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央抗拉特征的鞋類流體填充室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
【背景技術】
[0001]常規的運動鞋類制品包括兩個主要元件:鞋面和鞋底結構。鞋面可以由多種材料元件(例如,織物、皮革和泡沫材料)制成,該鞋面限定用以牢固地接納腳部并將腳部相對于鞋底結構定位的空隙。該鞋底結構緊固至鞋面的下表面,并且鞋底結構通常布置成在腳部與地面之間延伸。除了削弱地面作用力之外,鞋底結構還可以提供抓地性(tract1n)、賦予穩定性并且限制各種腳部運動例如內旋。因此,鞋面和鞋底結構協力操作以提供適用于諸如行走和跑步之類的各種各樣的走動活動的舒適結構。
[0002]運動鞋類制品的鞋底結構通常呈層狀配置,該層狀配置包括舒適性增強內底、至少部分地由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的彈性中底、以及提供耐磨性和抓地性二者的接觸地面外底。用于中底的適合的聚合物泡沫材料包括乙基醋酸乙烯酯或聚氨酯,其在施加載荷的情況下彈性地壓縮以削弱地面作用力。常規的聚合物泡沫材料部分地由于包括多個敞開或封閉的限定由氣體大致置換的內部容積的單元而彈性地壓縮。在反復壓縮之后,聚合物泡沫的單元可能劣化,從而導致鞋底結構的壓縮性減小以及力削弱特性的減小。
[0003]減小聚合物泡沫中底的質量以及降低反復壓縮后的劣化效果的一種方式是將流體填充室結合到中底中。通常,流體填充室由可以被加壓的密封的彈性體聚合物材料形成。所述室隨后被封裝在中底的聚合物泡沫中,使得室和封裝性聚合物泡沫的組合用作中底。在一些配置中,織物或泡沫抗拉構件可以位于室內,或者增強結構可以結合至室的外表面以賦予室形狀或者保持室的預期形狀。
[0004]適用于鞋類應用的流體填充室可以通過雙膜技術來制造,其中,形成彈性體膜的兩個單獨的片以呈現室的整個外周形狀。所述片隨后沿著其各自的周緣結合在一起以形成密封結構,并且所述片還在預定的內部區域處結合在一起以賦予室期望的配置。即,內部結合(即,從周緣向內間隔的結合)在加壓時為室提供了預定的形狀和尺寸。為了對室加壓,連接至流體壓力源的噴嘴或針狀部插入到形成在室中的填充入口。在對室加壓之后,對填充入口進行密封并且移除噴嘴。也可以利用被稱為熱成形的類似工序,其中經加熱的模具在制造過程期間形成彈性體膜片或以其它方式定形彈性體膜片。
[0005]室還可以通過吹塑技術來制造,其中,熔融或以其它方式軟化的呈管狀的彈性體材料放置在模具中,所述模具具有室的期望整體形狀和配置。該模具在一個位置處具有開口,加壓的空氣通過該開口提供。加壓的空氣致使液化的彈性體材料符合模具的內表面的形狀。隨后對彈性體材料進行冷卻,從而形成具有期望形狀和配置的室。正如雙膜技術那樣,連接至流體壓力源的噴嘴或針狀部插入到形成在室中的填充入口以對室加壓。在對室加壓之后,對填充入口進行密封并且移除噴嘴。
【發明內容】
[0006]—種鞋類制品可以具有鞋面和緊固至鞋面的鞋底結構。該鞋底結構可以包括限定用于接納加壓流體的內部空隙的室,所述室具有頂部、底部和在頂部與底部之間繞室的周緣延伸的側部。該鞋底結構還可以包括位于所述室的在所述室的相對側部之間的中央部分中的中央結構,使得所述室在繞中央結構的以及從中央結構延伸至室的側部的圍繞區域中沒有另外的結構。此外,在中央結構的所有側面上,中央結構與最近的側部之間的圍繞區域的尺寸為跨經所述室的相對側部之間的跨距的三分之一或更大。
[0007]—種鞋類制品可以具有鞋面和緊固至鞋面的鞋底結構。該鞋底結構可以包括限定用于接納加壓流體的內部空隙的室,所述室由基本上透明的材料形成,并且具有頂部、底部和在頂部與底部之間繞室的周緣延伸的側部。該鞋底結構還可以包括中央結構,該中央結構位于所述室在橫向和縱向二者上的中央部分中,并且該中央結構在橫向上和縱向上占據室的相對側部之間的距離的三分之一或更小。
