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701和外環部702在軸向的松動量小。另外,所述松動量是定影軸承70必然產生的松動量,是在固定內環部701及外環部702中的一方的情況下,另一方向軸向稍微移動的移動允許量。并且,通過如上所述那樣地設定第I突起部801、第2突起部802、第3突起部803及第4突起部804的突出量,能夠抑止當這些突起部與定影軸承70相抵接時內環部701和外環部702反而超過允許范圍在軸向錯開。
[0063]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按壓環80與第I輥部622的輥內周部622A同樣地由金屬構成。因此,按壓環80也熱膨脹,能夠積極地按壓定影軸承70的內環部701及外環部702。
[0064]以上,說明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所涉及的定影部60和具備其的圖像形成裝置I。在本實施方式中,定影輥62被以可穩定旋轉的方式所支承。由此,能夠在定影輥62 (定影帶64)和加壓輥63之間穩定地形成定影夾縫部。另外,本發明并不限定于此,例如也可以采用如下變形實施方式。
[0065](I)雖然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如圖5A所示,以按壓環80的各突起部配置于周向的3個位置的方式進行說明,但本發明并不限定于此。圖6A、圖6B是本發明的變形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按壓環81 (環構件)的立體圖。按壓環81與上述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按壓環80同樣地在第I側面8IR (側面)側具備第I突起部811及第2突起部812,在第2側面8IF側具備第3突起部813及第4突起部814。第I轉軸621 (圖3)插通于孔部81H中。另外,夕卜周面81L與大徑部622C抵接。并且,第I突起部811及第4突起部814呈環形狀。
[0066]在本變形實施方式中,按壓環81的第I突起部811沿整個周向與定影軸承70的內環部701相抵接。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按壓環81也可以穩定地按壓軸承70的內環部701。另外,在其它變形實施方式中,圖6A、圖6B的第2突起部812及第3突起部813也可以具有與第I突起部811及第4突起部814同樣的形狀。此外,也可以只有第2突起部812及第3突起部813側沿周向被形成為環狀,而第I突起部811及第4突起部814具有與圖5A的第I突起部801及圖5B的第4突起部804同樣的形狀。進一步,上述實施方式所涉及的按壓環80也可以采用只在第I側面80R側具備如第I突起部801及第2突起部802那樣的突起部,而在第2側面80F不配置突起部的方式。
[0067](2)另外,雖然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以定影部60具備定影帶64的方式進行了說明,但也可以采用定影部60不具備定影帶64,而在定影輥62和加壓輥63之間直接形成夾縫部的方式。進一步,也可以將與感應加熱單元65不同的公知的鹵素燈等作為產生被傳遞給定影輥62的熱量的熱源,配置在任一輥的內部。
【主權項】
1.一種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夕卜殼; 旋轉體,呈圓筒狀,具備外周部和由金屬構成的內周部; 軸部,被固定于所述外殼,成為所述旋轉體旋轉時的轉軸; 熱源,產生被傳遞給所述旋轉體的熱量; 軸承,具備:內環部,支承所述軸部;以及外環部,在徑向上與所述內環部隔開間隔地配置,用于支承所述旋轉體的所述內周部,相對于所述內環部相對地旋轉;以及 環構件,具備從徑向內側與所述旋轉體的所述內周部相抵接的外周面、以及從軸向與所述軸承的所述內環部及所述外環部相抵接的側面,所述環構件與所述軸承相鄰接地被外嵌于所述軸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環構件在沿周向的至少3處以上的位置與所述軸承的所述內環部及所述外環部相抵接。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環構件沿整個周向與所述軸承的所述內環部或所述外環部相抵接。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環構件具備: 基板部,呈圓板狀,包含讓所述軸部插通的孔部、第I側面、與所述第I側面相反側的第2側面; 第I突起部,從所述基板部的所述第I側面的內周側向軸向突出,與所述軸承的所述內環部相抵接;以及 第2突起部,從所述基板部的所述第I側面的外周側向軸向突出,與所述軸承的所述外環部相抵接。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I突起部從所述基板部的所述第I側面向所述軸向突出的第I突出量與所述第2突起部從所述基板部的所述第I側面向所述軸向突出的第2突出量的差,被設定為比所述軸承的所述內環部和所述外環部在軸向的松動量小。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體的所述內周部具備: 第I內周部,與所述軸承的所述外環部及所述環構件的所述外周面相抵接; 第2內周部,與所述第I內周部鄰接配置,并比所述第I內周部小徑;以及 臺階部,被配置于所述第I內周部和所述第2內周部之間,其中, 所述環構件的所述第2側面與所述臺階部相抵接。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環構件具備第3突起部,該第3突起部從所述第2側面的外周側向所述軸向突出設置,與所述臺階部相抵接。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環構件具備被設置成從所述第2側面的內周側向所述軸向突出的第4突起部,其中, 所述第1、第2突起部被配置成以所述基板部為對稱面與第3及第4突起部面對稱。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3突起部從所述基板部的所述第2側面向所述軸向突出的第3突出量與所述第4突起部從所述基板部的所述第2側面向所述軸向突出的第4突出量的差,被設定為比所述軸承的所述內環部和所述外環部在軸向的松動量小。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環構件由金屬構成。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承是在所述內周部和所述外周部之間具備沿著所述周向配置的多個球體的滾珠軸承。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定影輥,作為所述旋轉體,與被承載于薄片體上的顯影劑像相向配置;以及 加壓棍,被按壓于所述定影棍,與所述定影棍之間形成讓所述薄片體經過的定影夾縫部。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定影帶,被架設于所述定影輥的周面,與所述薄片體相抵接。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環構件將由所述熱源產生的熱量所引起的所述旋轉體的所述內周部的熱膨脹作為軸向的移動力傳遞給所述軸承的所述內環部。15.一種圖像形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圖像形成部,在薄片體上形成顯影劑像;以及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定影裝置,對所述薄片體實施所述顯影劑像的定影處理。
【專利摘要】本發明的定影裝置(60)包括外殼(60H)、圓筒狀的旋轉體(622)、軸部(621)、熱源(65)、軸承(70)和環構件(80)。軸承具備支承所述軸部的內環部(701)和支承旋轉體的內周部并相對于所述內環部相對地旋轉的外環部(702)。環構件與軸承鄰接地被外嵌于軸部。環構件具備從徑向內側與旋轉體的內周部相抵接的外周面(80L)和從軸向與軸承的內環部及外環部相抵接的側面(80R)。
【IPC分類】F16C13/02, F16C13/00, F16C35/07, G03G15/20
【公開號】CN105143993
【申請號】CN201580000261
【發明人】山川智彥
【申請人】京瓷辦公信息系統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12月9日
【申請日】2015年1月26日
【公告號】WO2015146268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