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玻璃上片裝置,用于將玻璃移送至加工區域,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架;
用于承載所述玻璃的支撐件,可轉動地設置于所述機架上;
驅動電機,與所述支撐件相聯動;及
移送機構,設置于所述機架上,所述移送機構能夠將從所述支撐件輸出的所述玻璃移送至所述加工區域;
其中,所述玻璃放置于所述支撐件上,所述玻璃的非加工面朝向所述支撐架的內側,所述玻璃的非加工面與移送平面形成夾角,所述驅動電機驅動所述支撐件,所述支撐件帶動所述玻璃相對所述移送平面轉動,以使所述玻璃的非加工面與所述移送機構相抵接,所述移送機構將所述玻璃移送至所述加工區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上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送機構包括驅動軸和傳動輪,所述驅動軸可轉動地設置于所述機架上,所述傳動輪可轉動地設置于所述驅動軸上,所述驅動軸為多個,且每個所述驅動軸上均設置有多個所述傳動輪。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上片裝置,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驅動軸間隔設置于所述機架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上片裝置,其特征在于,相鄰的兩個所述驅動軸之間的間隔從所述機架一側向所述機架的另一側逐漸減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上片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對承載在所述支撐件上的所述玻璃限位的第一限位件,所述第一限位件設置于所述支撐件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上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為多個,多個所述第一限位件均勻間隔設置于所述支撐件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上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件為擋輪,所述擋輪可轉動地設置于所述支撐件上。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上片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感應開關,所述感應開關設置于所述支撐件靠近所述第一限位件的一側,所述感應開關用于控制所述玻璃相對所述支撐件的移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上片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限位件,所述第二限位件設置于所述機架上,所述第二限位件用于限制從所述支撐件輸出的所述玻璃的移動。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上片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連接所述驅動電機和所述支撐件的聯軸器,所述聯軸器位于所述驅動電機和所述支撐件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