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變直徑除塵骨架,包括兩個端部固定環及多個支撐桿,所述多個支撐桿的兩端分別與兩個端部固定環連接;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多個延伸桿;所述每個端部固定環外壁均與多個延伸桿的固定端鉸接;當需要使用大直徑的除塵骨架時,將與每個端部固定環外壁連接的延伸桿展開,使延伸桿與所連接的端部固定環處于同一水平面,并在安裝于兩個端部固定環上的延伸桿之間安裝支撐桿;當需要使用小直徑的除塵骨架時,將延伸桿旋轉閉合至支撐桿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變直徑除塵骨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塊;所述固定塊與所述支撐桿的兩端固定連接;所述端部固定環上開設多個第一凹槽,所述固定塊的形狀與所述第一凹槽相匹配,使支撐桿與端部固定環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變直徑除塵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桿的活動端開設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的形狀與所述固定塊的形狀相匹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變直徑除塵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桿包括內管及外管;所述內管的一端設置凸起,所述外管的一端設置多個卡口,所述多個卡口形狀與所述凸起相匹配。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變直徑除塵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的材質為不銹鋼。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變直徑除塵骨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濾網;所述濾網設置于除塵骨架的內壁。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變直徑除塵骨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濾網的目數為30目~120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