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相似車型共用涂膠置臺,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干觸頭底座(4),其固接于承載臺的上端,觸頭底座(4)上安裝有一組鑒別傳感器;
支撐觸頭,其通過連接桿(7)與觸頭底座(4)卡接,支撐觸頭上安裝有與鑒別傳感器相對應的標識組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似車型共用涂膠置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臺的下端通過豎直設置的立柱(2)與底板(1)轉動連接;
承載臺包括水平設置第一工位臺(3)和第二工位臺(31),兩者之間固接有分隔擋板(32),且兩者相對于分隔擋板(32)鏡像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似車型共用涂膠置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鑒別傳感器包括水平固接于觸頭底座(4)側壁上的連接板(41),連接板(41)上固接有若干第一傳感器(42),第一傳感器(42)的感應頭方向朝上;
所述標識組件包括水平固接于所述連接桿(7)側壁上的標識板(43),標識板(43)上可拆卸連接有若干標識螺釘(44)。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似車型共用涂膠置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觸頭底座(4)的側壁上設有縱槽,其貫穿觸頭底座(4)上端和下端;卡接件(10)置于縱槽內,并通過架設于縱槽兩側壁之間的軸(11)與觸頭底座(4)轉動連接;卡接件(10)的上部設有朝向縱槽底部的卡爪(101),卡接件(10)的下部伸出縱槽;
所述連接桿(7)的下部置于縱槽內,且其上設有與卡爪(101)卡接的卡槽(73)。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相似車型共用涂膠置臺,其特征在于:所述觸頭底座(4)的側壁上固接有蓋板(46),蓋板(46)沿豎直方向覆蓋所述縱槽的上部;
所述觸頭底座(4)的側壁上螺紋連接有手擰螺栓(45),手擰螺栓(45)的尾端伸入縱槽并與所述連接桿(7)相抵。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相似車型共用涂膠置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觸頭還包括與所述連接桿(7)固接的延伸桿(71),延伸桿(71)的上端固接有水平的支撐板(72),支撐板(72)上固接有接觸頭(8)。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相似車型共用涂膠置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72)上固接有導向桿(5)和第二傳感器(9)。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相似車型共用涂膠置臺,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桿(71)和觸頭底座(4)上分別固接有一對相對應的第三傳感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