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歸屬,對維護當事人利益、快速恢復有序的交通秩序等都具有重要的幫助。
[0108]需要說明的是:
[0109]在此提供的算法和顯示不與任何特定計算機、虛擬裝置或者其它設備固有相關。各種通用裝置也可以與基于在此的示教一起使用。根據上面的描述,構造這類裝置所要求的結構是顯而易見的。此外,本發明也不針對任何特定編程語言。應當明白,可以利用各種編程語言實現在此描述的本發明的內容,并且上面對特定語言所做的描述是為了披露本發明的最佳實施方式。
[0110]在此處所提供的說明書中,說明了大量具體細節。然而,能夠理解,本發明的實施例可以在沒有這些具體細節的情況下實踐。在一些實例中,并未詳細示出公知的方法、結構和技術,以便不模糊對本說明書的理解。
[0111]類似地,應當理解,為了精簡本公開并幫助理解各個發明方面中的一個或多個,在上面對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中,本發明的各個特征有時被一起分組到單個實施例、圖、或者對其的描述中。然而,并不應將該公開的方法解釋成反映如下意圖:即所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要求比在每個權利要求中所明確記載的特征更多的特征。更確切地說,如下面的權利要求書所反映的那樣,發明方面在于少于前面公開的單個實施例的所有特征。因此,遵循【具體實施方式】的權利要求書由此明確地并入該【具體實施方式】,其中每個權利要求本身都作為本發明的單獨實施例。
[0112]本領域那些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可以對實施例中的設備中的模塊進行自適應性地改變并且把它們設置在與該實施例不同的一個或多個設備中。可以把實施例中的模塊或單元或組件組合成一個模塊或單元或組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們分成多個子模塊或子單元或子組件。除了這樣的特征和/或過程或者單元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采用任何組合對本說明書(包括伴隨的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所有特征以及如此公開的任何方法或者設備的所有過程或單元進行組合。除非另外明確陳述,本說明書(包括伴隨的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每個特征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征來代替。
[0113]此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理解,盡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實施例包括其它實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其它特征,但是不同實施例的特征的組合意味著處于本發明的范圍之內并且形成不同的實施例。例如,在下面的權利要求書中,所要求保護的實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組合方式來使用。
[0114]本發明的各個部件實施例可以以硬件實現,或者以在一個或者多個處理器上運行的軟件模塊實現,或者以它們的組合實現。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在實踐中使用微處理器或者數字信號處理器(DSP)來實現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行車數據記錄裝置和系統中的一些或者全部部件的一些或者全部功能。本發明還可以實現為用于執行這里所描述的方法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設備或者裝置程序(例如,計算機程序和計算機程序產品)。這樣的實現本發明的程序可以存儲在計算機可讀介質上,或者可以具有一個或者多個信號的形式。這樣的信號可以從因特網網站上下載得到,或者在載體信號上提供,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
[0115]應該注意的是上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說明而不是對本發明進行限制,并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的情況下可設計出替換實施例。在權利要求中,不應將位于括號之間的任何參考符號構造成對權利要求的限制。單詞“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權利要求中的元件或步驟。位于元件之前的單詞“一”或“一個”不排除存在多個這樣的元件。本發明可以借助于包括有若干不同元件的硬件以及借助于適當編程的計算機來實現。在列舉了若干裝置的單元權利要求中,這些裝置中的若干個可以是通過同一個硬件項來具體體現。單詞第一、第二、以及第三等的使用不表示任何順序。可將這些單詞解釋為名稱。
