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車輛的驅動裝置,包括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驅動裝置包括:小發(fā)電機、大發(fā)電機、驅動電機、小電機、小控制器、大控制器、踏板和轉把,其中:
所述的小發(fā)電機的輸出端通過導線與蓄電池的輸入端連接,蓄電池的輸出端通過導線與小控制器的輸入端連接,小控制器的輸出端通過導線與小電機的輸入端連接;
所述的大發(fā)電機的輸出端通過導線與大控制器的輸入端連接,大控制器的輸出端通過導線與驅動電機的輸入端連接;
所述的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端通過鏈條連接方式與小發(fā)電機的輸入端連接;
所述的小電機的輸出端通過鏈條連接方式與大發(fā)電機的輸入端連接;
所述的踏板通過連接線與大控制器的控制端連接;
所述的轉把通過電門線與小控制器的控制端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輛的驅動軸與驅動電機的動力輸出端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車輛的驅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轉把固定安裝于方向盤的轉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