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可以是變化的。例如,植入物主體610可限定近側部分寬度W1、遠側部分寬度W2、以及中間部分寬度W3。
[0128]如上文所述,近側部分寬度Wl、遠側部分寬度W2、以及中間部分寬度W3可全部為基本上相等的。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近側部分寬度W1、遠側部分寬度W2、以及中間部分寬度W3可為基本上不相等的。例如,植入物主體610可包括近端部分612和中間植入物部分616之間的頸部638,使得植入物主體610的寬度沿頸部638變化。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植入物主體的寬度沿頸部638過渡,從較大的中間部分寬度W3下降至較小的近側部分寬度Wl0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近側部分寬度W1、遠側部分寬度W2、以及中間部分寬度W3中的每個可大于、小于或等于其它部分寬度中的任一個。
[0129]在一個實施例中,植入物主體610可包括至少一個扇形部分640。扇形部分640可包括周邊側壁642和凸起表面644。在一個實施例中,凸起表面644從第一表面626伸出并且可被配置成當鄰近脛骨22植入植入物604時面對脛骨22的脛骨主體23和結節骨30。在例不的實施例中,遠端部分614包括扇形部分640a、640b、640c和640d。在一個實施例中,扇形部分640可包括不完全限定扇形部分640d的外邊界的部分周邊側壁642d。
[0130]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植入物主體610可包括相鄰的扇形部分640,例如扇形部分640b和640c或扇形部分640c和640d。相鄰的扇形部分640可通過間隙646分開,該間隙646由周邊側壁642的面對部分例如642b和642c限定。間隙646可延伸穿過承載相鄰的扇形部分640的對應的植入物部分的整個寬度(近側部分寬度W1、遠側部分寬度W2、中間部分寬度W3)。在另選的實施例中,間隙646可僅部分地延伸穿過承載相鄰的扇形部分640的對應的植入物部分的寬度。沿承載相鄰的扇形部分640的植入物部分的寬度,間隙646的尺寸可以是變化的。例如,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間隙646沿寬度在間隙646的末端(鄰近第一側壁634和第二側壁636)處可以是較寬的,并且沿寬度在間隙646的中部周圍可以是較窄的。
[0131]相鄰的扇形部分640b和640c的周邊側壁642b和642c的面對部分可包括錐形部分、基本上平行的部分或兩者。在基本上平行的部分中,相鄰的扇形部分640b和640c的周邊側壁642b和642c沿基本上彼此平行的寬度延伸,使得間隙646的尺寸基本上是恒定的。在錐形部分中,相鄰的扇形部分640b和640c的周邊側壁642b和642c沿寬度彼此遠離地張開。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相鄰的扇形部分640b和640c的周邊側壁642b和642c可線性地彼此遠離地張開,如此限定第一間隙角648。第一間隙角648可為約45度至約135度,或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第一間隙角648可為約90度。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相鄰的扇形部分640b和640c的周邊側壁642b和642c可非線性地彼此遠離地張開。
[0132]除了沿板的寬度延伸之外,間隙646還可沿板的厚度延伸,例如,間隙646可進入第一表面626朝向第二表面628延伸。在一個實施例中,相鄰的扇形部分640b和640c的周邊側壁642b和642c沿植入物主體610的厚度彼此遠離地張開。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相鄰的扇形部分640b和640c的周邊側壁642b和642c可線性地彼此遠離地張開,如此限定第二間隙角650。第二間隙角650可為約O度至約60度,或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第二間隙角650可為約30度。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相鄰的扇形部分640b和640c的周邊側壁642b和642c可沿厚度非線性地彼此遠離地張開。
[0133]參見圖3和圖11A-11I,在另一個實施例中,TTA系統100可包括植入物104(圖3所示)的另一個實施例,諸如植入物704 (圖11A-11H所示)。植入物704可被構造為骨固定構件706,諸如骨板708。在所描繪的實施例中,植入物704包括植入物主體710,該植入物主體710包括近端部分712、相對的遠端部分714、以及設置在近端部分712和遠端部分714之間的中間植入物部分716。植入物主體710的近端部分712可被配置成附接到結節骨30,該結節骨30已經與髕腱32(圖1所示)一起相對于脛骨主體23在朝前側的方向上從第一位置前移到前移位置。植入物主體710的遠端部分714可被配置成附接到脛骨主體23。
