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格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柵總成包括安裝架(1),所述安裝架(1)上設置有多個間隔排列的擋片組件(2),每個所述擋片組件(2)包括能夠相對彼此轉動的第一擋片(21)和第二擋片(22);
所述格柵總成還包括用以驅動所述第一擋片(21)和所述第二擋片(22)相對彼此轉動的驅動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格柵總成,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擋片組件(2)還包括固定在所述安裝架(1)上的轉軸(23),每個所述轉軸(23)上轉動安裝有并行延伸的所述第一擋片(21)和所述第二擋片(2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格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片(21)的中間部位固定有套在所述轉軸(23)上的第一軸套(211),所述第二擋片(22)的靠近兩端的部位分別固定有套在所述轉軸(23)上的第二軸套(221),兩個所述第二軸套(221)在所述轉軸(23)上分別位于所述第一軸套(211)的兩端。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格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與每個所述第一擋片(21)鉸接的用以驅動所述第一擋片(21)轉動的第一拉桿(3)以及與每個所述第二擋片(22)鉸接的用以驅動所述第二擋片(22)轉動的第二拉桿(4)。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格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片(21)和所述第二擋片(22)上分別設置有支耳(212),所述支耳(212)上設置有中心線與所述轉軸(23)的延伸方向平行的鉸接孔(213),所述第一擋片(21)和所述第二擋片(22)通過所述鉸接孔(213)分別與所述第一拉桿 (3)和所述第二拉桿(4)對應鉸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格柵總成,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擋片組件(2)中,所述第一擋片(21)上的所述第一拉桿(3)與所述第二擋片(22)上的所述第二拉桿(4)位置相對,位置相對的所述第一拉桿(3)和所述第二拉桿(4)通過銷軸(5)鉸接在一起;
所述驅動機構還包括移動架(6),各所述銷軸(5)連接在所述移動架(6)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格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片(21)的兩端分別設置有所述第一拉桿(3),所述第二擋片(22)的兩端分別設置有與所述第一拉桿(3)位置相對的所述第二拉桿(4);每個所述第一拉桿(3)和位置相對的所述第二拉桿(4)分別通過所述銷軸(5)鉸接在一起。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格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架(6)包括分別位于所述擋片組件(2)的兩端且平行設置的第一連接臂(61)以及分別連接在所述第一連接臂(61)兩端的第二連接臂(62),所述銷軸(5)分別對應連接在所述第一連接臂(61)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格柵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架(6)的一個所述第二連接臂(62)上設置有用于與驅動所述移動架(6)移動的動力裝置連接的連接孔(63)。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的前部設置有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格柵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