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而驅動來令片60貼抵煞車盤40并壓縮壓縮彈簧73,而達減速或停車之目的。當煞車線所提供之拉力喪失時,彈簧73之恢復力會逆向依序頂推第一推進柱71與第二推進柱72,令其退回作動前之位置,同時來令片60亦脫離煞車盤40結束煞車減速之動作。第二推進柱72對應于第一推進柱71之端面,延其軸線形成有一容置孔724,且凸柱716旋設于容置孔724中,藉以維持第一推進柱71與第二推進柱72間之同心度。此外,為使第二推進柱72能夠順暢地相對于螺套52旋轉,第二推進柱72之盤體721與螺套52間設有一軸承90。
[0030]如圖8所示,圖中所示者為本實用新型之第二較佳實施例,于本實施例中,容置空間714于本較佳實施例中為完整之圓孔結構。
[0031]如圖9、10、11所示,圖中所示者本實用新型之較佳實施例,于本實施例中,第一殼體10穿孔11之內緣徑向設置有至少二凸肋14 ;而第一推進柱74為一完整之圓柱結構,第一推進柱74異于第二推進柱72之端面形成有至少二等距環狀排列之容置空間741,其中,每一容置空間741中容置有一壓縮彈簧73,且壓縮彈簧73未壓縮前之長度大于容置空間741之深度。容置空間741分別徑向延伸至第一推進柱74之端面,令每一凸肋14可以延伸進入一相對應之容置空間741中,除頂抵于一相對應壓縮彈簧73之端部,并限制第一推進柱74相對于第一殼體10轉動;同樣地;本較佳實施例中,第一推進柱74如前述各實施例中之結構形態,其相對于第二推進柱72之端面,同樣設置有至少兩個第一旋轉推進結構715,并延其軸線伸設有一凸柱716。如圖中所示,本實用新型所選用之較佳實施例中,容置空間741之數量設為八個。
[0032]以上所選用之各實施例與其圖式,皆為雙面夾擊煞車盤40之實施例,其主要適用于需要較大制動力之自行車或其他具旋轉式煞車盤40之結構;當然,若是一般自行車可選用單邊頂撐煞車盤40之制動方式,因此,當選用單邊頂撐煞車盤40之煞車方式時,僅需于第一殼體10或第二殼體20中裝設一軸向進給裝置50,再搭配一來令片60即可完成煞車減速之動作,避免造成質量過剩浪費成本的問題。
[0033]如圖1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之第四實施例,即為第一推進柱74A與第二推進柱72A結合方式之另一實施態樣;于本實施例中,第一推進柱74A相對于第二推進柱72A之端面環設有一擋墻744,擋墻744并圍出一旋動空間745,第二推進柱72A相對于第一推進柱74A之端部則旋設于旋動空間745中,同樣令第二推進柱72A通過第二旋轉推進結構723A可相對于第一推進柱74A轉動,進而軸向驅動第一推進柱74A,令第一推進柱74A相對于殼體1A作軸向往復式運動。
[0034]功效說明:
[0035]本實用新型碟式煞車主要通過所述第一推進柱之創新獨特結構形態與技術特征,使本實用新型對照[【背景技術】]所提結構而言,利用形成于各中穿孔與螺孔之空間配置,再搭配螺套之使用,可簡化傳統碟式煞車之結構外,同時令碟煞結構之組裝方向,由傳統之內側組裝,改變為外側組裝,可大幅降低碟煞結構之組裝難度,再者,利用容置空間數量之增減,并搭配壓縮彈簧數量之增減,可依碟式煞車之實際需求與使用方式,提供軸向進給裝置,不同大小之恢復力,故可提供精確之煞車制動效果,且在最小的容置空間中,通過增加壓縮彈簧數量之技術手段與結構,提供最大之彈力,而能迅速復位之動作,更能延長來令片之使用壽命。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相較于傳統之碟煞結構,確實具有新穎之結構以及功能之增進。
[0036]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碟式煞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殼體,該殼體中容置有一軸向進給裝置,且該軸向進給裝置對應于殼體內側之第一端貼抵有一來令片;而該軸向進給裝置延伸出相對應殼體外面之第二端連設于一扳桿;當該扳桿之自由端部受拉力牽引時,可旋動軸向進給裝置,令軸向進給裝置向內頂推其所相對應之來令片,令該來令片夾頂推設于煞車盤之側面,而達提供煞車減速的效果,而當作用于扳桿之拉力消失后,該兩軸向進給裝置即分別帶動該兩來令片復位,結束煞車減速動作;其特征在于: 該軸向進給裝置包括一裝設于殼體中之推進組,該推進組包括互相頂抵且同軸對應之第一推進柱以及第二推進柱,其中該第一推進柱僅能相對于第一殼體作軸向往復式運動,而該第二推進柱則相對于螺套作往復式旋動,藉以軸向內推動第一推進柱;該第一推進柱異于第二推進柱之端面軸向形成有至少二等距環狀排列之容置空間,其中,每一容置空間中容置有一壓縮彈簧,且每一彈簧之自由端部頂抵于殼體之內側;該第一推進柱向內軸向移動執行煞車動作時,并同時壓縮該等壓縮彈簧,藉以于煞車動作執行完畢后,提供第一推進柱適當之恢復力。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之碟式煞車,其特征在于該殼體中由內而外依序形成有一穿孔以及一螺孔,軸向進給裝置包括一鎖設于螺孔中之螺套,藉以將推進組限位于螺孔中;該穿孔之內緣徑向設置有至少二凸肋,容置空間分別徑向延伸至該第一推進柱之端面,令每一凸肋可以延伸進入一相對應之容置空間中,除頂抵于一相對應壓縮彈簧之端部,并限制該第一推進柱相對于殼體轉動。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之碟式煞車,其特征在于該殼體中由內而外依序形成有一穿孔以及一螺孔,該穿孔之直徑小于螺孔之直徑,而于穿孔與螺孔間形成有一第一肩部;該第一推進柱包括互相同心對應之第一段以及第二段,其中該第一段之直徑大于第二段之直徑,而于而于第一段與第二段間形成有一第二肩部;容置空間形成于第二肩部,且壓縮彈簧之自由端頂抵于第一肩部。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之碟式煞車,其特征在于容置空間徑項延伸至第二段之表面。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之碟式煞車,其特征在于穿孔之內緣徑向設置有至少一凸肋;第二段之側面徑向形成有至少一滑槽,而凸肋分別滑設于滑槽中。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碟式煞車,包括互相對接結合之第一殼體及一第二殼體,該第一殼體與第二殼體間形成有一避讓槽,藉以供避讓旋轉中之自行車煞車盤;該第一殼體與第二殼體中分別容置有一軸向進給裝置,且每一軸向進給裝置對應于第一/第二殼體內面之第一端貼抵有一來令片;每一軸向進給裝置對應于第一/第二殼體外面之第二端同時連設于一扳桿之兩端。該扳桿之自由端部連設于一煞車線,當扳桿受煞車線之牽引而同時旋動該兩軸向進給裝置后,該兩軸向進給裝置分別向內頂推其所相對應之來令片,令該兩相對之來令片同步夾設于煞車盤之兩側面,而達提供煞車減速的效果。
【IPC分類】F16D55/228, F16D65/095, F16D65/16
【公開號】CN204942339
【申請號】CN201520626799
【發明人】王信發
【申請人】王信發
【公開日】2016年1月6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