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5]相應的安全器件9,特別是對應于圖4和圖5的安全器件9,不必須設置在偏轉桿16或偏轉元件15中。作為替代地,如圖6示意性顯示的那樣,如果安全器件9附加在殼體23的適當位置內,則安全器件9也可直接作用在保持架18上。
[0046]附圖標記列表
[0047]I 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
[0048]2 間隙
[0049]3 錐體
[0050]4 摩擦環
[0051]5 調節機構
[0052]6 引導元件
[0053]7 調節驅動器
[0054]8 可控式調節器件
[0055]9 安全器件
[0056]10轉換器
[0057]11偏壓元件
[0058]12彈簧
[0059]13模塊
[0060]14作用區
[0061]15偏轉元件
[0062]16偏轉桿
[0063]17擋件
[0064]18保持架
[0065]19調節橋
[0066]20致偏器
[0067]21安全促動器
[0068]22電磁體
[0069]23殼體
[0070]24偏心襯套
[0071]25保持架桿
[0072]26頂件
[0073]27安全器件殼體
[0074]28折片
[0075]29鐵芯
[0076]30電觸點
【主權項】
1.一種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具有通過間隙(2)彼此間隔開設置的兩個錐體(3),并且具有與所述錐體(3)相互作用的摩擦環(4),所述摩擦環設置為通過調節機構(5)而能沿著間隙(2)以移動路徑軸向移動,所述調節機構(5)通過引導元件(6)而作用在摩擦環(4)上,其中,調節機構(5)包括具有第一促動器的調節器件(8),所述調節器件能由調節驅動器(7)控制,以及具有第二促動器的安全器件(9),在可控式調節器件(8)失效的情況下,所述安全器件(9)將所述摩擦環(4)調節至安全軌道內,其特征在于,安全器件(9)包括正常狀態和失效狀態,在所述正常狀態中,所述安全器件被施加電能,在失效狀態中,安全器件上沒有電能,并且在可控式調節器件(8)失效的情況下,所述安全器件能從正常狀態轉換到失效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器件(9)包括將電能轉換為機械能的轉換器(10),以及在正常狀態中由所述轉換器(10)偏壓的元件(11),特別地,所述元件是彈簧(12),在正常狀態中,在所述元件與可控式調節器件(8)之間不具備任何動作連接,并且在失效狀態中,在所述元件與可控式調節器件(8)之間具有偏壓動作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換器(10)具有能相對于彼此移動的兩個模塊(13),在正常狀態中,所述兩個模塊(13)通過轉換器(10)借助于由電能決定的力而克服偏壓元件(11)的偏壓而起作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偏壓元件(11)的兩個作用區(14)和/或轉換器(10)的能相對于彼此移動的模塊(13)設置在所述可控式調節器件(8)的機械式偏轉元件(15)上,其中所述兩個作用區與所述轉換器(10)的可相對于彼此移動的兩個模塊(13)相互作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偏轉元件(15)為偏轉桿(16)。
6.—種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具有通過間隙(2)彼此間隔開設置的兩個錐體(3),并且具有與所述錐體(3)相互作用的摩擦環(4),所述摩擦環設置為通過調節機構(5)而能沿著間隙(2)以移動路徑軸向移動,所述調節機構(5)通過引導元件(6)而作用在摩擦環(4)上,其中,調節機構(5)包括具有第一促動器的調節器件(8),所述調節器件由調節驅動器(7)控制,以及具有第二促動器的安全器件(9),在可控式調節器件(8)失效的情況下,所述安全器件(9)將所述摩擦環(4)調節至安全軌道內,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器件(9)包括具有正常位置和失效位置的雙穩態安全促動器(21)。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促動器(21)在正常位置和失效位置之間以非受調節式的方式運行。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促動器(21)包括電磁體(22)以及克服所述電磁體(22)而起作用的偏壓元件(11),特別地,所述偏壓元件(11)為彈簧(12)。
9.一種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具有通過間隙(2)彼此間隔開設置的兩個錐體(3),并且具有與所述錐體(3)相互作用的摩擦環(4),所述摩擦環設置為通過調節機構(5)而能沿著間隙(2)以移動路徑軸向移動,所述調節機構(5)通過引導元件(6)而作用在摩擦環(4)上,其中,調節機構(5)包括具有第一促動器的調節器件(8),所述調節器件能由調節驅動器(7)控制,以及具有第二促動器的安全器件(9),在可控式調節器件(8)失效的情況下,所述安全器件(9)將所述摩擦環(4)調節至安全軌道內,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器件(9)包括可控式調節器件(8)的機械式偏轉元件(15),并且在可控式調節器件(8)失效的情況下,所述調節器件(9)改變機械式偏壓元件(15)的處于調節驅動器(7)和引導元件(6)之間的作用變量。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在可控式調節器件(8)失效的情況下,所述安全器件(9)改變可控式調節器件(8)的偏轉桿(16)的作為機械式偏壓元件(15)的作用變量的作用長度。
11.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安全器件(9)具有擋件(17) ο
12.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控式調節器件(8)包括通過調節驅動器能在保持架(18)內軸向自由移動的調節橋(19),所述調節橋能由致偏器(20)控制。
13.根據權利要求12以及權利要求5或10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致偏器(20)為偏轉桿(16) ο
14.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I),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器件(9)作用在機械式偏轉元件上,所述機械式偏轉元件作用于調節驅動器(7)和引導元件(6)之間,例如,所述安全器件(9)作用在偏轉桿(16)上,所述偏轉桿作用于調節驅動器(7)和引導元件(6)之間。
【專利摘要】在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中,安全器件可具有正常狀態和失效狀態,在正常狀態中,在安全器件上施加電能,在失效狀態中,在安全器件上沒有電能,或者安全器件具有雙穩態安全促動器,雙穩態安全促動器具有正常位置和失效位置,并且安全器件可改變用于調節摩擦環的機械式接合元件的有效參數。錐形摩擦環傳動裝置由此實現特別緊湊的設計。
【IPC分類】F16H15-42
【公開號】CN104769324
【申請號】CN201380056582
【發明人】烏爾里希·羅斯
【申請人】烏爾里希·羅斯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3年10月29日
【公告號】DE102012021171A1, DE112013005174A5, EP2912348A1, WO2014067509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