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車輛乘員安全保護領域,用于車輛乘員行為約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防下潛裝置及具有其的車輛。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隨著經濟的發展,汽車保有量持續增加,家用轎車也同樣隨之增加。在保障出行順暢的前提下,人們對車輛的安全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同時,對于汽車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越來越嚴格。在汽車設計生茶過程的正面碰撞試驗中以及現實生活中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中可知,汽車后排座椅乘員下潛現象時有發生,下潛不僅會對人體的腹部造成嚴重傷害,更會因為后排乘員運動形態的異常引起其他部位受到傷害。
現在亟需解決的是如何設計一種防下潛裝置,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使乘員腿部處于較低的舒適高度,在車輛發生碰撞時能夠迅速抬高乘員腿部,避免由于慣性造成的乘員身體受傷害。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目的在于解決上述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合理,安裝在車輛后地板與后排座墊之間的防下潛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第一目的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一種防下潛裝置,設置于車輛后地板與后排座墊之間,包括與車輛地板連接的支持部,用于抬高乘員腿的高度,還包括充氣裝置,充氣裝置充氣后體積增大,頂起后排座墊,抬高乘員的腿部。充氣裝置在車輛發生碰撞的過程中,氣體發生裝置迅速反應放出氣體,氣體填充覆在支持部頂面及斜面上的氣袋,使乘員的腿部迅速向上、向后運動,使乘員的重心向后移動,避免了下潛現象的產生;車輛在停車或正常行駛過程中乘員腿部處于一較低的舒適位置。
上述方案中優選的是,充氣裝置包括:氣體發生器,用于快速產生氣體;氣袋,鋪設在支持部上,氣體發生器的出氣孔與氣袋的內部密封聯通;氣體發生器迅速產生氣體填充至氣袋內,氣袋體積膨脹。
上述任一方案中優選的是,充氣裝置還包括氣體發生器支架,氣體發生器固定在氣體發生器支架上。
上述任一方案中優選的是,支持部上設置有安裝槽,氣體發生器通過氣體發生器支架固定在支持部的安裝槽內。
上述任一方案中優選的是,支持部上設置有開口,氣體發生器通過氣體發生器支架固定在車輛后地板上。
上述任一方案中優選的是,安裝槽內部為密封結構,氣袋的進氣口與安裝槽的槽口密封連接,安裝槽的內部與氣袋的內部聯通。
上述任一方案中優選的是,氣袋設置有氣體發生器存放部,氣體發生器密封設置于氣體發生器存放部內。
上述任一方案中優選的是,發生器支架與支持部一體成型。
上述方案中另一優選的是,發生器支架與支持部為可拆卸連接。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防下潛裝置結構簡單、制作方便,通過在車輛后地板上安裝防下潛裝置,使車內乘員在車輛停車或正常行駛狀態下,其腿部處于支持部的較低、較舒適的高度;車輛產生碰撞過程中,氣體發生裝置迅速產生氣體并填充覆在支持部表面的氣袋,氣袋膨脹從而能夠迅速抬高乘員腿部高度,使乘員整體重心后移,避免了車輛碰撞造成的下潛現象以及支持部高度不夠、安全帶束縛無力條件下乘員由于慣性滑出座椅的現象產生。
