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又同時能減輕內燃機車構架10自身的重量,減輕了轉向架的軸重負擔。
[0062]優選的,上述第二拉桿座柱110的第二底板132和第二筋板133上可以開設通孔134,進一步減輕第二拉桿座柱130的重量,最終達到減輕轉向架軸重負擔的目的。
[0063]優選的,上述焊接件板材的材質為Q345B。
[0064]請同時參照圖2和圖3,進一步地,上述實施例中的內燃機車構架還包括:第一制動座140,焊接在側梁11上,采用鋼板焊接結構,第一制動座140上設有安裝孔,該安裝孔是內燃機車構架10組焊并退火后的打的,以提高第一制動座140上安裝孔的精度。還包括第二制動座141,焊接在側梁11上,采用鋼板焊接結構,設有安裝孔,該安裝孔是內燃機車構架10組焊并退火后的打的,以提高第二制動座141上安裝孔的精度。還包括外側彈簧座142,設置在側梁11上,為鑄造件,材料為ZG230-450。還包括內側彈簧座143,設置在側梁11上,為鑄造件,材料為ZG230-450。上述實施例中的內燃機車構架還包括牽引電動機吊座144,設置在兩根橫梁12和第二端梁14上,材料為ZG230-450。
[0065]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實施例中側梁11中間部位變長,可以適應不同軸距的三軸內燃機車的運行要求。第一端梁13、第二端梁14和橫梁12的中間部位變長,可以適應不同軌距的內燃機車構架的運用要求。牽引電動機吊座144的結構變化,可以適應不同電機懸掛結構的需要。
[0066]優選的,上述實施例提供的內燃機車構架可適用于小軸重的1067毫米軌距機車轉向架。
[0067]本實用新型實施例還提供一種內燃機車,包括上述實施例中的內燃機車構架。
[0068]上述內燃機車由于采用了上述內燃機車構架,橫向減震器座、垂向減震器座與內燃機車構架的焊縫強度高,避免了橫向減震器座和橫向減震器座的脫落,提高了內燃機車行車平穩性,同時,部分安裝座采用了鋼板焊接件,采用部分焊接件和部分鑄造件結合的形式,關鍵受力部件做成鑄造件,非關鍵受力部件做成焊接件的形式,達到既能滿足強度要求又減輕內燃機車構架自身的重量,最終減輕轉向架的軸重負擔,縮短了構架的生產周期,且成本較低。
[0069]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內燃機車構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平行設置的兩根側梁,垂直所述兩根側梁在所述兩根側梁之間設置有至少一根橫梁,所述兩根側梁相對面設置有橫向減震器座,所述橫向減震器座包括兩塊第一立板和一塊第一連接板,所述兩塊第一立板平行相對設置,所述第一連接板垂直設置在所述兩塊第一立板之間,所述第一立板的第一側開設有圓弧開口,所述第一立板上開設有第一安裝孔,所述第一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下端固定在所述側梁上,所述第一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上端懸空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車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梁包括兩塊第二立板、一塊上蓋板、一塊下蓋板和兩塊第一封板,所述上蓋板的邊緣凸出所述第二立板,所述上蓋板的邊緣凸出所述第二立板的部分卡設在所述第一立板的第一側開設的圓弧開口中,所述第一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下端固定在所述第二立板上,所述第一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上端部分懸空設置在所述上蓋板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內燃機車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向減震器座的所述第一立板厚度為16毫米,所述第一連接板厚度為10毫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車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根側梁相背面設置有垂向減震器座,所述垂向減震器座包括兩塊第三立板和一塊第二連接板,所述兩塊第三立板平行相對設置,所述第二連接板垂直設置在所述兩塊第三立板之間,所述第三立板的第一側開設有圓弧開口,所述第三立板上開設有第二安裝孔,所述第三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下端固定在所述側梁上,所述第三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上端懸空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內燃機車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梁包括兩塊第二立板、一塊上蓋板、一塊下蓋板和兩塊第一封板,所述上蓋板的邊緣凸出所述第二立板,所述上蓋板的邊緣凸出所述第二立板的部分卡設在所述第三立板的第一側開設的圓弧開口中,所述第三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下端固定在所述第二立板上,所述第三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上端部分懸空設置在所述上蓋板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車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根側梁相背面設置有垂向減震器座,所述垂向減震器座包括兩塊第三立板和一塊第二連接板,所述兩塊第三立板平行相對設置,所述第二連接板垂直設置在所述兩塊第三立板之間,所述第三立板上開設有第二安裝孔,所述第三立板的第一端設置有圓弧,所述第三立板的第二端也設置有圓弧,所述第三立板的第一側設置在側梁上。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內燃機車構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立板厚度為16毫米,所述第二連接板厚度為10毫米。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車構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設置在所述側梁的第一拉桿座柱,所述第一拉桿座柱包括:第四立板、第一底板、第二封板和第一筋板,所述第四立板厚度為12毫米,所述第一底板厚度為14毫米,所述第二封板厚度為12毫米,所述第一筋板厚度為8毫米。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車構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設置在所述側梁的第二拉桿座柱,所述第二拉桿座柱包括:四塊第五立板、第二底板和第二筋板,所述第五立板厚度為12毫米,所述第二底板厚度為14毫米,所述第二筋板厚度為8毫米。
10.一種內燃機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內燃機車構架。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內燃機車構架及內燃機車,包括:平行設置的兩根側梁,垂直兩根側梁在兩根側梁之間設置有至少一根橫梁,兩根側梁相對面設置有橫向減震器座,橫向減震器座包括兩塊平行設置的第一立板和垂直設置在第一立板之間的第一連接板,第一立板的第一側開設有圓弧開口,第一立板上開設有第一安裝孔,第一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下端固定在側梁上,第一立板的第一側圓弧開口的上端懸空設置。本實用新型能提高橫向減震器座與側梁的焊縫強度,避免橫向減震器座的脫落,提高內燃機車行車平穩性。
【IPC分類】B61F3-00
【公開號】CN204341074
【申請號】CN201420860280
【發明人】齊彩鳳, 唐文劍, 程艷鳳
【申請人】北京二七軌道交通裝備有限責任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0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