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I的相對設置的兩個側壁12 —體形成。
[0047]如圖3所示,通過利用連接板13封閉上板槽形結構的一端使上板I構造出一個半面包裹的形狀,并通過連接板13與動力總成200進行裝配,充分利用懸置結構100自身的空間,可以將懸置結構100安裝在動力總成200的側面,有利于降低動力總成200的縱向高度,更有利于車身的機艙布置。
[0048]具體而言,通過設置連接板13與動力總成200進行裝配,可以避免利用懸置支架向上突出的結構與動力總成200裝配,有利于整車輕量化,且上板I的結構簡單,降低了生產及采購成本且縮短了開發周期。
[0049]為了防止懸置結構100由于變形過大而在車輛運動過程中與其它零部件發生干涉,懸置結構100還可以設置有限位螺栓4和限位螺母5,通過限位螺栓4與限位螺母5的配合,實現對懸置結構100的限位功能。
[0050]如圖2所示,限位螺栓4從上向下依次穿過上板I的底壁11、主體橡膠3的底壁31和下板2的底壁21,限位螺母5與限位螺栓4螺紋連接,且限位螺母5位于下板2的底壁21的下方。
[0051]也就是說,限位螺栓4與上板I的底壁11、主體橡膠3的底壁31和下板2的底壁21均為間隙配合,即上板I的底壁11、主體橡膠3的底壁31和下板2的底壁21上均設有螺栓過孔,限位螺栓4的螺桿42與螺栓過孔間隙配合。
[0052]在車輛的行駛過程中,限位螺栓4的頭部41適于在重力作用下始終貼合在上板I的底壁11的上表面上,從而無需另外為限位螺栓4預留避讓空間,充分利用懸置結構100的自身的空間,有效地保證限位螺栓4與上板I的裝配間隙,提升機艙有限空間的利用率。
[0053]進一步地,為了避免車輛運動過程中,限位螺栓4的頭部41與上板I的底壁11的上表面碰撞而產生的噪音,懸置結構100還可以設置緩沖件6,其中緩沖件6的至少一部分位于上板I的底壁11的上表面與限位螺栓4的頭部41之間,從而起到緩沖作用,減少由于碰撞而產生的異響,有利于提升車輛的舒適性。有利地,緩沖件6與主體橡膠3 —體形成,從而使懸置結構100的結構更加簡單,且減振效果好,有利于提升車輛的舒適性。
[0054]如圖2所示的一個具體示例中,上板I的底壁11上設有中心通孔111,緩沖件6構造為中空的柱狀,緩沖件6的外周壁上設有環形凹槽,上板I的位于中心通孔111周邊的部分夾持在環形凹槽內,限位螺栓4的螺桿42間隙配合在緩沖件6的中空部分內。
[0055]具體地,如圖2和圖4所示,限位螺栓4的頭部41包括螺栓頭411和從螺栓頭411的外周壁沿徑向向外延伸的凸緣部412,螺栓頭411的下表面和凸緣部412的下表面均適于在重力作用下始終貼合在緩沖件6上,由此限位螺栓4的頭部41與緩沖件6的接觸面積大,進一步提升了懸置結構100的穩定性。可以理解的是,當整車在扭矩突變、緊急制動或低速碰撞過程中,上述結構有利于提升限位結構的強度,從而降低限位結構失效的風險,也就是說,可以降低出現下述情況的幾率:例如動力總成200向駕駛室侵入過度、對駕駛員傷害過重以及影響整車安全品質等情況,有利于提升車輛的安全性能。
[0056]更進一步地,限位螺栓4的螺桿42包括上段421和下段422,上段421與限位螺栓4的頭部41相連,下段422的直徑小于上段421的直徑,限位螺母5與下段422螺紋連接,由此組裝車輛時,限位螺母5安裝更快速,且更容易判斷限位螺母5是否安裝到位,便于限位螺母5緊固。
[0057]簡言之,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通過將主體橡膠3整體夾設在上板I與下板2之間,且將主體橡膠3構造為橫截面為下底邊敞開的倒梯形的槽形結構,降低剛度的同時,保證了足夠的耐久性,且限位結構簡單,充分利用懸置結構100自身的空間,便于機艙布置。
[0058]本實用新型還提出了一種車輛,該車輛設置有上述懸置結構100,從而具有整車舒適性高,安全性能好,且結構緊湊等優點。有利地,該車輛為電動車輛,電動車輛采用上述懸置結構100,可以使電動汽車更加緊湊,且充分利用現有空間,在電動汽車相對狹小的布置空間下實現了懸置結構100的限位功能。
