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包括轎廂,所述轎廂包括側壁和底壁;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墜落防護裝置,所述墜落防護裝置包括設于所述側壁內側供人們把持的把持裝置和緩沖人體重力的緩沖承托裝置;所述側壁內側形成有容置所述把持裝置的第一容置槽,所述把持裝置包括朝上的把持部和朝下的第一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一容置槽的下部樞接在一起形成第一樞接處,所述把持裝置依靠所述第一樞接處向外翻轉供把持;
所述緩沖承托裝置處于所述把持裝置的下方,包括處于上方的緩沖主體和處于下方的第二連接部;所述第二連接部與所述側壁的內側樞接在一起形成第二樞接處,所述緩沖承托裝置依靠所述第二樞接處向外翻轉對人進行承托。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持裝置配設有驅動把持裝置向上翻轉的第一翻轉回復裝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翻轉回復裝置為對所述把持裝置進行向上彈性驅動的彈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一容置槽的下部通過水平方向設置并與所述側壁所在平面相平行的第一轉軸樞接在一起,所述第一翻轉回復裝置為套設于所述第一轉軸上的第一扭簧,所述第一扭簧具有固定端和彈力輸出端,所述固定端與所述第一轉軸連接在一起,所述彈力輸出端與所述第一連接部連接在一起。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持裝置呈n形,包括與所述第一轉軸相平行的把持桿部和兩個分別垂直連接于把持桿部兩端的連接桿部;兩所述連接桿部的下端作為所述第一連接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槽的下表面形成有支撐于向下翻轉后的所述連接桿部下方的第一彈性支撐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槽的槽底形成有與所述把持桿部相對應供人手伸入對把持桿部進行抓取的凹槽,所述第一容置槽的槽底設有墊設于所述把持桿部和第一容置槽的槽底之間的緩沖墊。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槽配設有自動翻蓋,所述自動翻蓋配設有向上驅動的自動驅動裝置。
9.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主體包括與所述側壁所在平面相平行的框架和設于框架上的彈性布層。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墜落防護性垂直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主體配設有驅動緩沖主體向上翻轉的第二翻轉回復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