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第一箱型結構I位于底盤車架的回轉座圈中心線一側的截面寬度尺寸大于另一側的截面寬度尺寸,即W1>W2。W1、W2為車架前進行駛方向的橫切截面寬度。為了布置傳動軸5和油泵4及其油管,A-A截面的箱型被壓縮,為了保證截面的剛度、強度,針對A-A截面的箱型特點,采用的多箱型截面形式如圖7所示。
[0044]參見圖8,第二箱型結構2的截面形狀為帶有梯形開口 21的板狀結構。為了布置傳動軸5和推力桿7 (具體為車架V形推力桿),B-B截面箱型因為靠近座圈附件,底盤車架受到較大的彎矩,為保證足夠的抗彎截面系數,設計時將此處的箱型盡量放大,采用槽型底板截面形式如圖8所示。
[0045]車架的第一箱型結構1、第二箱型結構2因為存在截面的突變,在過渡部位易產生應力集中,此處對變截面箱型過渡部位進行優化設計,使載荷和力矩均勻通過車架傳遞給支腿方箱。截面之間的過渡可以按照下列方案實現:第一箱型結構I和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存在過渡連接結構,比如采用圓滑過渡等應力較小的方式實現兩個箱型結構之間的過渡。或者,第一箱型結構I和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存在輔助加強結構,輔助加強結構具體可以為加強筋、加強板或加強殼體,加強筋、加強板可以直接設置在兩個箱型結構之間,加強殼體可以罩設在兩個箱型結構之間的連接處外側。或者,第一箱型結構I和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通過強度大于第一箱型結構I和第二箱型結構2的強度的材料連接,比如采用牌號大的鋼材連接。
[0046]或者,采用下述方式:
[0047]第一箱型結構I的截面尺寸漸變,且第一箱型結構I與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圓滑過渡。和/或,第二箱型結構2的截面尺寸漸變,且第一箱型結構I與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圓滑過渡。
[0048]同理,第三箱型結構3與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因為存在截面的突變,在過渡部位也易產生應力集中,可以對變截面箱型過渡部位進行優化設計,使載荷和力矩均勻通過車架傳遞給支腿方箱。截面之間的過渡可以按照下列方案實現:第三箱型結構3與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存在過渡連接結構,比如采用圓滑過渡等應力較小的方式實現兩個箱型結構之間的過渡。或者,第三箱型結構3與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存在輔助加強結構,輔助加強結構具體可以為加強筋、加強板或加強殼體,加強筋、加強板可以直接設置在兩個箱型結構之間,加強殼體可以罩設在兩個箱型結構之間的連接處外側。或者,第三箱型結構3與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通過強度大于第二箱型結構2和第三箱型結構3的強度的材料連接,比如采用牌號大的鋼材連接。
[0049]或者,采用下述方式:
[0050]第二箱型結構2的截面尺寸漸變,且第二箱型結構2與第三箱型結構3之間圓滑過渡。和/或,第三箱型結構3的截面尺寸漸變,且第二箱型結構2與第三箱型結構3之間圓滑過渡。
[0051 ] 參見圖9,第三箱型結構3的截面形狀為矩形。車架尾部靠近后固定支腿的位置受到較大的扭轉并且不受到后懸架組件運動空間的制約,采用矩形截面能得到比槽型底板截面更大的截面抗彎抗扭性能。
[0052]上述底盤車架,提出了一種非對稱且變截面形式的汽車起重機底盤車架,對傳統的對稱等截面形式車架進行創新,根據吊重車架應力有限元分析結果以及底盤動力和液壓系統布局的需要,剔除冗余材質,保證剛度和強度滿足設計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車架重量。
[0053]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汽車起重機,包括本發明任一技術方案提供的底盤車架。
[0054]上述汽車起重機,由于采用了上述底盤車架,在滿足整車的吊重性能要求的前提下,重量大大降低。
[0055]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指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為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保護內容的限制。
[0056]如果本文中使用了“第一”、“第二”等詞語來限定零部件的話,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知曉:“第一”、“第二”的使用僅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如沒有另外聲明,上述詞語并沒有特殊的含義。
[0057]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依然可以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修改或者對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精神,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范圍當中。
【主權項】
1.一種底盤車架,其特征在于,在底盤車架的寬度方向上,所述底盤車架包括順序連接的第一箱型結構(I)、第二箱型結構(2)和第三箱型結構(3),所述第一箱型結構(I)和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的截面形狀不同;所述第一箱型結構(I)用于布置傳動軸(5)和油泵(4),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下方用于布置傳動軸(5)和推力桿(7),所述底盤車架在寬度方向上為不對稱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盤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型結構(I)的截面形狀為帶有矩形開口(11)的板狀結構;且沿著所述底盤車架的前進方向,所述第一箱型結構(I)位于所述底盤車架的回轉座圈中心線一側的截面寬度尺寸大于另一側的截面寬度尺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底盤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的截面形狀為帶有梯形開口(21)的板狀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盤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型結構(I)和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存在過渡連接結構、輔助加強結構或是通過強度大于所述第一箱型結構(1)和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的強度的材料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底盤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箱型結構(I)的截面尺寸漸變,且所述第一箱型結構(I)與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圓滑過渡;和/或, 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的截面尺寸漸變,且所述第一箱型結構(I)與所述第二箱型結構⑵之間圓滑過渡。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底盤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箱型結構(3)與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之間存在過渡連接結構、輔助加強結構或是通過強度大于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和所述第三箱型結構(3)的強度的材料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2、4任一所述的底盤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的截面尺寸漸變,且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與所述第三箱型結構(3)之間圓滑過渡;和/或, 所述第三箱型結構(3)的截面尺寸漸變,且所述第二箱型結構(2)與所述第三箱型結構⑶之間圓滑過渡。
8.根據權利要求1、2、4任一所述的底盤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箱型結構(3)的截面形狀為矩形。
9.根據權利要求4或6所述的底盤車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加強結構為加強筋、加強板或加強殼體。
10.一種汽車起重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底盤車架。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底盤車架及汽車起重機,涉及工程機械領域,用以優化現有底盤車架的結構。在該底盤車架的寬度方向上,底盤車架包括順序連接的第一箱型結構、第二箱型結構和第三箱型結構,第一箱型結構和第二箱型結構的截面形狀不同;第一箱型結構用于布置傳動軸和油泵,第二箱型結構下方用于布置傳動軸和推力桿,底盤車架在寬度方向上為不對稱結構。上述技術方案,底盤車架局部做成非對稱結構,需要布置油泵及傳動軸的空間較大,另一側空間較小,既滿足了系統布置要求,又最大限度地控制車架重量,使得底盤車架的結構得以優化。
【IPC分類】B62D21-09
【公開號】CN104527795
【申請號】CN201410766671
【發明人】李虎, 崔書文, 張永亮
【申請人】徐州重型機械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4月22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