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包括壺身、加熱板、底殼和底座:所述壺身是由硼硅玻璃制備而成的,該壺身的底部設有一開口,所述加熱板氣密性地粘接于所述開口處;所述加熱板是由硼硅玻璃或微晶玻璃制備而成的,其厚度為4mm-6mm,該加熱板的下表面鍍有一層發熱膜;所述底殼固定連接于壺身的下端,該底殼可配合的放置于底座上,所述發熱膜與底座電耦合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壺身沿所述開口向下延伸形成一臺階,所述底殼頂端的周沿設有向底殼內腔延伸的彈性支架,所述臺階卡接于所述彈性支架上,使得壺身連接于底殼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殼的內腔中還設有隔熱支架,所述隔熱支架的側壁搭接于彈性支架上,該隔熱支架與彈性支架圍成容納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隔熱支架的下表面設有若干向下延伸的第一凸起,底殼的底壁上對應的設有向上延伸的第二凸起,且第二凸起上設有卡口,使得第一凸起通過該所述卡口固定于第二凸起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全玻璃電水壺還包括熱敏電阻,所述熱敏電阻位于所述容納腔內,且與底座電性連接。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全玻璃電水壺還包括防干燒開關,所述防干燒開關位于所述容納腔內,且 與底座電性連接。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全玻璃電水壺還包括手柄和壺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包括手柄骨架和隔熱層,所述隔熱層設置于手柄骨架的內側,且該隔熱層的一端固定于壺身上,另一端固定于底殼上。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壺身上環套有一套箍,所述隔熱層的一端固定于該套箍上。
10.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全玻璃電水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起上固定一耦合器,該耦合器與底座電性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