輛內部為可見的或者可從視線上隱藏在面板后面。
[0050]在一些實施例中,通過使用轉盤或者輪子定位蓋。在其他的實施例中,蓋安置有凸耳、隆起部、壓痕或者其他在蓋表面或者前緣上的表面細部特征。在進一步的實施例中,通過電動控制器對蓋定位。
[0051]空氣風道從鼓風機供應空氣至調風器。調風器引導氣流進入乘客艙。在一些實施例中,氣流進一步由分流器調節。分流器能夠被放置在風道中以提供改進的空氣分布。當引導氣流穿過尺寸與風道尺寸實質上有差別的的調風器(如伸長的調風器)時分流器的使用是尤其地有用的。例如,這個差別可能包括具有大約5厘米至7厘米的橫截面寬度和高度的風道提供空氣至具有大約12厘米至16厘米的寬度以及大約2厘米至3厘米的高度的調風器。然而在兩種情況中有效面積是大致相同的,尺寸實質上不同。除了使用分流器,能夠使用沿氣流路徑的側壁尺寸的變化以限制和擴展通過風道的氣流。
[0052]現在參考圖,舉例來說,圖1描述示出了在儀表板的面板103上的線型調風器100的車輛內部101。如圖所示,調風器100的定向能夠改變。盡管被豎直地和水平地示出,調風器100也能夠對角地被定向并且在突出或凹陷的面板103中。可基于設計參數和期望的氣流選擇布局。用于每個調風器100的控制裝置102可鄰近通氣口定位。
[0053]圖2至圖4示出了線型調風器100。關閉的調風器100具有由彎曲的蓋104形成的朝向車輛內部101突出的半圓柱形。氣流通過能夠被控制裝置102成角度設置的葉片108引導。在圖2至圖4所示的實施例中,控制裝置102具有使用齒條109和齒輪110系統使葉片108成角度的控制桿107和控制蓋104的位置的把手、轉盤或輪子106。蓋104能夠如圖2中所示部分地打開,如圖3中所示完全地關閉,或者完全地打開。當完全地關閉時,蓋104阻礙氣流通過調風器100。圖4提供了剖視圖,示出了將氣流區域與當通氣口打開時容納蓋104的隔室111分開的壁114。隔室111也能夠容納用于控制葉片108的角度的如齒條109和齒輪110系統所示的線性致動器。
[0054]在圖5至圖7所述的實施例中,空氣從風道112中流動并且經過限流器113,在限流器處風道112的寬度減少并且長度擴大以保持大致相等的流動路徑橫截面積。然后氣流經過葉片108。當它進入車輛內部時,氣流在一側被敞開的表面面板103約束和引導并且在另一側被蓋隔板105約束和引導。細長開口提供高效率的氣流。
[0055]蓋104圍繞樞轉點115樞轉。樞轉點115還限定把氣流路徑與隔室111分開的壁114的最接近車輛內部101的最向前邊緣。隔室111容納蓋104并且也可容納例如圖4中的齒條109和齒輪110的線性致動器。隔室111在一側可被由蓋104的旋轉路徑所描述的三分之一圓(120°圓弧)限定。此弧確保蓋存放區域足夠地大以容納蓋104。隔室111還被將半圓柱形蓋104的弧的一端連接至樞轉點115的蓋隔板105限定。當蓋104關閉時隔板105面對并且阻礙氣流路徑。當蓋104打開或部分地打開時,蓋隔板105為引導氣流提供表面。
[0056]如圖5中所示,隔板105可為平的。它還可為彎曲的。彎曲的隔板105的例子在圖8所示的實施例中被示出。在隔板105的相對端,楔形件將弧表面的邊緣連接至隔板,其中楔形的尖端在樞轉點115處。圖8示出了帶有彎曲的隔板105表面的蓋104。
[0057]葉片形狀和布置可被調整以適應隔板105的曲率或風道112的形狀。如果隔板105具有大的曲率,葉片108可更接近風道112安置。用于葉片108的致動機構可從葉片108的中心線偏離中心。可替代地,線性致動器或者其他控制機構能夠被放置在面板103的后面,而不是在隔室111中,以適應隔板105的曲率。
[0058]來自鼓風機(未示出)的氣流穿過風道112,經過葉片108,并且進入車輛內部。鄰近進入車輛內部101的氣流路徑的一個或多個面板103的布置和形狀提供了利用康達效應對氣流引導。相似地,隔板105的形狀提供用于引導氣流以及利用康達效應的額外的表面。
[0059]圖9示出了鄰近調風器100的風道112的一部分。風道112具有一組翅片116,這一組翅片作為擴散器或分流器以引導氣流更均勻地流動穿過調風器100。
[0060]圖10和圖11示出了空氣通過調風器100流動進入車輛內部101的簡化表示,調風器100定向為長軸水平并且蓋的隔室111在底部。在圖10中調風器蓋104完全地打開,氣流一旦進入車輛內部則擴大到較寬的區域。在圖11中調風器蓋部分地打開,氣流以較窄的流被引導,在此情況下,朝向駕駛員的臉部。