本實用新型的第二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設置有后排座椅的車輛,該車輛安裝有如上述任一優選技術方案的防下潛裝置。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具有上述防下潛裝置的車輛能夠保障車內后排座椅乘員在車輛發生碰撞的過程中腿部迅速向上、向后運動,乘員重心向后移,避免下潛現象的產生,以及由于慣性產生的乘員滑出支持部的情況;車輛停車或正常行駛過程中,車內乘員腿部處于支持部高度的位置。既保證了車輛正常行駛時車內乘員乘坐的舒適性,又可以保障車輛發生碰撞時車內乘員的安全。
附圖說明
圖1為現有技術中防下潛結構與車輛后地板組裝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防下潛裝置優選實施例提供的結構示意圖,其中,氣袋處于未充氣狀態;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防下潛裝置優選實施例提供的結構示意圖,其中,氣袋處于充氣完成狀態;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防下潛裝置優選實施例的氣體發生裝置的安裝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防下潛裝置優選實施例的氣體發生裝置與氣體發生器支架組合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防下潛裝置優選實施例的應用效果示意圖,其中,氣袋處于未充氣狀態;
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防下潛裝置優選實施例的應用效果示意圖,其中,氣袋處于充氣完成狀態。
附圖標記:
1-乘員;2-后排座墊;3-支持部;31-頂面;32-斜面;
33-安裝槽;4-后地板;5-充氣裝置;51-氣體發生器;52-氣體發生器支架;6-氣袋;7-螺栓;8-卡扣。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中的附圖1-圖7,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更加詳細的描述。在附圖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
在實施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施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施例保護范圍的限制。
現有技術中將防下潛機構以固定形式設置在車輛座椅上,在車輛碰撞時與正常行駛時的狀態一樣,這樣就會給車輛乘員1帶來不便,防下潛機構將乘員 1腿部限制得過高的話,會造成乘員1乘車的舒適感;將乘員1腿部限制過低的話,在車輛發生碰撞時不能有效起到防止乘員1下潛的作用。
實施例1
本實施例提供的防下潛裝置3設置于車輛后地板與4后排座墊2之間,包括與車輛后地板4固定連接的支持部3(現有技術中的防下潛裝置),用于抬高后排乘員1腿的高度,支持部3設置有與人體腿部匹配的斜面32及頂面31,支持部3還包括:安裝槽33,具有槽口,槽口朝向后排座墊2的一側;充氣裝置5,設置于安裝槽33內;氣袋6,與充氣裝置5連接并鋪設在支持部3的斜面32及頂面31上。
本實施例提供的防下潛裝置3在支持部3上開設了放置氣體發生器5的安裝槽33,使得支持部3靠近后排座墊2的一側的表面沒有凸起,避免了凸起對乘員1腿部的干擾而引起的腿部不適。斜面32主要承擔乘員1大腿部的支撐,頂面31承擔膝蓋彎曲部分的支撐。頂面可以設計為平面,但優選設計為與乘員1膝蓋彎曲程度相適應的曲面。安裝槽33在頂面31或者斜面32上開設有槽口,使支持部3的內部聯通支持部3與后排座墊2之間的空間。安裝槽33 內部設置有氣體發生器5,用于產生填充氣袋6的氣體,氣體發生器5由氣袋 6密封包覆,保障氣體發生器5產生的氣體全部填充值氣袋6內。氣袋6為與支持部3外形相匹配的高強度材料制成,保障充氣過程中氣袋6的完整性。充氣完成后的氣袋7沿乘員1的髖部到膝蓋方向的厚度逐漸增加,既抬高了乘員 1的腿部,又縮小了力矩,提高了車輛碰撞后防下潛裝置反應的時效性,避免了乘員腿部受傷。