[0008]—種鞋類制品可以具有鞋面和緊固至鞋面的鞋底結構。該鞋底結構可以包括限定用于接納加壓流體的內部空隙的室,所述室具有頂部、底部和在頂部與底部之間繞室的周緣延伸的側部。此外,該鞋底結構還可以包括中央結構,該中央結構包括抗拉構件,該抗拉構件在室的頂部與室的底部之間延伸,并且將室的頂部連接至室的底部。該中央結構可以位于所述室在橫向和縱向二者上的中央部分中,并且可以在橫向上和縱向上占據室的相對側部之間的距離的三分之一或更小。此外,中央結構可以在接觸區域中附接至室的頂部,并且室的頂部包括相對于室的頂部的其它部分進一步向下延伸的接觸區域,從而在室的頂部中形成凹部。此外,該鞋底結構可以包括增強構件,該增強構件包括上部和支承結構,所述上部具有結合至室的頂部的下表面,所述支承結構從所述下表面向下延伸到室的頂部中的凹部中。
[0009]—種鞋類制品可以具有鞋面和緊固至鞋面的鞋底結構。該鞋底結構可以包括限定用于接納加壓流體的內部空隙的室,所述室具有頂部、底部和在頂部與底部之間繞室的周緣延伸的側部。該鞋底結構還可以包括位于所述室的在所述室的相對側部之間的中央部分中的中央結構,使得室在繞中央結構的以及從中央結構延伸至室的側部的圍繞區域中沒有另外的結構。此外,鞋底結構可以包括泡沫支柱,該泡沫支柱向下延伸到室的頂部中的凹部中并且大致填充室的頂部的凹部。
[0010]一種制造用于鞋類制品的鞋底結構的方法,可以包括:將預成型的增強構件插入模具的第一半部,將預成型的外底插入模具的第二半部,靠著氣囊材料閉合模具的第一半部和第二半部。此外,該方法可以包括施加熱和壓力,從而同時將氣囊材料形成為限定用于接納加壓流體的內部空隙的室,并且將室接合至增強構件和外底。增強構件和氣囊材料中的至少一者包括中央結構。施加熱和壓力可以包括用中央結構將室的頂部接合至室的底部。此外,用中央結構將室的頂部接合至室的底部包括使中央結構在橫向和縱向二者上位于室的在室的相對側部之間的中央部分中,使得室在繞中央結構的以及從中央結構延伸至室的側部的圍繞區域中沒有另外的結構,從而使得中央結構在橫向上和縱向上占據室的相對側部之間的距離的三分之一或更小。
[0011]本發明的新穎性特征方面的優點和特征具體地在所附權利要求中指出。然而,為了獲得對新穎性的優點和特征的理解的改進,可以參照描述并示出了與本發明有關的各種實施方案和概念的下述描述性說明和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在結合附圖閱讀時將更容易理解前述
【發明內容】
和下述【具體實施方式】。
[0013]圖1為具有包括室的鞋底結構的鞋類制品的側視立面圖。
[0014]圖2為圖1中的鞋類制品的鞋底結構的室部件的透視圖。
[0015]圖3為在圖2中的線3-3處截取的圖2中示出的室的截面圖。
[0016]圖4為圖3中示出的室的截面圖,并且進一步示出了另外的鞋底結構部件。
[0017]圖5A為包括多個室的全長鞋底結構的側視立面圖。
[0018]圖5B為圖5A中示出的全長鞋底結構的底部透視圖。
[0019]圖6A示出了用于組裝圖5A和圖5B中示出的鞋底結構的模具的兩個半部。
[0020]圖6B示出了放置在一起的圖6A中示出的模具的兩個半部。
[0021 ]圖6C示出了插入到圖6A的模具中的圖5A和圖5B的鞋底結構的部件。
[0022]圖6D示出了在鞋底結構部件在圖6A中的模具中被模制并且接合之后該鞋底結構部件的最后組裝。
[0023]圖7為包括室的另一鞋底結構的側視立面圖。
[0024]圖8為包括室的另一鞋底結構的側視立面圖。
[0025]圖9為圖8中示出的鞋底結構的增強構件的透視圖。
