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桿20和固定桿10之間的穩定關系。
[0037]可選地,第二鎖止件32與凹槽可以過盈配合。由此,可以有效保證第二鎖止件32和第一鎖止件31的配合關系穩定性,延長鎖止組件30的使用壽命。
[0038]可選地,第二鎖止件32可以構造成圓柱體結構,通孔12可以構造成圓形。圓柱體結構的第二鎖止件32結構簡單,易于生產,而且進一步地可以便于第一鎖止件31的凹槽的設置。圓形的通孔12結構簡單,易于設計,降低固定桿10的生產難度。
[0039]可選地,調節桿20與安裝腔11可以間隙配合。可以理解的是,間隙配合的調節桿20和安裝腔11可以使得調節桿20在安裝腔11內自由滑動,便于調節桿20在安裝腔11內的長度調節。
[0040]在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示例中,調節桿20構可以造成管狀結構,調節桿20可以與第一鎖止件31螺紋配合。可以理解的是,螺紋配合的調節桿20和第一鎖止件31之間配合穩定,從而可以提高鎖止組件30的工作可靠性。具體地,如圖2-圖4所示,第一鎖止件31可以包括:主體部31a和連接部31b,主體部31a與第二鎖止件32配合,連接部31b與主體部31a相連,而且連接部31b可以構造成管狀結構,連接部31b的外周壁上設置有外螺紋,外螺紋與調節桿20的內周壁上的內螺紋配合。可以理解的是,構造成管狀結構的連接部31b可以有效降低第一鎖止件31的材料使用量,降低第一鎖止件31的重量,降低穩定桿100的生產成本。
[0041]可選地,主體部31a的與連接部31b相連的端部(即圖2所示的主體部31a的外端)上可以設置有沿端部的周向向外延伸的凸臺31c,凸臺31c的外邊緣可以與調節桿20的外周壁平齊。通過設置凸臺31c,進一步地可以提高第一鎖止件31與調節桿20的配合穩定性,而且凸臺31c可以止抵在調節桿20的內端上,從而可以有效防止主體部31a伸入調節桿20的內部。
[0042]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 “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43]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至少兩個,例如兩個,三個等,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044]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或彼此可通訊;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45]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046]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0047]盡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
【主權項】
1.一種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包括: 固定桿,所述固定桿的兩端的內部分別形成有安裝腔,所述安裝腔的壁上形成有多個沿所述安裝腔的長度方向間隔開的通孔; 兩個調節桿,每個所述調節桿的自由端可活動地伸入所述安裝腔內; 鎖止組件,所述鎖止組件包括:第一鎖止件和第二鎖止件,所述第一鎖止件設置在所述調節桿的自由端上,所述第二鎖止件的一部分可伸入并卡接在所述通孔內且另一部分可與所述第一鎖止件配合。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止組件還包括:彈性件,所述彈性件設置在所述第一鎖止件和所述第二鎖止件之間,所述彈性件適于彈性抵壓所述第二鎖止件以使所述第二鎖止件的所述一部分卡接到所述通孔。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止件內設置有凹槽,所述彈性件設置在所述凹槽內,至少一部分所述第二鎖止件伸入所述凹槽內。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鎖止件與所述凹槽過盈配合。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鎖止件構造成圓柱體結構,所述通孔構造成圓形。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桿與所述安裝腔間隙配合。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桿構造成管狀結構,所述調節桿與所述第一鎖止件螺紋配合。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鎖止件包括:主體部和連接部,所述主體部與所述第二鎖止件配合,所述連接部與所述主體部相連且構造成管狀結構,所述連接部的外周壁上設置有外螺紋,所述外螺紋與所述調節桿的內周壁上的內螺紋配合。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部的與所述連接部相連的端部上設置有沿所述端部的周向向外延伸的凸臺,所述凸臺的外邊緣與所述調節桿的外周壁平齊。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長度可調的穩定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按壓工具,所述按壓工具適于伸入所述通孔按壓所述第二鎖止件以使所述第二鎖止件的所述一部分伸入所述通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長度可調的穩定桿,穩定桿包括:固定桿,固定桿的兩端的內部分別形成有安裝腔,安裝腔的壁上形成有多個沿安裝腔的長度方向間隔開的通孔;兩個調節桿,每個調節桿的自由端可活動地伸入安裝腔內;鎖止組件,鎖止組件包括:第一鎖止件和第二鎖止件,第一鎖止件設置在調節桿的自由端上,第二鎖止件的一部分可伸入并卡接在通孔內且另一部分可與第一鎖止件配合。調節桿在安裝腔內的長度可以調節,而且在調節桿的長度調節完畢后,第二鎖止件的一部分可以伸入并卡接在相應的通孔內,并且第二鎖止件的另一部分與第一鎖止件配合,從而可以保持固定桿和調節桿之間的穩定關系。
【IPC分類】B60G21/055
【公開號】CN205112916
【申請號】CN201520883889
【發明人】權哲赫
【申請人】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