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影像300作為警示訊息顯示于移動裝置100的顯示模塊140。如此,使用者就可以立即得知前方有高危險對象,例如汽車。前述高危險對象與低危險對象的分類僅為舉例之用,實際上對象數據庫中的每個對象如何分類,可由設計者依據本發明的精神選擇。
[0046]于另一個實施例中,請回到圖2,由于用戶前進的路徑一般而言會對應于環境影像300中的中央區塊301,而不會對應于兩側的邊緣區塊303與305。因此,影像解析單元131只需要分析位于中央區塊301來得到環境對象影像。并且,由于所擷取環境影像300的景深與空間特性,中央區塊301可以被規范成如圖2所示的梯形。
[0047]于本發明另一實施例中,由于移動裝置100并不是時刻都為使用者所使用,因此前述發出警示訊息的方法并不需要時刻都運作。請回到圖1B,移動裝置100可以更具有加速度計160與控制模塊170。控制模塊170電性連接于加速度計160與影像擷取模塊110。
[0048]加速度計160用來偵測移動裝置100所受到的加速度值。而控制模塊170用來依據加速度值,判斷移動裝置100是否移動,并且當判斷移動裝置100移動時,控制模塊170會產生控制訊號來使影像擷取模塊110向第一方向200擷取環境影像。舉例來說,請參照圖3A至圖3C,其為分別為依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移動裝置所受加速度示意圖。首先,定義平行于移動裝置100的顯示模塊140的方向為第一軸向Dl,并定義與顯示模塊140正交的方向為第二軸向D2。并且加速度計160至少為兩軸加速度計,以分別偵測第一軸向Dl上的加速度與第二軸向D2上的加速度。
[0049]如圖3A所示,當移動裝置100被直立時,也就是其第二軸向D2平行于水平面時,正常而言用戶不會如此使用移動裝置100并同時行走,而此時移動裝置100所受到的重力加速度平行于第一軸向D1,也就是在第二軸向D2上沒有重力加速度的分量。或者如圖3B所示,當移動裝置100被平放時,也就是其第一軸向Dl平行于水平面時,正常而言使用者也不會如此使用移動裝置100并同時行走,而此時移動裝置100所受到的重力加速度平行于第二軸向D2,也就是在第一軸向Dl上沒有重力加速度的分量。而圖3C中的移動裝置100傾斜,其第一軸向Dl與第二軸向D2均不平行于水平面,這是正常來說使用者會一邊使用移動裝置100 —邊行走的狀態。而此時移動裝置100所受到的重力加速度也不會平行于任一軸向,因此于兩個軸向均有重力加速度分量。
[0050]也就是說,如果當控制模塊170判斷加速度計160所偵測到的兩個加速度值其中之一大致為零時,則判斷移動裝置100并沒有被使用者一邊走動一邊使用,因此不需要產生前述控制訊號來使影像擷取模塊110朝第一方向擷取環境影像。反之,如果兩個加速度值均不為零時,甚至兩個加速度值還有周期性地變化,則控制模塊170可以判斷移動裝置100被用戶邊走邊使用,因此需要產生控制訊號來使影像擷取模塊110朝第一方向擷取環境影像。如此一來,當使用者作為一個低頭族時,移動裝置100可以用本發明前述揭露的方法運作,當判斷前方有危險對象時即可馬上提醒用戶。
[0051]而依據本發明另一實施例,請一并參照圖3C與圖4,其中圖4為依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移動裝置使用示意圖。于本實施例中,影像擷取模塊110是可旋轉的設置于移動裝置100,并且其旋轉軸正交于第一軸向Dl以及第二軸向D2。首先,一般而言影像擷取模塊110是朝向第一方向200擷取環境影像,并且第一方向200如圖3C所示平行于第二軸向D2。然而這樣等于是朝著地面擷取影像,可能無法得知使用者行進方向上是否有危險對象的存在。因此,控制模塊170可以更依據前述的兩個加速度值,計算移動裝置100的傾斜狀態,從而控制影像捕獲設備110繞著其旋轉軸轉,直到第一方向200大置平行于水平面,如圖4所示。如此,則可以使所擷取的環境影像是朝著用戶前進的方向所擷取。
[0052]綜上所述,本發明所揭露的移動裝置所運用的危險警示方法可以整理成圖5,其為依據本發明一實施例的移動裝置所應用的危險警示方法流程圖。所述方法包含下列步驟:如步驟SlOO所述,以加速度計偵測加速度值。如步驟S300所述,依據加速度值,判斷移動裝置是否于移動中被使用。如果判斷移動裝置沒有于移動中被使用,則重復步驟S300。反之,如果判斷移動裝置有于移動中被使用,則如步驟S500所述,產生控制訊號,使影像擷取模塊向第一方向擷取環境影像。而后如步驟S700所述,判斷環境影像是否包含危險對象的影像。并且當判斷環境影像包含危險對象的影像時,如步驟S900所述,產生警示訊息。
[0053]其中,關于步驟S700的詳細流程,請參照圖6,其為依據本發明一實施例中步驟S700的流程圖。步驟S700包含下列步驟:如步驟S710所述,分析環境影像以取得包含于環境影像中的多個環境對象影像。而后如步驟S730所述,對每一個環境對象影像,判斷其是否實質上對應于危險對象影像其中之一。當前述環境對象影像其中至少之一實質上對應于危險對象影像其中至少之一時,則如步驟S750所述,判斷環境影像包含危險對象的影像。而當所有環境對象影像均不實質對應于危險對象影像時,則如步驟S770所述,判斷環境影像不包含危險對象。
[0054]綜上所述,依據本發明所揭露的移動裝置與其所運用的危險警示方法,當判斷移動裝置于非休眠狀態下可能正在被使用者使用,則可以自動地擷取移動裝置或用戶前方的環境影像,并判斷環境影像中的特定區塊內是否包含有危險對象的影像,藉以選擇性地發出警示訊息,提醒用戶注意。如此,低頭族可以避免因為沒有注意到前方的路況而發生危險,因為移動裝置會自動地幫低頭族注意路況。
