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的探測信號超過預設的標準探測信號時,控制模塊4將探測信號在顯示模塊11上顯示的同時輸出報警信號至報警模塊5,報警模塊5發出報警聲,警示安防人員發現異常。
[0029]于本實施例中,智能手持機還包括設置于本體I且電性連接控制模塊4的打印設備10。優選的,設置打印設備10為小型POS機。利用打印設備,安防人員可打印各種罰單,尤其是酒駕等檢查中,使用非常方便。
[0030]在安防領域,現場數據的保存非常重要的,它通常會作為案件的有力證據。于本實施例中,設置智能手持機還包括至少一個設置在本體表面且與控制模塊4電性連接的圖像采集器6。于本實施例中,智能手持機包括三個圖像采集器6。其中兩個分別設置本體I的正反兩面,另一個則通過導線與本體I相連接。在實際使用中,安防人員不可能時時刻刻將智能手持機拿在手上。而圖像的采集則需要實時的,設置其中一個圖像采集器6通過導線與本體I相連接,安防人員可將該圖像采集器6通過專用設備固定在頭上,實現實時采集圖像。然而,本實用新型對圖像采集器6的數量不作任何限定。進一步的,圖像采集器6還可用于身份證和車牌號碼等標識性證件的掃描。
[0031]為方便夜間數據采集,圖像采集器6包括閃光燈。同樣的,為方便戶外使用,于本實施例中,閃光燈可作為照明使用的手電筒。
[0032]為方便現場數據的實時傳送,如圖像和聲音的實時傳輸,設置智能手持機除具有一定范圍內的對講功能外還包括電性連接控制模塊4的通信模塊7。通信模塊7包括設置在本體I內部的蜂窩移動通信模塊701和WIFI模塊702。利用蜂窩移動通信模塊701,安防人員之間可進行通話和圖像傳輸。為進一步提高數據傳輸的速度,設置通信模塊7還包括WIFI模塊702。此外,通過WIFI模塊702,安防人員可將安防數據以及安防知識經各種APP軟件進行宣傳和交流,不僅加強各安防單位之間的數據共享,同時也大大增加了公眾的安防意識。為進一步方便數據的傳輸,設置智能手持機還包括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器的音頻接口和視頻接口。
[003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各種戶外運動也不斷興起。相應的,戶外安防也不斷表現出它的重要性。在戶外救援中,尋找目標是最重要的,于本實施例中,設置智能手持機還包括單目成像模塊8和激光指示模塊9。單目成像模塊8和激光指示模塊9均設置在本體I的表面且都與控制模塊4電性連接。由于人體在黑暗中也會發出紅外輻射,單目成像模塊8可接收紅外輻射,從而在黑暗中發現人體。由于激光具有遠距離的傳輸和聚焦效果,因此,采用激光來在黑夜中作為指示,方便迷失人員快速確定安防人員的位置,提高救援速度。
[0034]綜上所述,通過設置至少一個指紋控制鎖3,指紋控制鎖3采集使用者的指紋,形成指紋信號并將該指紋信號傳遞給控制模塊4。控制模塊4將該指紋信號和預設指紋信號進行比較,當該指紋信號與預設指紋信號相同時才輸出開啟信號,使用者才能對智能手持機進行操作。該設置使得當歹徒搶奪到安防人員的智能手持機時,由于歹徒的指紋和控制模塊內的預設指紋信號不匹配,因此,歹徒也無法使用智能手持機,有效防止歹徒通過安防人員的智能手持機進行犯案,大大提高安防穩定性。進一步的,通過設置智能手持機包括探測模塊2,在查酒駕或安檢時,安防人員只需攜帶一個設備即可,攜帶和使用均非常方便。
[0035]此外,設置探測模塊2通過設置在本體I上的連接部與本體I相連接。探測模塊2采用外接的方式與本體相連接,不同的應用場合和連接不同的探測器,這不僅大大增加了智能手持機的通用性能,同時也使得智能手持機具有更小的體積。
[0036]雖然本實用新型已由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知此技藝者,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可作些許的更動與潤飾,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當視權利要求書所要求保護的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體; 探測模塊,設置于所述本體,所述探測模塊探測外部信息形成探測信號; 至少一個指紋控制鎖,設置于所述本體的側壁,所述至少一個指紋控制鎖采集指紋并形成指紋信號; 控制模塊,設置于所述本體且分別電性連接所述探測模塊和至少一個指紋控制鎖,所述控制模塊接收探測信號并將其與預設的標準探測信號進行對比,形成探測對比信號,所述控制模塊接收指紋信號并將其與預設的預設指紋信號對比,當指紋信號與預設指紋信號相同時,輸出開啟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測模塊包括金屬探測器、有機揮發物探測器和爆炸物探測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測模塊可折疊式連接于所述本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測模塊通過設置在本體上的連接部與所述本體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持機包括至少一個設置在所述本體表面的圖像采集器,所述圖像采集器電性連接所述控制模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持機還包括電性連接所述控制模塊的通信模塊,所述通信模塊包括設置在本體內部的蜂窩移動通信模塊和WIFI通信模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持機還包括設置在本體內部且電性連接所述控制模塊的打印模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持機還包括單目成像模塊,所述單目成型模塊設置于所述本體表面且電性連接所述控制模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持機還包括激光指示模塊,所述激光指示模塊電性連接所述控制模塊,所述激光指示模塊設置在本體的表面。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手持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手持機還包括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器的音頻接口和視頻接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智能手持機,包括本體、探測模塊、至少一個指紋控制鎖和控制模塊。探測模塊設置于本體,探測模塊探測外部信息形成探測信號。至少一個指紋控制鎖設置于本體的側壁,至少一個指紋控制鎖采集指紋并形成指紋信號。控制模塊設置于本體且分別電性連接探測模塊和至少一個指紋控制鎖,控制模塊接收探測信號并將其與預設的標準探測信號進行對比,形成探測對比信號,控制模塊接收指紋信號并將其與預設的預設指紋信號對比,當指紋信號與預設指紋信號相同時,輸出開啟信號。
【IPC分類】H04B1-3827
【公開號】CN204465522
【申請號】CN201520172028
【發明人】洪雨
【申請人】洪雨
【公開日】2015年7月8日
【申請日】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