[0059]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上板⑴; 下板(2);和 主體橡膠(3),所述主體橡膠(3)整體夾設在所述上板(I)和所述下板(2)之間,所述上板(I)、所述下板(2)和所述主體橡膠(3)中的每一個均包括底壁和相對設置的兩個側壁,所述兩個側壁中的每一個均從所述底壁的一側向上且向遠離另一側壁的方向延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板(I)的底壁(11)和所述上板(I)的相對設置的兩個側壁(12)共同限定出兩端敞開的上板槽形結構; 所述懸置結構還包括:連接板(13),所述連接板(13)與上板⑴相連以封閉所述上板槽形結構的一個敞開端,所述連接板(13)適于與所述車輛的動力總成(200)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限位螺栓(4),所述限位螺栓(4)從上向下依次穿過所述上板(I)的底壁(11)、所述主體橡膠⑶的底壁(31)和所述下板(2)的底壁(21)且所述限位螺栓⑷的頭部(41)適于在重力作用下始終貼合在所述上板(I)的底壁(11)的上表面上; 限位螺母(5),所述限位螺母(5)與所述限位螺栓(4)螺紋連接且所述限位螺母(5)位于所述下板(2)的底壁(21)的下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緩沖件(6),所述緩沖件(6)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所述上板(I)的底壁(11)的上表面與所述限位螺栓(4)的頭部(41)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板(I)的底壁(11)上設有中心通孔(111),所述緩沖件(6)構造為中空的柱狀,所述緩沖件(6)的外周壁上設有環形凹槽,所述上板(I)的位于所述中心通孔(111)周邊的部分夾持在所述環形凹槽內,限位螺栓(4)的螺桿(42)間隙配合在所述緩沖件(6)的中空部分內。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螺栓(4)的頭部(41)包括:螺栓頭(411)和從所述螺栓頭(411)的外周壁沿徑向向外延伸的凸緣部(412),所述螺栓頭(411)的下表面和所述凸緣部(412)的下表面均適于在重力作用下始終貼合在所述緩沖件(6)上。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螺栓(4)的螺桿(42)包括上段(421)和下段(422),所述上段(421)與所述限位螺栓(4)的頭部(41)相連,所述下段(422)的直徑小于所述上段(421)的直徑,所述限位螺母(5)與所述下段(422)螺紋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件(6)與所述主體橡膠(3) —體形成。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板(2)適于通過連接件(7)與所述車輛的車身相連,所述連接件(7)包括設在所述下板(2)上的凸焊螺栓。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設置有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100) O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及具有其的車輛。所述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包括:上板;下板;和主體橡膠,所述主體橡膠整體夾設在所述上板和所述下板之間,所述上板、所述下板和所述主體橡膠中的每一個均包括底壁和相對設置的兩個側壁,所述兩個側壁中的每一個均從所述底壁的一側向上且向遠離另一側壁的方向延伸。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用于車輛的懸置結構,不僅可提供足夠小的剛度,滿足整車舒適性要求,同時還可以保證足夠的耐久性能,降低售后索賠率。
【IPC分類】B60K1-00
【公開號】CN204526783
【申請號】CN201520171738
【發明人】楊林, 谷玉山, 趙興偉, 趙媛媛, 李露, 馬超, 史康, 余振成, 劉海松
【申請人】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