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工業機器人的配重裝置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工業機器人的配重裝置。
背景技術:
機器人是自動控制機器的俗稱,自動控制機器包括一切模擬人類行為或思想與模擬其他生物的機械(如機器狗,機器貓等)。狹義上對機器人的定義還有很多分類法及爭議,有些電腦程序甚至也被稱為機器人。在當代工業中,機器人指能自動執行任務的人造機器裝置,用以取代或協助人類工作。理想中的高仿真機器人是高級整合控制論、機械電子、計算機與人工智能、材料學和仿生學的產物,目前科學界正在向此方向研究開發,國際上對機器人的概念已經逐漸趨近一致。一般來說,人們都可以接受這種說法,即機器人是靠自身動力和控制能力來實現各種功能的一種機器。聯合國標準化組織采納了美國機器人協會給機器人下的定義:“一種可編程和多功能的操作機;或是為了執行不同的任務而具有可用電腦改變和可編程動作的專門系統。”它能為人類帶來許多方便之處,而且將機器人運用到很多領域,在工業中也少不了機器人的身影,這種為工業而制造的機器人稱為工業機器人。
在工業制造過程中,工業機器人的結構要比傳統機器人較為復雜,作為工業領域使用的機器人,需要一定的穩定性及使用操作性,但是目前市場上還未針對這個進行細致的處理及完善,導致工業機器人使用時會有一定的限制。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工業機器人的配重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目前市場上還未針對這個進行細致的處理及完善,導致工業機器人使用時會有一定的限制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工業機器人的配重裝置,包括機體、觸摸傳感器和碰撞器,所述機體的上端安裝有攝像頭,所述觸摸傳感器的下端設置有紅外線發射器,所述紅外線發射器的下端安置有超聲波,所述超聲波的下端安置有按鈕,所述碰撞器安裝在機體的底部,且其下端連接設置有壓力傳感器,所述機體的內部安裝有配重架,所述配重架的上端連接有固定塊,且其下端連接有大型配重塊,所述大型配重塊的上端設置有伸縮裝置,且其安裝在配重架上,所述伸縮裝置的上端安置有小型配重塊,所述小型配重塊和大型配重塊上均設置有調節螺釘,且其外表面上安置有螺孔。
優選的,所述配重架為圓規形,且其上端為主支撐架。
優選的,所述大型配重塊與配重架為可拆卸連接裝置。
優選的,所述配重架上設置有活動軌道和懸索,且其上端設置有限位凸塊。
優選的,所述大型配重塊共設置有兩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新型工業機器人的配重裝置的結構相當的簡單,在工業機器人的內部增加了配重架及配重塊,另外根據機器人的特殊性,將配重架設計成圓規形,使產品具有新穎性,在機器人底部增加了大型配重塊,可增加工業機器人的穩定性,配重架中間位置設置了小型配重塊,可放置因重心過低而導致工業機器人靈活性下降,另外增加了伸縮裝置,可根據工業機器人的大小自行調節配重裝置的高度,操作性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配重塊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體,2、攝像頭,3、觸摸傳感器,4、紅外線發射器,5、超聲波,6、按鈕,7、碰撞器,8、壓力傳感器,9、固定塊,10、配重架,11、伸縮裝置,12、小型配重塊,13、大型配重塊,14、調節螺釘,15、螺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工業機器人的配重裝置,包括機體1、觸摸傳感器3和碰撞器7,機體1的上端安裝有攝像頭2,觸摸傳感器3的下端設置有紅外線發射器4,紅外線發射器4的下端安置有超聲波5,超聲波5的下端安置有按鈕6,碰撞器7安裝在機體1的底部,且其下端連接設置有壓力傳感器8,機體1的內部安裝有配重架10,配重架10上設置有活動軌道和懸索,且其上端設置有限位凸塊,配重架10的上端連接有固定塊9,且其下端連接有大型配重塊13,大型配重塊13與配重架10為可拆卸連接裝置,大型配重塊13共設置有兩個,大型配重塊13的上端設置有伸縮裝置11,且其安裝在配重架10上,配重架10為圓規形,且其上端為主支撐架,伸縮裝置11的上端安置有小型配重塊12,小型配重塊12和大型配重塊13上均設置有調節螺釘14,且其外表面上安置有螺孔15。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工業機器人的配重裝置之前,需要對整個裝置的結構進行簡單的了解,首先根據實際需要,利用配重架10上的伸縮裝置11進行調節,同時將大型配重塊13安裝在配重架10的底架上,以及將小型配重塊12安裝在配重架10的主支撐架上,利用固定塊9將配重架10固定在工業機器人的內部即可。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