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金屬表面水性聚合物涂層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將金屬基底洗滌后,浸泡于有機磷化液,取出干燥后在金屬基底的金屬表面制得化學反應層和磷化膜;
(2)將步驟(1)處理后的金屬基底洗滌后放置于水性聚合物溶液浸泡,取出干燥后在磷化膜表面制得水性聚合物涂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有機磷化液的組成及體積含量如下:濃度為0.6-5mol/l的羥基乙叉二膦酸溶液1份,濃度為0.05-0.1mol/l的磷酸溶液1份或濃度為0.02-0.5mol/l的焦磷酸溶液1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磷化液還包括1份濃度為0.5-1g/l的磷酸二氫鋅溶液或1份濃度為0.1-0.2g/l的氧化鋅溶液。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的磷化膜的厚度為10-1000納米。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的洗滌為去離子水超聲洗滌;浸泡溫度為20-30℃,時間為1-5分鐘。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的水性聚合物溶液的濃度為0.1-10%;水性聚合物為水溶性聚乙烯醇,平均摩爾質量為30000-7000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的浸泡溫度為20-30℃,時間為1-2分鐘。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和步驟(2)中的干燥均為放置于燥箱中50-70℃干燥1-5分鐘或20-30℃空氣中干燥0.5-1小時。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的水性聚合物涂層的厚度為10-10000微米。
10.一種帶有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所述方法制備的金屬表面水性聚合物涂層的改性金屬材料,依次包括金屬基底、化學反應層、磷化膜和水性聚合物涂層,所述磷化膜的厚度為10-1000納米,水性聚合物涂層的厚度為10-1000微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