[0026]圖10為在鞋底結構中使用的另一增強構件的透視圖。
[0027]圖11為包括室的另一鞋底結構的側視立面圖。
[0028]圖12為在圖11中的線12-12處截取的圖11中示出的鞋底結構的截面圖。
[0029]圖13為具有另一鞋底結構配置的鞋類制品的側視立面圖,該鞋底結構配置包括室。
[0030]圖14為圖13中示出的鞋類制品的鞋底結構的室部件的透視圖。
[0031]圖15為圖14中示出的室的側視立面圖。
[0032]圖16為圖13中示出的鞋類制品的鞋底結構的一部分的側視立面圖。
[0033]圖17為在鞋類制品的鞋底結構中使用的另一示例性室的透視圖。
[0034]圖18為圖17中示出的室的截面圖。
[0035]圖19為圖18中示出的室的截面圖,其中室的頂部面板處于向下偏轉的位置。
[0036]圖20為用于鞋類制品的另一鞋底結構配置的側視立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7]下述討論和附圖公開了鞋類的鞋底結構的各種配置,該鞋底結構包括室和其它元件。參照具有適用于任何走動活動的配置的鞋類公開了該鞋底結構。所公開的鞋底結構配置以在籃球鞋和跑步或一般訓練鞋中實施的方式而在附圖中示出。然而,與所公開的鞋底結構相關的概念不限于設計用于籃球鞋、跑步鞋或一般運動訓練鞋的鞋類,而是可以與各種運動鞋類型一起使用,包括例如網球鞋、美式足球鞋、交叉訓練鞋、步行鞋和英式足球鞋。與鞋底結構相關的概念還可以與通常被認為是非運動的鞋類類型一起使用,包括皮鞋、拖鞋、涼鞋和靴子。因此,本文公開的概念適用于各種各樣的鞋類類型。
[0038]為了一致性和便捷性,方向性修飾語對應于示出的配置而在整個詳細說明書中使用。如在整個詳細描述和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術語“縱向”指的是延伸了鞋底結構的長度的方向,即從前腳部延伸至鞋底的腳后跟部的方向。術語“向前”用于指其中腳的腳趾指向的一般方向,以及術語“向后”用于指相反的方向,即,其中腳的腳后跟面向的方向。
[0039]如在整個詳細描述和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術語“橫向”指得是延伸了鞋底的寬度的邊對邊的方向。也就是說,橫向可以在鞋類制品的內側與外側之間延伸,其中鞋類制品的夕卜側為背向另一只腳的表面,而內側為面向另一只腳的表面。
[0040]如在整個詳細描述和在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術語“水平”指得是與地面大致平行的任何方向,包括縱向、橫向和在其間的所有方向。類似地,如在該說明書中和在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術語“側部”指的是部件的通常沿與向上的方向或向下的方向相反的橫向、中間方向、向前方向和/或向后方向的任意部分。
[0041]如在整個詳細描述和權利要求書中使用的術語“豎向”指的是通常與橫向和縱向二者都垂直的方向。例如,在鞋底平坦地安置在地表上的情況下,豎向可以從地表向上延伸。將要理解的是,這些方向性修飾語中的每一者均可以適用于作為整體的鞋類制品或適用于鞋類的單獨部件。術語“向上”指的是遠離地表的豎向,而術語“向下”指的是朝向地表的豎向方向。類似地,術語“頂部”、“上部”和其它類似的術語指的是在豎向上物體距離地面大致最遠的部分,而術語“底部”、“下部”和其它類似的術語指的是在豎向上物體大致最靠近地面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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