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水下探測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撐裝置(1);
筒體(2),設置在所述支撐裝置(1)上;
動力裝置(4),設置在所述支撐裝置(1)上;
攝像裝置(3),設置在所述支撐裝置(1)上;
照明器,設置在所述支撐裝置(1)上;
傳感器連接裝置(5),設置在所述支撐裝置(1)上;
臍帶纜(6),一端與所述攝像裝置(3)、照明器、傳感器連接裝置(5)及動力裝置(4)連接;
第一控制器(7),與所述臍帶纜(6)另一端連接;
電源,與所述臍帶纜(6)另一端連接;
其中,所述電源通過所述臍帶纜(6)向所述攝像裝置(3)、照明器、傳感器連接裝置(5)及動力裝置(4)供電,所述第一控制器(7)通過所述臍帶纜(6)向所述照明器發送亮度信號,所述第一控制器(7)通過所述臍帶纜(6)向所述攝像裝置(3)發送啟動信號,所述攝像裝置(3)通過臍帶纜(6)向所述第一控制器(7)發送攝像信號,所述第一控制器(7)根據攝像信號向所述動力裝置(4)發送控制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撐裝置(1)包括支架(1-1),所述支架(1-1)為框架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裝置包括:
推進器(4-1),設置在所述支撐裝置(1)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
所述推進器(4-1)為螺旋槳推進器,所述螺旋槳推進器的螺旋槳外設置有導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裝置包括:
攝像頭(3-1),設置在所述支撐裝置(1)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連接裝置包括:
傳感器連接板(5-1),設置在所述支撐裝置(1)上,所述傳感器連接板上設置有電極,所述電極與所述臍帶纜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器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備用電源,設置在所述筒體(2)內,所述備用電源與所述動力裝置(4)連接;
無線接收模塊,設置在所述筒體(2)內;
第二控制器,設置在所述筒體(2)內,所述第二控制器與所述無線接收模塊及備用電源連接,所述第二控制器與所述動力裝置(4)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