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0041]一種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通道22和加濕裝置23布置在由行走機構構成的驅動輪27和尤其旋轉驅動的刷子26之間。
[0042]—種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清潔設備20具有清水箱24、用于灰塵和臟水的收集器25。
[0043]—種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清潔裝置22、26和/或所述第二清潔裝置21、23、24能夠沿豎向從激活位移動至非工作位置。
[0044]—種自走式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工作步驟中計算得出待清潔的地面1、2、3、4、5、6、6'、7的區域,該區域在至少一個第二工作步驟中用第二清潔裝置21、23、24清潔或不準用第二清潔裝置21、23、24清潔。
[0045]—種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工作步驟中實施干式清潔,并在所述第二工作步驟中實施濕式清潔,其中,在所述第二工作步驟中只清潔在所述第一工作步驟中計算得出的區域2、3、6、7。
[0046]—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盒25在干式清潔時用作集塵盒,并在濕式清潔時用作臟水盒。
[0047]—種方法,其特征在于,當在基站9處清空集塵盒25并填充清水箱24之后實施所述第二工作步驟。
[0048]附圖標記清單
[0049]1.地面
[0050]2.地面
[0051]3.地面
[0052]4.地面
[0053]5.地面
[0054]6.地面
[0055]6'.地面
[0056]7.地面
[0057]8.地面
[0058]9.基站
[0059]11.處理行程/行駛路徑
[0060]12.處理行程/行駛路徑
[0061]13.處理行程/行駛路徑
[0062]14.處理行程/行駛路徑
[0063]15.處理行程/行駛路徑
[0064]16.處理行程/行駛路徑
[0065]17.處理行程/行駛路徑
[0066]18.處理行程/行駛路徑
[0067]19.轉移路徑
[0068]20.地面清潔設備
[0069]21.抽吸口
[0070]22.抽吸通道(灰塵)
[0071]23.加濕裝置
[0072]24.清水箱
[0073]25.集塵盒
[0074]26.刷子
[0075]27.驅動輪
[0076]28.控制電路
[0077]29.傳感器元件
[0078]A行駛方向
[0079]B行駛方向
【主權項】
1.一種自走式地面清潔設備(20)的運行方法,其中,所述地面清潔設備(20)在第一工作步驟中按照或根據設定的算法、以基于傳感器(29)測取的數據而計算出的行駛策略在待清潔的地面(1、2、3、4、5、6、6'、7)上駛過第一處理行程(11、12、13、14、15、16、16'、17),并且在此用第一清潔裝置(22、26)實施第一清潔步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工作步驟中計算得出待清潔的地面(1、2、3、4、5、6、6'、7)的區域,該區域在至少一個第二工作步驟中用第二清潔裝置(21、23、24)清潔或不準用第二清潔裝置(21、23、24)清潔。2.—種地面清潔設備,具有行走機構(27)和用于干式清潔地面(1、2、3、4、5、6、6'、7)的第一清潔裝置(22、26),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清潔設備具有第二清潔裝置(21、23、24),用于濕式清潔地面(1、2、3、4、5、6、6'、7)的區域(2、3、4、6和7)。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兩種清潔裝置(21、22、23、24、26)在地面清潔設備的不同的、尤其相反的運動方向上發揮作用。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清潔裝置具有機械清潔機構、尤其是刷子(26)和沿清潔設備(20)的第一行駛方向(A)布置在所述機械清潔機構后方的抽吸通道(22),所述第二清潔裝置具有抽吸口(21)用于抽吸施加在待清潔地面上的水分,其中,所述抽吸口(21)沿著與清潔設備(20)的第一行駛方向(A)相反的第二行駛方向(B)布置在位于所述行走機構(27)后面的所述機械清潔機構的后方。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清潔設備(20)具有與傳感器元件(29)共同作用的控制裝置(28),以便使所述地面清潔設備(20)按照或根據設定的算法、以基于傳感器(29)測取的數據而計算出的行駛策略駛過待清潔地面(1、2、3、4、5、6、6'、7)上的處理行程(11、12、13、14、15、16、16'、17)。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口(21)沿所述第二行駛方向(B)布置在地面清潔設備(20)的尾部。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吸通道(22)和加濕裝置(23)布置在由行走機構構成的驅動輪(27)和尤其旋轉驅動的刷子(26)之間。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清潔設備(20)具有清水箱(24)、用于灰塵和臟水的收集器(25)。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清潔裝置(22、26)和/或所述第二清潔裝置(21、23、24)能夠沿豎向從激活位移動至非工作位置。10.—種具有控制裝置(28)的自走式地面清潔設備,所述控制裝置設計成,使得所述地面清潔設備(20)在第一工作步驟中按照或根據設定的算法、以基于傳感器(29)測取的數據而計算出的行駛策略在待清潔的地面(1、2、3、4、5、6、6'、7)上駛過第一處理行程(11、12、13、14、15、16、16'、17),并且在此用第一清潔裝置(22、26)實施第一清潔步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工作步驟中計算得出待清潔的地面(1、2、3、4、5、6、6'、7)的區域,該區域在至少一個第二工作步驟中用第二清潔裝置(21、23、24)清潔或不準用第二清潔裝置(21、23、24)清潔。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或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走式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工作步驟中實施干式清潔,并在所述第二工作步驟中實施濕式清潔,其中,在所述第二工作步驟中只清潔在所述第一工作步驟中計算得出的區域(2、3、6、7)。12.根據權利要求1或11所述的方法或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自走式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塵盒(25)在干式清潔時用作集塵盒,并在濕式清潔時用作臟水合ΙΤΓΤ.Ο13.根據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方法或根據權利要求9至11之一所述的自走式地面清潔設備,其特征在于,當在基站(9)處清空集塵盒(25)并填充清水箱(24)之后實施所述第二工作步驟。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自走式地面清潔設備(20)的運行方法,其中,所述地面清潔設備(20)在第一工作步驟中按照或根據設定的算法、以基于傳感器(29)測取的數據而計算出的行駛策略在待清潔的地面上駛過第一處理行程,并且在此用第一清潔裝置(22、26)實施第一清潔步驟。為了改進該方法,建議在所述第一工作步驟中計算得出待清潔的地面的區域,該區域在至少一個第二工作步驟中用第二清潔裝置(21、23、24)清潔或不準用第二清潔裝置(21、23、24)清潔。一種適合用于實施該方法的清潔裝置(20)具有行走機構(27)、用于干式清潔地面(1)的第一清潔裝置(22,26)和用于濕式清潔地面(1)的第二清潔裝置(21、23、24)。
【IPC分類】A47L11/40
【公開號】CN105361822
【申請號】CN201510468020
【發明人】L.希倫, M.梅格爾, J.謝菲爾, J.馮德海登, N.艾德莫哈馬迪, S.霍夫曼
【申請人】德國福維克控股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2日
【申請日】2015年8月3日
【公告號】DE102014111217A1, EP2982285A2, US2016003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