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在“檢查模式”時,電源可以被施加到致動器148,使得致動設備150不再吸引到致動器148。然后,重力將使配重110圍繞支架102從第一位置樞轉到第二位置。然后,配重110的運動將使觸發構件130從縮回位置移動到伸出位置。當電梯轎廂20和配重24在井道內移動時,觸發構件130的第二臂134被配置成嚙合安全塊48的一部分以防止電梯轎廂20或配重24進一步的運動。
[0051]一旦修理工完成了在井道12內的工作,可以重置安全設備100,由此使電梯返回到正常操作。在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如圖8中所示,電梯系統10包括重置設備200,重置設備200包括在第一端212樞轉地安裝到配重110的第一桿210。第二桿220被提供在井道12的頂部16附近并且被定向成平行于第一桿210。第一線纜230從配重110伸出到第二桿的第一端222。第二線纜240從第一桿210的自由端214伸出到第二桿220的第二端224。第二線纜240的運動以控制配重位置的方式引起第一桿210、第二桿220和第一線纜230的相應的運動。例如,第二線纜240上的向下力使第一線纜230向上拉配重110,使得致動器148和致動設備150可以耦合。
[0052]盡管只結合有限數量的實施方案來詳細地描述本發明,但是應很容易理解本發明不限于這些公開的實施方案。相反,本發明可以被修改來并入迄今未描述但是與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相稱的任何數量的變更、改變、替換或等效布置。此外,盡管已描述本發明的各種實施方案,但是應理解,本發明的方面可以僅包括一些所描述的實施方案。因此,本發明不被視為受上述描述限制,而是僅受所附權利要求書的范圍限制。
【主權項】
1.一種用于電梯的安全系統,其包括: 安全制動器,其可操作地連接到電梯轎廂或配重中的一個,所述安全制動器包括觸發器,其被配置成在被致動時嚙合所述安全制動器; 致動設備,其被配置成安裝到導軌,所述致動設備包括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的致動器, 其中所述致動設備被配置成在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不致動所述安全制動器的所述觸發器,以及 其中所述致動設備被配置成在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通過物理接觸所述觸發器致動所述安全制動器的所述觸發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所述致動設備被配置成在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通過在所述安全制動器移動越過所述致動設備時物理接觸所述觸發器致動所述安全制動器的所述觸發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所述致動器可操作地連接到配重,其中當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配重選擇性地耦合到所述致動設備的部分,并且當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從所述致動設備的所述部分去耦所述配重。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所述配重上的重力將所述致動器從所述第一位置移動到所述第二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所述配重使用電磁體選擇性地耦合到所述致動設備的所述部分。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所述導軌為轎廂導軌和配重導軌中的一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所述致動器為具有永磁磁芯的電磁體。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當從所述致動器去除電源時,從所述致動設備的所述部分去耦所述配重。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觸發構件將所述配重樞轉地耦合到所述致動設備的支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所述觸發構件包括用于將所述配重耦合到所述支架的第一臂,以及與所述第一臂成一定角度布置以嚙合所述安全制動器的所述觸發器的第二臂。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當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觸發構件縮回到所述致動設備中,并且當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觸發構件從所述致動設備伸出。
12.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所述致動設備包括第一接觸器和第二接觸器。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安全系統,其中當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配重的第一端嚙合所述第一接觸器,并且當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配重的第二端嚙合所述第二接觸器。
14.一種電梯系統,其包括: 電梯井道,其具有上端和下端; 電梯轎廂,其被配置成沿著至少一個轎廂導軌在所述電梯井道內移動; 配重,其耦合到所述電梯轎廂,所述配重被配置成沿著至少一個配重導軌在所述井道內移動; 安全制動器,其可操作地連接到所述電梯轎廂或配重中的一個,所述安全制動器包括觸發器,其被配置成在被致動時嚙合所述安全制動器; 致動設備,其被配置成安裝到所述轎廂導軌或配重導軌中的一個,所述致動設備包括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的致動器, 其中所述致動設備被配置成在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不致動所述安全制動器的所述觸發器,以及 其中所述致動設備被配置成在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通過物理接觸所述觸發器致動所述安全制動器的所述觸發器。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當所述電梯系統處于正常模式時,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并且當所述電梯系統處于檢查模式時,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二位置。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致動器可操作地耦合到配重,其中當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配重選擇性地耦合到所述致動設備的部分,并且當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從所述致動設備的所述部分去耦所述配重。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配重使用電磁體選擇性地耦合到所述致動設備的所述部分。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致動器為具有永磁磁芯的電磁體。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當從所述致動器去除電源時,從所述致動設備的所述部分去耦所述配重。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當所述電梯系統被放置在檢查模式時,從所述致動器去除電源。
21.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梯系統,其中所述電梯系統包括安裝到所述轎廂導軌的第一致動設備,以及安裝到所述配重導軌的第二致動設備。
22.—種方法,其使用電梯系統中的致動設備來阻止電梯轎廂或配重移動超出所需的位置,所述方法包括: 將所述電梯系統放置在檢查模式; 從所述致動設備的致動器去除電源,使得所述致動器從第一位置移動到第二位置; 通過在所述安全制動器經過所述致動設備時物理接觸所述安全制動器的觸發器,激活所述安全制動器。
【專利摘要】提供一種用于電梯的安全系統,其包括安全制動器。所述安全制動器可操作地連接到電梯轎廂或配重中的一個。所述安全制動器包括觸發器,其被配置成在被致動時嚙合所述安全制動器。致動設備被配置成安裝到導軌。所述致動設備包括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的致動器。所述致動設備被配置成在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不致動所述安全制動器的所述觸發器。所述致動設備被配置成在所述致動器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通過物理接觸所述觸發器致動所述安全制動器的所述觸發器。
【IPC分類】B66B5-16, B66B1-34
【公開號】CN104684834
【申請號】CN201280076016
【發明人】A.福科內, E.德拉莎特
【申請人】奧的斯電梯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3日
【申請日】2012年9月25日
【公告號】EP2900582A1, US20150251876, WO2014049387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