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井室爐,包括爐體(1),所述爐體(1)內設置有沉積室,爐體(1)底部均布有四個進氣管,且進氣管的中心軸線在同一圓上,該圓為分布圓,其特征在于,所述沉積室設置為三個,沉積室均布在爐體(1)內,且其中一個進氣管的中心軸線與一沉積室的中心軸線重合,該進氣管為第一進氣管(5),該沉積室為第一沉積室(2),與第一進氣管(5)相鄰的兩進氣管均分別位于一沉積室內,所述兩進氣管分別為第二進氣管(6)和第三進氣管(7),與之相對應的沉積室分別為第二沉積室(3)和第三沉積室(4);剩余的進氣管為第四進氣管,所述第四進氣管位于第二沉積室(3)和第三沉積室(4)之間;所述第二進氣管(6)和第三進氣管(7)均連接有一引氣裝置,所述引氣裝置上設置有一出氣口(9)。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井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引氣裝置包括與爐體(1)底部固定相連的引氣管(8),所述出氣口(9)設置在引氣管(8)遠離爐體(1)底部一面上,且出氣口(9)的中心軸線與所在沉積室的中心軸線重合,進氣管的一端設置在引氣管(8)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井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的中心軸線與出氣口(9)的中心軸線之間的距離為285mm。
4.如權利要求3所述井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直徑為1800mm。
5.如權利要求4所述井室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布圓直徑為1127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