[0134]應當理解,髕腱32在解剖學附接位置43處附接到結節骨30,并可切除結節骨30,因此結節骨30在附接位置43尾側的位置處與脛骨主體23分開,使得髕腱32 (包括附接位置43)與分開的結節骨30—起從第一位置前移到前移位置。近端部分712、遠端部分714、以及中間植入物部分716可總體為單體結構。另選地,近端部分712、遠端部分714、以及中間植入物部分716可為彼此連接以形成植入物主體710的分立部件。
[0135]近端部分712可成輪廓并被配置成適形于結節骨30的內側面或外側面,以便于將植入物704附接到結節骨30。此外,近端部分712包括一個或多個附接位置,諸如緊固件孔。在所描繪的實施例中,植入物主體710的近端部分712包括四個緊固件孔718a、718b、718c和718d。然而,近端部分712可包括更多或更少的緊固件孔。每個緊固件孔718a、718b、718c和718d延伸穿過植入物主體710,并且被配置并尺寸設定成接收能夠將植入物704附接到結節骨30的緊固件120,諸如骨錨。緊固件孔718a、718b、718c和718d可為被配置成接收骨螺釘的螺紋孔。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緊固件孔718a、718b、718c和718d可為被配置成接收具有螺紋或非螺紋錐形頭部的骨螺釘的錐形螺紋孔。
[0136]緊固件120插入穿過緊固件孔718a、718b、718c和718d使得近端部分712附接到結節骨30。緊固件孔718a、718b、718c和718d可彼此間隔開并且沿第一縱向軸線LI"基本上對齊,該第一縱向軸線LI"在植入物704附接到前移結節骨30時基本上平行于結節骨30的伸長方向而延伸。在一個實施例中,近端部分112可為沿縱向軸線LI"伸長的。
[0137]遠端部分714可成輪廓并被配置成適形于脛骨主體23的內側面或外側面,以便于將植入物704附接到脛骨主體23。此外,植入物主體710的遠端部分714可包括一個或多個錨固位置,諸如緊固件孔。在例示的實施例中,遠端部分714包括緊固件孔722a、722b、722c和722d。緊固件孔722a、722b、722c和722d中的每個可被配置并尺寸設定成接收能夠將植入物704附接到脛骨主體23的緊固件124,諸如骨錨。
[0138]緊固件124插入穿過緊固件孔722a、722b、722c和722d使得遠端部分714附接到脛骨主體23。緊固件孔722a、722b、722c和722d可彼此間隔開并沿第二縱向軸線L2"基本上對齊。在一個實施例中,遠端部分714可為沿第二縱向軸線L2〃伸長的。第一縱向軸線LI"可與第二縱向軸線L2"成角度地偏置,如此限定偏置角度0A’。第一縱向軸線LI"和第二縱向軸線L2"可偏置,使得偏置角度0A’在約180度和約160度之間。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第一縱向軸線LI"和第二縱向軸線L2"可偏置,使得偏置角度OA’為約170度。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偏置角度OA’為180度(或O度),使得第一縱向軸線LI"和第二縱向軸線L2"是平行的或不是成角度地偏置的。
[0139]植入物主體710的中間植入物部分716可為基本上彎曲的。另選地,中間植入物部分716可為基本上直的或沿與第二縱向軸線L2"成角度地偏置或平行的軸線伸長的。盡管附圖未示出中間植入物部分716中的附接位置諸如緊固件孔,但是據設想,中間植入物部分716可包括一個或多個緊固件孔或任何其它合適的附接特征結構。中間植入物部分716在近端部分712和遠端部分714之間延伸,并且被成型以便將近端部分712相對于遠端部分714朝前側間隔開足以將結節骨30保持在前移位置中的量或距離。
[0140]植入物主體710還可限定第一表面726和背對第一表面726的第二表面728。在一個實施例中,當植入物704鄰近脛骨22植入時,第一表面726被配置成面對脛骨22的脛骨主體23和結節骨30,并且第二表面728被配置成背離脛骨主體23和結節骨30。在另一個實施例中,當植入物704鄰近脛骨22植入時,第二表面728被配置成面對脛骨22的脛骨主體23和結節骨30,并且第一表面726被配置成背離脛骨主體23和結節骨30。
[0141]植入物主體710可限定在第一表面726和第二表面728之間測量的厚度。在一個實施例中,沿植入物主體710,板的厚度可以是恒定的,例如如圖3所示。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植入物主體710的厚度可以是變化的。例如,植入物主體710可限定近側部分厚度Tl’、遠側部分厚度T2’、以及中間部分厚度T3’。如上文所述,近側部分厚度Tl’、遠側部分厚度T2’、以及中間部分厚度T3可全部為基本上相等的。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近側部分厚度Tl’、遠側部分厚度T2’、以及中間部分厚度T3’可為基本上不相等的。例如,中間植入物部分716可包括變薄或頸縮的部分730,該變薄或頸縮的部分730限定小于近側部分厚度Tl’和遠側部分厚度T2’中的至少一個(或另選地,兩者)的中間部分厚度T3’。頸縮部分730和減小的中間部分厚度T3’可允許植入物704被彎曲或撓曲,使得與植入物主體710具有恒定厚度時相比,第一表面726與脛骨主體23和結節骨30的表面更接近地對應。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近側部分厚度Tl’、遠側部分厚度T2’、以及中間部分厚度T3’中的每個可大于、小于或等于其它部分厚度中的任一個。
