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池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支架用于將電池包組件連接到車身上,所述電池包支架包括:第一連接板(10)、第二連接板(20)以及連接所述第一連接板(10)與所述第二連接板(20)之間的中間連接板(30),所述第一連接板(10)與車身連接,所述第二連接板(20)與電池包組件可拆卸地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支架還包括加強立板(40),所述中間連接板(30)為一個,所述加強立板(40)設置在所述中間連接板(30)的側邊沿處,所述加強立板(40)的兩端與所述第一連接板(10)和所述第二連接板(20)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立板(40)的中部設置有凹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立板(40)為兩個,兩個所述加強立板(40)設置在所述中間連接板(30)的相對的兩個側邊沿處。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10)、所述第二連接板(20)、所述中間連接板(30)以及所述加強立板(40)為一體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連接板(30)包括第一連接立板(31)以及第二連接立板(32),所述第一連接立板(31)和第二連接立板(32)設置在所述第二連接板(20)的相對的兩端。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板(10)包括第一連接頂板(11)和第二連接頂板(12),所述第一連接頂板(11)與所述第一連接立板(31)連接,所述第二連接頂板(12)與所述第二連接立板(32)連接,所述第一連接頂板(11)和所述第二連接頂板(12)向外延伸且延伸方向相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包支架還包括加強立板(40),所述加強立板(40)與所述中間連接板(30)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池包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立板(31)包括第一本體(311)以及第一折邊部(312),所述加強立板(40)與所述第一折邊部(312)連接,和/或所述第二連接立板(32)包括第二本體(321)以及第二折邊部(322),所述加強立板(40)與所述第二折邊部(322)連接。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身(50);
電池包組件(60),設置在所述車身(50)內;
電池包支架,所述電池包支架為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支架,所述電池包支架用于將所述電池包組件(60)連接到所述車身(50)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