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在所述正面電極上的若干主柵線與若干副柵線,其中,所述主柵線相互平行設置,所述副柵線相互平行設置并垂直于所述主柵線,所述正面電極包含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及第三區域,所述第一區域包圍所述第二區域,所述第二區域包圍所述第三區域,設置在所述第一區域、所述第二區域及所述第三區域的所述副柵線的間距不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設置在所述第一區域、所述第二區域及所述第三區域的所述副柵線的寬度不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柵線的數量為1至20條。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柵線的寬度為100至1500u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柵線的長度為155至165m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柵線的數量為50至200根。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柵線的寬度為15至60um。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副柵線的長度為10至165mm。
9.如權利要求1至8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設置于所述第一區域的所述副柵線的間距為1.5至4mm,設置于所述第二區域的所述副柵線的間距為1.0至3.5mm,設置于所述第三區域的所述副柵線間距在0.5至3.0mm。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晶硅太陽電池的形狀為正方片或四角帶有圓弧的準方片,其中圓弧的直徑大于200mm。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晶硅太陽電池正面電極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晶硅太陽電池的基材為單晶硅或多晶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