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設置于OLED顯示面板陰極之上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蓋層的材料包括具有式(I)結構的含N化合物:
式(I)中,n為大于等于2的整數;
B為不存在,或選自具有至少2個斷鍵的取代或未取代的C5~C10的環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的芳香基中的任意一種;
當B不存在時,n為2;
A1、A2均各自獨立地選自氫原子、氘原子、取代或未取代的C1~C6的鏈狀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6的鏈狀烯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5~C10的環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的芳香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雜環芳香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丙五元雜環或中的任意一種,且A1、A2中至少有一個選自取代或未取代的苯丙五元雜環或X5選自氧原子、硫原子或中的任意1種;Ar選自鍵接于五元環碳碳雙鍵的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雜環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稠合多芳香族中的任意一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n為大于等于2的偶數。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B為不存在或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的芳香基中的任意一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所述取代或未取代的苯丙五元雜環選自如下結構中的任意一個:
R1、R2、R3、R4、R5、R6均各自獨立的選自氫原子、氘原子、取代或未取代的C1~C6的鏈狀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6的鏈狀烯烴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5~C10的環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的芳香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30雜環芳香基中的任意一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A1、A2中至少有一個選自中的任意1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所述化合物包括:
中的任意1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蓋層的折射率n需要滿足如下條件:
450~650nm波長之間的折射率n450~650nm>1.75,且450~650nm波長之間的消光系數在0.1以下;
450nm的折射率和530nm的折射率之差n450nm-n530nm<0.2;
510nm的折射率和620nm的折射率之差n510nm-n620nm<0.1。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蓋層的厚度為40~100nm。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所述覆蓋層形成于所述OLED顯示面板的半透明陰極遠離基板一側之后,能夠使覆蓋層和半透明陰極形成的疊層對450~650nm之間的光透過率≥65%。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覆蓋層,其特征在于,所述半透明陰極材料選自金屬銀、鎂銀合金、銀鐿合金中的任意1種或至少2種,且所述半透明陰極材料中銀元素的含量大于80wt%。
11.一種OLED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由下到上基板、陽極、有機疊層、陰極和覆蓋層,所述陰極為半透明陰極;
所述覆蓋層為權利要求1~10之一所述的覆蓋層。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OLED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疊層至少包括發光層,所述發光層包括藍色發光顏色像素區域、綠色發光顏色像素區域、紅色發光顏色像素區域中的任意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OLED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綠色發光顏色像素區域和紅色發光顏色像素區域采用磷光材料;
所述藍色發光顏色像素區域采用熒光材料。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OLED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疊層還包括空穴注入層、空穴傳輸層、電子阻擋層、空穴阻擋層、電子傳輸層、電子注入層中的任意1種或至少2種的組合。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OLED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疊層和覆蓋層通過蒸鍍、濺射、旋涂、浸漬、離子鍍的方式形成。
16.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1~15之一所述的OLED顯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