【主權項】
1.一種行車數據記錄方法,其中,該方法包括: 判斷視角內的車輛是否有交通違章行為; 當判斷為是時,捕獲有交通違章行為的車輛的圖片和/或視頻數據,并記錄進行捕獲時的時間、地點信息; 將捕獲的圖片和/或視頻數據與進行捕獲時的時間、地點信息一起作為交通違章記錄數據進行保存。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判斷視角內的車輛是否有交通違章行為包括: 獲取當前的時間、當前位置、當前移動速度、當前道路信息; 基于當前的時間、當前位置、當前移動速度、當前道路信息和視角內的圖像信息,判斷視角內的車輛的是否有交通違章行為。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于當前的時間、當前地點、當前移動速度以及當前道路信息,判斷視角內的車輛的是否有交通違章行為包括如下中的一種或多種: 根據當前位置和視角內的圖像信息確定視角內的車輛的位置,根據視角內的車輛的位置和當前道路信息中的劃線信息判斷視角內的車輛是否違章并線; 根據當前的移動速度、當前道路信息中的限速信息和視角內的圖像信息,判斷視角內的車輛是否超速; 根據當前的移動速度、視角內的圖像信息中的車輛移動信息以及視角內圖像信息中的交通信號燈信息,判斷視角內的車輛是否闖紅燈; 根據當前道路信息和視角內的圖像信息,判斷視角內的車輛是否逆行; 根據當前道路信息、當前時間信息以及視角內的圖像信息,判斷視角內的車輛是否在公交車道或非機動車道上違規行駛。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捕獲有交通違章行為的車輛的圖片和/或視頻數據包括: 當判斷出視角內的車輛有交通違章行為時進行拍照,或者從實時拍攝的視頻流中截圖,獲得有交通違章行為的車輛的圖片; 和/或, 當判斷出視角內的車輛有交通違章行為時,從實時拍攝的視頻流中截取該時刻前后各一定時間的視頻數據,獲得有交通違章行為的車輛的視頻數據。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進一步包括: 將保存的交通違章記錄數據發送到指定移動終端; 和/或, 將保存的交通違章記錄數據通過網絡發送到指定服務器。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進一步包括: 當違章行為自動捕獲功能控件被置為有效時,或者,當接收指定移動終端的違章行為自動捕獲功能開啟指令時,執行上述的步驟。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進一步包括: 掃描周圍是否有同類設備,如果有,向掃描到的同類設備發送包含時間、地點信息的交通違章記錄數據分享請求。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該方法進一步包括: 當接收到來自同類設備的交通違章記錄數據分享請求時,將相應的交通違章記錄數據發送給該同類設備,或者將相應的交通違章記錄數據直接上傳到指定服務器,或者將相應的交通違章記錄數據通過指定移動終端上傳到指定服務器。9.一種行車數據記錄裝置,其中,該裝置包括: 判斷單元,適于判斷視角內的車輛是否有交通違章行為; 記錄單元,適于當判斷單元判斷為是時,捕獲有交通違章行為的車輛的圖片和/或視頻數據,并記錄進行捕獲時的時間、地點信息; 保存單元,適于將捕獲的圖片和/或視頻數據與進行捕獲時的時間、地點信息一起作為交通違章記錄數據進行保存。10.—種行車數據記錄系統,其中,該系統包括:服務器、移動終端和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行車數據記錄裝置; 所述移動終端,適于接收行車數據記錄裝置發送的交通違章記錄數據,將所接收的交通違章記錄數據保存在本地的同時發送至服務器。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行車數據記錄方法、裝置和系統。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判斷視角內的車輛是否有交通違章行為;當判斷為是時,捕獲有交通違章行為的車輛的圖片和/或視頻數據,并記錄進行捕獲時的時間、地點信息;將捕獲的圖片和/或視頻數據與進行捕獲時的時間、地點信息一起作為交通違章記錄數據進行保存。該技術方案可以記錄視角內的車輛交通違章行為,例如超速、闖紅燈等,并且在有交通事故發生時可以提供有力的證據協助交通管理部門判斷責任歸屬,對維護當事人利益、快速恢復有序的交通秩序等都具有重要的幫助。
【IPC分類】G07C5/00, G08G1/017, G08G1/054
【公開號】CN105551110
【申請號】CN201610082406
【發明人】黃澤
【申請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奇智軟件(北京)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4日
【申請日】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