本實施例提供的防下潛裝置通過安裝在支持部3上的氣袋7來抬高乘員1 的腿部的高度。氣袋6充氣狀態下,避免了乘員1在車輛碰撞時產生下潛的危險,以及由于慣性導致的乘員1滑出座椅的現象產生;氣袋6未充氣狀態下,乘員1的腿部處于支持部3的較舒適的高度位置。通過氣袋6充氣狀態與未充氣狀態,實現了乘員1乘車的舒適性以及安全性。
安裝槽33的空間向支持部3的內部延伸,上述空間用于安裝充氣裝置5。槽口可以開設在支持部3的頂面31上,用于充氣裝置5產生的氣體填充至氣袋6中,這樣充氣裝置5隱藏在支持部3的內部,不會造成頂面31及斜面32 表面產生凸起對充氣狀態的氣袋6造成結構損傷。將槽口設置于頂面31上,氣袋6充氣過程中首先對乘員1膝蓋處的部分充氣。
實施例2
參照實施例1所提供的防下潛裝置,與之不同之處在于安裝槽33的槽口設置在斜面32上,氣袋6重啟過程中首先對乘員1的大腿部分充氣。
實施例3
本實施例所提供的防下潛裝置的充氣裝置5包括氣體發生器51、氣體發生器支架52,氣體發生器51固定在氣體發生器支架52上,氣體發生器支架52 固定在支生持部33的安裝槽33處。與氣體發生器51一體成型設計的有螺栓7 安裝在氣體發生器51上,在氣體發生器支架52以及支持部3的安裝槽33的槽口處設置有通孔,通孔直徑與螺栓7的直徑相等,氣體發生器51將與其一體成型的螺栓7插入氣體發生器支架52、支持部3的通孔內,并在螺栓7的異于與氣體發生器51連接處的一端旋進卡扣8并擰緊在支持部3上。
本實施例提供的防下潛裝置將氣體發生器51通過氣體發生器支架52固定在支持部3上,便于更換氣體發生器51,提高了更換效率,確保氣體發生器 51長期處于備用狀態,避免難以更換造成的氣體發生器51失效。
用于充氣裝置5存放的安裝槽33的內部空間為密封空間,氣袋6鋪設在支持部3的頂面31和斜面32上并在安裝槽33的槽口處設置開口,該開口與槽口密封連接,使安裝槽33的內部空間與氣袋6的內部空間聯通。車輛產生碰撞時,氣體發生器51迅速產生氣體,氣體通過槽口填充氣袋6,使氣袋6 瞬間充滿氣體,體積增大,最終達到使乘員1腿部向上、向后運動,乘員1重心向后移動,避免了乘員1由于車輛碰撞產生的下潛,以及慣性或者安全帶束縛不當造成的乘員1碰撞受傷。對氣袋6進行泄氣時,只需將氣袋6上設置的排氣孔塞拔出即可將氣袋6中的氣體全部排出。
實施例4
參照實施例3所提供的防下潛裝置,與之不同之處在于氣袋6設置有氣體發生器存放部,氣體發生器51設置于氣體發生器存放部內,氣體發生器存放部通過氣體發生器支架52固定在安裝槽33內。
本實施例中氣袋的氣體發生器存放部需要密封氣體發生器51與氣體發生器支架52連接處,避免氣體發生器51產生氣體對氣袋6充氣時產生漏氣現象。
實施例5
本實施例提供的防下潛裝置中氣體發生器支架52與支持部3一體成型。這樣設計避免了使用連接件,并能保證結構的強度。
實施例6
參照實施例5提供的防下潛裝置,與之不同之處在于氣體發生器支架52 與支持部3為可拆卸連接。采用這種方式設計的防下潛裝置方便拆卸充氣裝置 5,可以在確保車輛不會發生碰撞時或者嬰兒安全座椅處拆卸下來,減輕整車的重量。
實施例7
本實施例提供一種裝置有后排座椅的車輛,其中后排座墊2與后地板4之間設置有如實施例1-6任一項提供的防下潛裝置。車輛裝配了如實施例1-6任一項提供的防下潛裝置后,在車輛停車或者正常行駛狀態下,車輛后排座椅上的乘員1的腿部所需抬起的高度較低,即為支持部3高出后地板4的高度,乘員1腿部處于較舒適的狀態;車輛發生碰撞時,安裝槽33內的充氣裝置5迅速反應,由氣體發生器51產生氣體并填充至氣袋6內,覆在支持部3的頂面 31和斜面32的氣袋6迅速被填充,體積增大,瞬間將乘員1的腿部向上、向后運動,使乘員1重心后移,避免車輛碰撞造成的乘員1下潛現象的產生,同時還可輔助安全帶進一步為乘員1的安全提供保障,將乘員1束縛在座椅內。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