[0142]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近端部分712、遠端部分714或兩者可包括變薄或頸縮的部分730。近端部分712、遠端部分714或中間部分716中任一個的頸縮部分730可僅包括相應的植入物部分的一部分,使得相應的厚度Tl’、T2’或T3’在該植入物部分內變化。頸縮部分730可包括至少一個過渡732,例如兩個過渡732,在這些過渡處,植入物主體710的厚度變化。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過渡732可為圓弧表面733,從而導致厚度的逐漸變化。在另一個實施例中,過渡732可包括臺階,從而導致厚度的突然變化。在另一個實施例中,過渡732可包括圓弧表面733和臺階式表面兩者,從而導致厚度的部分逐漸變化以及厚度的部分突然變化。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植入物主體710可包括不同的多個過渡732,例如,一個具有圓弧表面733的過渡732和另一個具有臺階式表面的過渡732。
[0143]植入物主體710可包括第一側表面734以及背對第一側表面734的第二側表面736。第一側表面734和第二側表面736可各自在第一方向上在第一表面726和第二表面728之間延伸并且在另一個方向上在近端部分712和遠端部分714之間延伸。植入物主體710可限定在第一側表面734和第二側表面736之間測量的寬度。在一個實施例中,沿植入物主體710,板的寬度可以是恒定的,例如如圖3所示。在另一個實施例中,植入物主體710的寬度可以是變化的。例如,植入物主體710可限定近側部分寬度W1’、遠側部分寬度W2’、以及中間部分寬度W3’。
[0144]如上文所述,近側部分寬度W1’、遠側部分寬度W2’、以及中間部分寬度W3’可全部為基本上相等的。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近側部分寬度W1、遠側部分寬度W2’、以及中間部分寬度W3’可為基本上不相等的。例如,植入物主體710可包括近端部分712和中間植入物部分716之間的頸部738,使得植入物主體710的寬度沿頸部738變化。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植入物主體的寬度沿頸部738過渡,從較大的中間部分寬度W3’下降至較小的近側部分寬度W1’。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近側部分寬度W1’、遠側部分寬度W2’、以及中間部分寬度W3’中的每個可大于、小于或等于其它部分寬度中的任一個。
[0145]在一個實施例中,植入物主體710可包括至少一個扇形部分740。扇形部分740可包括周邊側壁742和凸起表面744。在一個實施例中,凸起表面744從第一表面726伸出并且可被配置成當植入物704鄰近脛骨22植入時面對脛骨22的脛骨主體23和結節骨30。在例示的實施例中,遠端部分714包括扇形部分740a、740b、740c和740d。在一個實施例中,扇形部分740可包括不完全限定扇形部分740d的外邊界的部分周邊側壁742d。
[0146]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植入物主體710可包括相鄰的扇形部分740,例如扇形部分740b和740c或扇形部分740c和740d。相鄰的扇形部分740可通過間隙746分開,該間隙746由周邊側壁742的面對部分例如742b和742c限定。間隙746可延伸穿過承載相鄰的扇形部分740的對應的植入物部分的整個寬度(近側部分寬度W1’、遠側部分寬度W2’、中間部分寬度W3’)。在另選的實施例中,間隙746可僅部分地延伸穿過承載相鄰的扇形部分740的對應的植入物部分的寬度。沿承載相鄰的扇形部分740的植入物部分的寬度,間隙746的尺寸可以是變化的。例如,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間隙746沿寬度在間隙746的末端(鄰近第一側壁734和第二側壁736)處可以是較寬的,并且沿寬度在間隙746的中部周圍可以是較窄的。
[0147]相鄰的扇形部分740b和740c的周邊側壁742b和742c的面對部分可包括錐形部分、基本上平行的部分或兩者。在基本上平行的部分中,相鄰的扇形部分740b和740c的周邊側壁742b和742c沿基本上彼此平行的寬度延伸,使得間隙746的尺寸基本上是恒定的。在錐形部分中,相鄰的扇形部分740b和740c的周邊側壁742b和742c沿寬度彼此遠離地張開。如例示的實施例中所示,相鄰的扇形部分740b和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