限,所述接收部400從 光源接收的光線Ll的入射角可W為近布儒斯特角,即0B+A 0,其中A 0為偏離布儒斯特角的 角度,A 0可W接近0度。由于所述光線為P偏振光,所述閉合光路101中的光線在穿過所述第 二面1022時發生近似全折射。此時,所述閉合光路101為折線型循環閉合光路101。
[0149] 請參閱圖17,在本申請一個具體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反射鏡102包括第一反射鏡 102、第二反射鏡102W及第=反射鏡102。所述第一反射鏡102、所述第二反射鏡102W及所 述第=反射鏡102均具有第=面1023。所述第=面1023同樣用于將所述第一面1021與待測 樣品隔離。所述第=面1023與所述第二面1022可W直接與待測樣品直接接觸。所述第二面 1022用于在閉合光路101中為當前反射鏡102接收光線,所述第=面1023用于在閉合光路 101中為當前反射鏡102發出光線。W圖17所示為例,所述接收部400與所述發出部500位于 同一所述反射鏡102的第二面1022及第=面1023上,當然本申請并不W此為限。在本實施方 式中,所述閉合光路101為環形循環閉合光路101,可W極大程度的增加閉合光路101中光線 的光程,進而提高諧振器100的檢測靈敏度。
[0150] 需要指出的是,所述光學元件包括至少兩個所述反射鏡102時并不限于上述舉例, 也可W如圖18及圖19所示所述光學元件包括=個非直線排布的所述反射鏡102并將諧振器 100內的光線形成=角形閉合光路101,還可W如圖20或圖21所示所述光學元件包括四個 所述反射鏡102并將諧振器100內的光線形成"口"型循環閉合光路101或"8"字形循環閉合 光路101;當然所述光學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