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傾斜位置轉動,在此過程中,傳動帶13逐漸被張緊,然后再啟動該立式吸塵器I的開關,達到掃塵、吸塵動作同時驅動目的。
[0104]也就是說,用戶只需一鍵啟動,然后通過操作機體31的手柄的方向,實現掃塵的啟停,無需操作控制鍵面,操作簡單。可選地,開關可以設在機體31的手柄上,方便人手操作,也可以設在位于機體31下方的滾刷殼12或電機外罩21上,方便用戶用腳啟動開關;電機22可以鄰近地面設置,即電機22的重心相對于相關技術中的吸塵器的電機22的重心偏下,這樣對于具有相同長度的機體31的吸塵器,用戶在操作本實用新型的立式吸塵器I時,更加省力,操作方便。
[0105]這里需要說明的是,機體31從第二直立位置向預定角度的第二傾斜位置操作時,電機22可以與機體31同步轉動,當電機22轉至預定角度時,人手可以自由操作機體31而不影響傳動帶13的張緊狀態,即當電機22從第一傾斜位置轉至第一直立位置時,人手可以自由操作機體31而不影響立式吸塵器I的掃塵和吸塵。當然,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此,機體31的轉動角度也可以與電機22的轉動角度直接關聯,即人手可以通過調整機體31的傾斜角度,實現調整電機22的位置狀態,從而實現調整傳動帶13的張緊程度的目的。
[0106]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立式吸塵器I的其他構成以及操作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都是已知的,這里不再詳細描述。
[0107]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長度”、“寬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順時針”、“逆時針”、“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108]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0109]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110]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0111]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0112]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主權項】
1.一種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滾刷組件,所述滾刷組件包括滾刷殼和設在所述滾刷殼內的滾刷,所述滾刷殼上具有吸塵口,所述滾刷殼內限定出與所述吸塵口連通的滾刷吸氣流道; 電機組件,所述電機組件包括電機外罩和設在所述電機外罩內的電機,所述電機與所述滾刷相連以驅動所述滾刷滾動; 機體組件,所述機體組件包括機體和塵杯,所述塵杯安裝在所述機體上;以及 換向閥,所述換向閥具有第一通氣孔、第二通氣孔和第三通氣孔,所述第一通氣孔連通至所述滾刷吸氣流道,所述第二通氣孔連接至所述塵杯的進氣口,所述第三通氣孔連通至外界大氣,所述換向閥被構造成在所述第一通氣孔與所述第二通氣孔連通的第一狀態和所述第二通氣孔與所述第三通氣孔連通的第二狀態之間切換。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換向閥包括: 三通管,所述三通管包括相互連通的第一管段、第二管段和第三管段,所述第一通氣孔由所述第一管段的自由端限定出,所述第二通氣孔由所述第二管段的自由端限定出;和 二通管,所述二通管包括相互連通的第四管段和第五管段,所述第三通氣孔由所述第四管段的自由端限定出,所述第五管段上限定出第四通氣孔,所述第五管段的至少部分伸入所述第三管段內且在使所述第一通氣孔與所述第二通氣孔連通的第一位置和使所述第四通氣孔與所述第二通氣孔連通的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管段的一端與所述第四管段相連,所述第五管段的另一端的端壁面封閉,所述第四通氣孔形成在所述第五管段的所述另一端的側壁上。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當所述二通管運動至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第四管段與所述第五管段相連的一端止抵在所述第三管段的自由端上。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進一步包括:軟管,所述軟管的一端連通至外界大氣,所述軟管的另一端連接至所述第三通氣孔。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外罩上具有排風孔、臟空氣出口和凈空氣入口,所述電機外罩內限定出電機吸氣流道和電機排氣流道,所述電機吸氣流道連通在所述滾刷吸氣流道和所述臟空氣出口之間,所述電機排氣流道連通在所述凈空氣入口和所述排風孔之間,所述第一通氣孔連接至所述臟空氣出口,所述塵杯的出氣口連通至所述凈空氣入口。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內限定出機體排氣流道,所述機體排氣流道的一端與所述塵杯的所述出氣口連通,所述機體排氣流道的另一端與所述凈空氣入口連通。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通過傳動帶驅動所述滾刷滾動,所述滾刷吸氣流道包括設在所述傳動帶兩側的第一吸氣流道和第二吸氣流道。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吸氣流道包括連通至所述第一吸氣流道的第一分支流道和連通至所述第二吸氣流道的第二分支流道。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立式吸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支流道和所述第二分支流道由所述電機的電機殼和所述電機外罩限定出,且所述第一分支流道和所述第二分支流道共同構成橫截面為大體環形的立體空間。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立式吸塵器,包括:滾刷組件,滾刷組件包括滾刷殼和設在滾刷殼內的滾刷,滾刷殼內限定出與吸塵口連通的滾刷吸氣流道;電機組件,電機組件包括電機外罩和設在電機外罩內的電機,電機與滾刷相連以驅動滾刷滾動;機體組件,機體組件包括機體和塵杯,塵杯安裝在機體上;以及換向閥,換向閥具有第一通氣孔、第二通氣孔和第三通氣孔,換向閥被構造成在第一通氣孔與第二通氣孔連通的第一狀態和第二通氣孔與第三通氣孔連通的第二狀態之間切換。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立式吸塵器,用戶可以根據不同的工況選擇合適的吸塵方式,再者,該立式吸塵器的電機直立布置,可以減小該立式吸塵器的占用空間,易于實現各部件布局的多樣性。
【IPC分類】A47L9/28, A47L9/04, A47L5/22, A47L9/00
【公開號】CN205251420
【申請號】CN201521028913
【發明人】胡衛, 鄒輝, 肖峽湖
【申請人】江蘇美的清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25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