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立軸沖擊式破碎機,包括進料斗(1)、機體(2)、轉軸(3)、機架(9)、正轉電機(10)和出料斗(12),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2)的上端設置進料斗(1),所述機體(2)的下端設置出料斗(12),所述出料斗(12)裝配在機架(9)上,所述機架(9)上設置正轉電機(10),所述正轉電機(10)與轉軸(3)的一端連接,所述轉軸(3)的另一端穿過機體(2)底壁設置在機體(2)的內腔,且均勻布置有正轉筋板(4),所述機體(2)內腔設置有筒體(13),所述機體(2)側壁上均勻布置有滾軸(6),所述滾軸(6)與筒體(13)配合裝配在一起,所述筒體(13)內側壁上均勻布置有反轉筋板(5),所述筒體(13)的外側壁上安裝有環行齒輪(7),所述機架(9)上還設置有反正電機(11),所述反正電機(11)布置在機體(2)的外側壁旁,所述反正電機(11)上裝配有齒輪(8),所述機體(2)的側壁設置有一個開口,所述齒輪(8)穿過開口與環行齒輪(7)配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立軸沖擊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斗(12)設置為二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立軸沖擊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13)內側壁均勻布置有突出物(14),所述突出物(14)為合金鋼材質,所述突出物(14)呈弧形形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立軸沖擊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正轉筋板(4)旋轉方向側設置有粉碎塊(15),所述反轉筋板(5)旋轉方向側設置有粉碎塊(15)。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立軸沖擊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塊(15)為合金鋼材質,所述粉碎塊(15)呈三角形形狀。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立軸沖擊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正轉筋板(4)選用耐磨鋼板加工或者耐磨澆鑄而成。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立軸沖擊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轉筋板(5)選用耐磨鋼板加工或者耐磨澆鑄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