[0061]在特定的裝置和實施例中,調風器可由鋁、塑料、金屬合金、復合材料或其他剛性材料形成。可通過本領域已知的手段使結構適用于例如使用墊圈、支架、擴散器等等。表面可適用于帶有流量指示器、氣候控制演示、圖表、商標、紋理以及額外的部件。
[0062]采用的術語和表述作為說明性而非限制性術語使用。無論何時在說明書中給定一個范圍,所有的中間范圍和子范圍以及所有包括在給定范圍內的單個值旨在包括在本公開中。應當理解的是,盡管本實用新型已經通過特定的實施例和例子被具體地公開,但是本文公開的概念的可選的特征、修改和變型可被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使用,并且這些修改和變型被認為在由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車輛空氣調風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從風道穿過開口至車輛內部的氣流路徑,所述開口具有長度和寬度,其中所述長度是所述寬度的至少三倍; 蓋,具有把隔室和所述氣流路徑分開的隔板,并且其中所述蓋被構造成在關閉和打開之間旋轉,其中關閉的蓋在面向車輛內部的表面上是半圓柱形并且覆蓋所述開口。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蓋被構造成在關閉位置與打開位置之間旋轉120°。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風器,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多個定向成垂直于所述調風器的所述長度的葉片。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風器,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 多個被定向成垂直于所述調風器的所述長度的葉片,其中所述葉片適應于樞轉,從而引導氣流; 葉片控制裝置,其中所述葉片控制裝置被構造成通過線性致動器樞轉所述葉片; 蓋控制裝置,其中所述蓋控制裝置被構造成旋轉所述蓋至關閉、打開或者部分打開位置。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調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性致動器是齒條和齒輪系統并且其中所述齒條被封閉在所述隔室中。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是單一材料件。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長度是所述寬度的至少四倍。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長度是所述寬度的至少五倍。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口寬度小于所述風道的寬度的一半。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調風器,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至少兩個在所述風道與所述開口之間沿所述氣流路徑放置的分流器翅片。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車輛空氣調風器,包括:從風道穿過開口至車輛內部的氣流路徑,所述開口具有長度和寬度,其中所述長度是所述寬度的至少三倍;蓋,具有把隔室和所述氣流路徑分開的隔板,并且其中所述蓋被構造成在關閉和打開之間旋轉,其中關閉的蓋在面向車輛內部的表面上是半圓柱形并且覆蓋所述開口。本實用新型在有限的空間內提供良好的氣流控制。
【IPC分類】B60H1/34
【公開號】CN204978159
【申請號】CN201520620955
【發明人】章亞紅
【申請人】福特環球技術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8月17日
【公告號】DE202015104334U1, US2016005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