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智能型通訊裝置20的影像擷取模塊201亦成型有一相對螺紋部2011,顯微鏡模塊103與影像擷取模塊201組裝時,主要將顯微鏡模塊103的螺紋部1033,將其螺合于影像擷取模塊201的相對螺紋部2011,以使顯微鏡模塊103可緊密固定于智能型通訊裝置20。
[0041]請參閱(圖11),圖中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三),由于顯微鏡頭1031的放大倍率為固定,則顯微鏡頭1031的焦距也為固定,若操作者要置換其它放大倍率的顯微鏡頭1031或是其它原因而造成使用者發現檢測樣本S與顯微鏡頭1031之間的距離不足時,就必須調整顯微鏡頭1031與檢測樣本S (檢測樣本S可參考圖4)或與蓋體102之間的距離。在本實施例中,可于顯微鏡模塊103與蓋體102之間設置一結構108。如圖11所示,本實施例的結構108,可例如為一蓋體結構,以增加或減少檢測樣本S與顯微鏡頭1031之間的距離。具體而言,結構108設置于顯微鏡模塊103與蓋體102之間,且本實施例于顯微鏡模塊103對應于結構108的一表面設置一螺紋部1033,而結構108靠近顯微鏡頭1031的一表面則具有一相對螺紋部1082,以與顯微鏡模塊103的螺紋部1033螺鎖。亦即,本實施例的結構108與顯微鏡模塊103是以螺鎖的方式固定,當然,在其它實施例中,亦以卡和或其它方式的方式固定,本實用新型不以此為限。在本實施例中,可藉由螺紋的設計,較為精細的調整顯微鏡頭1031與檢測樣本S之間的距離,讓使用者即使在更換不同放大倍率的顯微鏡頭1031依然能讓檢測樣本S位于顯微鏡頭1031的適當焦距上。
[0042]請參閱(圖12),圖中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四),如圖,本實施例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10使用時,其主要與智能型通訊裝置20搭配使用,其中,可攜式顯微鏡裝置10與智能型通訊裝置20之間主要藉由磁力固定,本申請人為使兩者可得到較佳的固定,本實施例中,座體101組設有一固定夾具30,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固定夾具30可以夾持于智能型通訊裝置20兩側,以將座體101與智能型通訊裝置20完成固定,又,本實施例中主要以夾持方式固定,但凡任一種可將座體101固定于智能型通訊裝置20的結構,例如:單側夾持、磁力吸附、吸盤固定或卡固結構等,上述方式皆可實施,不以此為限,特先陳明。
[0043]請參閱(圖13),圖中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五),如圖,本實施例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10,其中,所述的載玻片104可以組設于蓋體102的一端,亦可將載玻片104嵌設于蓋體102的中空部1021中,或者,蓋體102亦可以透光材質構成,以將蓋體102作為載玻片104使用,不以此為限,皆可實施;請參閱圖中,本實施例中主要將載玻片104組設于蓋體102的一端,藉此,本實用新型實施時,操作者可將檢測樣本S (本圖未繪示)置于蓋體102上的載玻片104并蓋以一蓋玻片后,操作者即可觀測檢測樣本S,是以,本實施例將載玻片104直接組設于蓋體102上,操作者即可減少載玻片104的使用量,請再參閱圖中,蓋體102另一端可進一步組設有一凸塊1023,當蓋體102固定于座體101時,蓋體102上的凸塊1023即可致動開關模塊106。
[0044]綜合上述可知,本實用新型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主要由一座體、一蓋體及一顯微鏡模塊所組成,其主要是預先將一檢測樣本設置于座體上的一載玻片上,再將蓋體固定于座體上,以完成檢測前的準備,而操作者可再將顯微鏡模塊組設于一智能型通訊裝置,使顯微鏡模塊的一顯微鏡頭對準于智能型通訊裝置的一影像擷取模塊,進行檢測作業時,將智能型通訊裝置上的顯微鏡模塊置于蓋體上,顯微鏡模塊可受座體的一環行磁性組件吸附,并使顯微鏡模塊與座體兩者可以相對移動,因此移動座體或智能型通訊裝置,智能型通訊裝置即可拍攝檢測樣本的整體成像,再者,顯微鏡模塊主要以蓋體的一相對組設部,使其可與載玻片間隔適當距離,進而使顯微鏡頭可以最佳焦距觀測檢測樣本,若更換顯微鏡頭,可搭配相對應蓋體,以維持顯微鏡頭焦距最佳化;依此,本實用新型據以實施后,確實可達到提供一種可與一智能型通訊裝置搭配使用、且可依需求更換顯微鏡頭、及使用中可依需求調整待觀察樣本位置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的目的。
[0045]唯,以上所述者,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的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任何熟習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與范圍下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涵蓋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內。
[0046]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具有產業可利用性、新穎性與進步性等專利要件,申請人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向貴局提出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主權項】
1.一種可攜式顯微鏡裝置,供與一具有影像擷取功能的智能型通訊裝置搭配使用,可利用所述智能型通訊裝置的一影像擷取模塊,拍攝一檢測樣本的成像,其包含: 一座體,具有一光源模塊; 一蓋體,活動組設于所述座體; 一顯微鏡模塊,其具有一顯微鏡頭,所述顯微鏡頭活動組設于所述蓋體,使所述智能型通訊裝置的所述影像擷取模塊可經由所述顯微鏡頭擷取所述檢測樣本的影像。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座體組設有一磁吸部,所述顯微鏡模塊的一相對磁吸部受所述磁吸部吸附,使所述顯微鏡模塊可與所述蓋體在不分離的情況下呈相對移動。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座體其上平面成型有一限位槽,可供一載玻片置放于所述限位槽中。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一載玻片組設于所述蓋體一端。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蓋體由透光材質構成。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座體的頂部具有一檢測部。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座體底部組設有一電源模塊,所述光源模塊對應所述檢測部,所述電源模塊與所述光源模塊呈電力連結狀態,一開關模塊組設于所述座體,用以控制所述電源模塊驅動所述光源模塊。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開關模塊受所述載玻片按壓后致動,以驅動所述光源模塊作動。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開關模塊受所述蓋體按壓后致動,以驅動所述光源模塊作動。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光源模塊具有一非可見光光源或一紫外光光源。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顯微鏡頭的外緣成型有一螺紋部,用以相對螺合于所述影像擷取模塊的一相對螺紋部。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座體組設有一固定夾具,用以夾持所述智能型通訊裝置。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其中所述顯微鏡模塊具有一第一偏光膜及一第二偏光膜,所述第一偏光膜設置在所述座體的所述光源模塊與所述檢測樣本之間,所述第二偏光膜設置在檢測樣本與所述影像擷取模塊之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題目是一種可攜式顯微鏡裝置,可供組設于一具有影像擷取功能的智能型通訊裝置,藉由兩者的搭配使用,讓操作者可在不受環境限制的條件下,即時對于所取得的待觀測樣本進行觀察,以及拍攝所述樣本的實體成像,并且本實用新型于操作過程中,除可依需求變更不同倍率的一顯微鏡頭,亦可以移動待觀察樣本位置,以使操作者可觀測到樣本的全像。
【IPC分類】G02B21/24, G02B21/36, G02B21/32
【公開號】CN205049811
【申請號】CN201520481967
【發明人】林書圣, 林建明, 陳昌佑, 蔣存超
【申請人】億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24日
【申請日】2015年7月7日
【公告號】CN105301755A, US2016000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