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爆破安全裝置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抵抗二氧化碳致裂器因爆炸作用,而意外飛出炮孔的一種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二氧化碳致裂器正逐漸廣泛的被應用于煤礦和非煤礦的爆破工程中,起爆后,二氧化碳致裂器常因受到爆破作用而飛出巖體,容易造成意外事故。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以上的技術缺點,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二氧化碳致裂器用自鎖型止飛套管。它結構簡單,易于加工,使用方便。
本實用新型的二氧化碳致裂器用自鎖型止飛套管,包括由彈性高分子材料制成的圓筒狀塞體,所述圓筒狀塞體外圓表面一體成型密集分布倒刺。
進一步的:所述圓筒狀塞體兩端同軸開口且前后口徑一致,成圓筒狀空心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圓筒狀塞體前端沿圓周切線方向均勻布置四個軸向膨脹口。該膨脹口兩側之間沒有間隙,保持兩面相貼,以保持圓筒狀塞體的圓形結構。圖中為能清楚表示該膨脹口的存在,進行放大處理,并不代表真實的結構尺寸。
進一步的:所述倒刺沿軸向和周向呈列陣排列。
進一步的:所述倒刺為圓錐形或棱錐形。
進一步的:軸向和周向相鄰的倒刺交錯布置,倒刺在受徑向壓力徑向變形后可壓向與其軸向相鄰后側的倒刺。
進一步的:確定本實用新型尺寸要求,所述圓筒狀塞體尺寸根據現場二氧化碳致裂器所用型號確定,圓筒狀塞體內徑與二氧化碳致裂器膨脹管外徑尺寸相同;圓筒狀塞體長450±3mm;圓筒狀塞體壁厚5±1mm;膨脹口長150mm;倒刺沿圓筒狀塞體的徑向高度為5±2mm,且倒刺的傾斜角度為30°—45°;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二氧化碳致裂器用自鎖型止飛套管,緊密握裹在距離二氧化碳致裂器泄能頭300mm處。
進一步的:本實用新型的二氧化碳致裂器用自鎖型止飛套管,采用在圓筒狀塞體外表面一體成型密集分布倒刺的結構,圓筒狀塞體結合二氧化碳致裂器塞入炮孔后,倒刺在炮孔內壁的作用下沿圓筒狀塞體徑向發生變形,產生徑向向外的預應力,漲緊的同時,利用倒刺卡住炮孔壁表面,多點接觸增大摩擦,因而具有較高的堵塞強度,在爆破高壓氣體的沖擊下,倒刺具有較好的自鎖性能;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制作成本低,可有效避免二氧化碳致裂器因爆炸作用而飛出炮孔的現象。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沿α方向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倒刺布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閱圖1,二氧化碳致裂器用自鎖型止飛套管包括:圓筒狀塞體1,所述圓筒狀塞體1外圓表面一體成型密集分布倒刺2。如圖1所示,倒刺2向后上方傾斜設置,圖中十字所代表的為省略畫法的倒刺2;本實用新型所指前即為向炮孔的推入方向,后則是炮孔口相對于炮孔內部的方向。
本實施例中,所述圓筒狀塞體1兩端同軸開口且前后口徑一致,成圓筒狀空心結構;在突然產生的爆破沖擊力的作用下,圓筒狀塞體1內壁會產生徑向向外的分力,促使圓筒狀塞體1徑向向外膨脹,加上倒刺2的預應力作用,進一步加大自鎖強度,提高爆破效率。
本實施例中,所述圓筒狀塞體1前端沿圓周切線方向均勻布置了四個軸向膨脹口3,該膨脹口3兩側之間沒有間隙,保持兩面相貼,以保持圓筒狀塞體1的圓形結構。圖1及圖2中為能清楚表示該膨脹口3的存在,進行了放大處理,并不代表真實的結構尺寸。由于膨脹口3的存在,在進入時,可適當減小阻力,當爆破時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的沖擊力作用于圓筒狀塞體1前端,徑向分力能夠使設置膨脹口3的圓筒狀塞體1前端較為順利的向外膨脹,使倒刺2較為牢固地卡在炮孔上,利用爆炸沖擊力增加本實用新型的自鎖堵塞穩定性,以期達到止飛目的。
本實施例中,所述倒刺2沿軸向和周向呈列陣排列;排列規則,受力均勻,并且設計制作方便簡單。
本實施例中,所述倒刺2為圓錐形或棱錐形,具有較為穩定的結構,承載能力強。
本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軸向和周向相鄰的倒刺2交錯設置,交錯設置可形成較為規范的迷宮密封結構,避免爆炸高壓氣體過多的從倒刺之間的間隙沖出,密封效果極佳。
本實施例中,倒刺2在受徑向壓力徑向變形后可壓向與其軸向相鄰后側的倒刺2,本實用新型進入炮眼后,在炮眼壁的徑向壓力作用下,位于前側的倒刺沿圓筒狀塞體1徑向變形,壓在與其相鄰位于后側的倒刺2上,導致位于前側的倒刺2尖部始終斜向上,形成較為牢固的卡接結構,利于增加堵塞強度,由此可見,本結構不但利于密封,而且堵塞強度進一步提高。
本實施例中,所述圓筒狀塞體1尺寸根據現場二氧化碳致裂器所用型號確定,圓筒狀塞體1內徑與二氧化碳致裂器膨脹管外徑尺寸相同;圓筒狀塞體1長450±3mm;圓筒狀塞體1壁厚5±1mm;膨脹口3長150mm;倒刺2沿圓筒形塞體1的徑向高度為5±2mm,且倒刺2的傾斜角度為30°—45°;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二氧化碳致裂器用自鎖型止飛套管,緊密握裹在距離二氧化碳致裂器泄能頭300mm處。
在裝有本實用新型的二氧化碳致裂器插入炮孔之后,為增強其止飛效果,向二氧化碳致裂器與炮孔間隙中填入沙土,并振搗密實。
本具體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解釋,其并不是對實用新型的限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不需要付出創造性的勞動即可聯想到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具體實施方式,這些方式都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