[0055]雖然本發明以前述的實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于限定本發明。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所為之更動與潤飾,均屬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關于本發明所界定的保護范圍請參考所附的權利要求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危險警示方法,適用于具有一影像擷取模塊的一移動裝置,其特征為,該方法包含: 當接收到一控制訊號時,以該影像擷取模塊向一第一方向擷取一環境影像; 判斷該環境影像是否包含一危險對象,該危險對象定義于一對象數據庫;以及 當該環境影像包含該危險對象時,產生一警示訊息。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該對象數據庫中儲存有多個危險對象影像,并且判斷該環境影像是否包含該危險對象的步驟中,包含: 分析該環境影像以取得包含于該環境影像中的多個環境對象影像; 對每一該環境對象影像,判斷該環境對象影像是否實質上對應于該些危險對象影像其中之一; 當該些環境對象影像其中至少之一實質上對應于該些危險對象影像其中至少之一時,判斷該環境影像包含該危險對象;以及 當該些環境對象影像均不實質對應于該些危險對象影像時,判斷該環境影像不包含該危險對象。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該些危險對象影像被分類為至少一高危險對象影像與至少一低危險對象影像,并且當該些環境對象影像其中至少之一實質上對應于該至少一高危險對象影像時,以該環境影像作為該警示訊息。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該方法更包含: 以一加速度計偵測至少一加速度值; 依據該至少一加速度值,判斷該移動裝置是否移動;以及 當判斷該移動裝置移動時,產生該控制訊號。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為,該方法更包含依據該至少一加速度值調整該第一方向。6.一種移動裝置,其特征為,該裝置包含: 一影像擷取模塊,用于在接收到一控制訊號時,向一第一方向擷取一環境影像; 一儲存模塊,用于儲存一對象數據庫;以及 一判斷模塊,電性連接該影像擷取模塊與該儲存模塊,用于判斷該環境影像是否包含一危險對象,該危險對象定義于該對象數據庫,并且當判斷該環境影像包含該危險對象時,產生一警示訊息。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裝置,其特征為,該對象數據庫中儲存有多個危險對象影像,并且該判斷模塊包含: 一影像解析單元,電性連接至該影像擷取模塊,用于分析該環境影像以取得包含于該環境影像中的多個環境對象影像;以及 一影像比對單元,電性連接于該影像解析單元與該儲存模塊,用于對每一該環境對象影像,判斷該環境對象影像是否實質上對應于該些危險對象影像其中之一,其中當該些環境對象影像其中至少之一實質上對應于該些危險對象影像其中至少之一時,判斷該環境影像包含該危險對象,并且當該些環境對象影像均不實質對應于該些危險對象影像時,判斷該環境影像不包含該危險對象。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裝置,其特征為,該移動裝置更包含一顯示模塊,其中該些危險對象影像被分類為至少一高危險對象影像與至少一低危險對象影像,并且當該些環境對象影像其中至少之一實質上對應于該至少一高危險對象影像時,以該環境影像作為該警示訊息呈現于該顯示模塊。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裝置,其特征為,該移動裝置更包含: 一加速度計,用于偵測至少一加速度值;以及一控制模塊,電性連接于該加速度計與該影像擷取模塊,用于依據該至少一加速度值,判斷該移動裝置是否移動,并且當判斷該移動裝置移動時,該控制模塊產生該控制訊號。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移動裝置,其特征為該影像擷取模塊可旋轉地設置于該移動裝置,并且該控制模塊更依據該至少一加速度值轉動該影像擷取模塊以調整該第一方向。
【專利摘要】一種危險警示方法與應用此方法的移動裝置,此方法包含下列步驟:當接收到控制訊號時,向第一方向擷取環境影像。判斷此環境影像是否包含對象數據庫所定義的危險對象。并且當環境影像包含危險對象時,產生警示訊息。此移動裝置包含影像擷取模塊、儲存模塊與判斷模塊。其中判斷模塊電性連接于影像擷取模塊與儲存模塊。影像擷取模塊用于于接收到控制訊號時,向第一方向擷取環境影像。儲存模塊用于儲存對象數據庫。判斷模塊用于判斷環境影像是否包含定義于該對象數據庫的一個危險對象,并且當判斷環境影像包含危險對象時,產生警示訊息。
【IPC分類】G08B21/02, H04N7/18
【公開號】CN105701963
【申請號】CN201410709658
【發明人】張祥益
【申請人】英業達科技有限公司, 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22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27日
【公告號】US2016015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