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時,所述智能電視判斷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是否小于所述預設閾值,當所述智能電視判定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小于所述預設閾值時,所述智能電視輸出第二提示信息,以提示所述用戶需要及時對所述終端進行充電,所述智能電視可以將所述第二提示信息發送給所述終端,以供所述終端接收所述第二提示信息,提示其用戶對所述終端進行充電。當所述終端判定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大于或者等于所述預設閾值時,執行步驟:當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至少為兩個時,根據軟解碼和硬解碼相結合的解碼方式、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和所述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計算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其中,所述預設閾值根據具體情況而設定,如所述預設閾值可以設置為8%,10%或者15%等。
[0112]進一步地,所述智能電視在間隔預設時間段判斷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是否小于所述預設閾值,所述預設時間可以根據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進行設置,如當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3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時,所述預設時間設置為3秒;所述預設時間也可以根據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和耗電量進行設置,如所述預設時間設置為10秒。所述預設時間的設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實施例中所述方式。更進一步地,所述智能電視還可以將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輸出至其屏幕進行顯示,和/或者將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發送給所述終端,以供所述終端接收到所述剩余電量,在所述終端的屏幕上顯示所述剩余電量。
[0113]本實施例通過當終端的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小于預設閾值時,輸出第二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對所述終端進行充電。實現了當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小于某個值時,輸出提示信息,自動提示用戶對終端進行充電,提高了用戶的體驗效果。
[0114]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該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裝置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115]上述本發明實施例序號僅僅為了描述,不代表實施例的優劣。
[0116]通過以上的實施方式的描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上述實施例方法可借助軟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臺的方式來實現,當然也可以通過硬件,但很多情況下前者是更佳的實施方式。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如R0M/RAM、磁碟、光盤)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終端設備(可以是手機,計算機,月艮務器,空調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所述的方法。
[0117]以上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終端電量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獲取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和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 當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至少為兩個時,根據軟解碼和硬解碼相結合的解碼方式、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和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計算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 將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與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進行對比,得到對比結果,根據所述對比結果輸出第一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所述剩余電量的使用情況。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電量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和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的步驟包括: 獲取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和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并獲取所述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標識信息; 根據所述標識信息對應獲取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解碼方式,根據所述解碼方式得到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電量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當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至少為兩個時,根據軟解碼和硬解碼相結合的解碼方式、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和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計算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的步驟包括: 當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至少為兩個時,獲取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任務時間; 根據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任務時間和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計算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終端電量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和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的步驟之前,還包括: 控制所述終端中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在不同的解碼方式下播放音視頻文件,對應獲取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在不同解碼方式下音頻解碼方式的耗電參數和視頻解碼方式的耗電參數。5.如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終端電量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和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獲取所述終端的總電量,確定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 判斷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是否小于預設閾值; 當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小于所述預設閾值時,輸出第二提示信息,以提示所述用戶對所述終端進行充電; 當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大于或者等于所述預設閾值時,執行步驟:當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至少為兩個時,根據軟解碼和硬解碼相結合的解碼方式、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和所述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計算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6.一種終端電量信息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和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 計算模塊,用于當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至少為兩個時,根據軟解碼和硬解碼相結合的解碼方式、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和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計算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 第一輸出模塊,用于將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與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進行對比,得到對比結果,根據所述對比結果輸出第一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所述剩余電量的使用情況。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終端電量信息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獲取模塊包括: 第一獲取單元,用于獲取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和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并獲取所述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標識信息; 第二獲取單元,用于根據所述標識信息對應獲取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解碼方式,根據所述解碼方式得到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終端電量信息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模塊包括: 獲取單元,用于當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至少為兩個時,獲取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任務時間; 計算單元,用于根據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任務時間和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計算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終端電量信息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電量信息提示裝置還包括第二獲取模塊,用于控制所述終端中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在不同的解碼方式下播放音視頻文件,對應獲取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在不同解碼方式下音頻解碼方式的耗電參數和視頻解碼方式的耗電參數。10.如權利要求6至9任一項所述的終端電量信息提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電量信息提示裝置還包括: 確定模塊,用于獲取所述終端的總電量,確定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是否小于預設閾值; 第二輸出模塊,用于當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小于所述預設閾值時,輸出第二提示信息,以提示所述用戶對所述終端進行充電; 處理模塊,用于當所述剩余電量占所述總電量的百分比大于或者等于所述預設閾值時,執行步驟:當所述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至少為兩個時,根據軟解碼和硬解碼相結合的解碼方式、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和所述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計算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終端電量信息提示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獲取終端中正在運行的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和所述終端的剩余電量;當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至少為兩個時,根據軟解碼和硬解碼相結合的解碼方式、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個數和所述各個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的耗電參數計算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將所述音視頻播放應用程序所需電量與所述剩余電量進行對比,得到對比結果,根據所述對比結果輸出第一提示信息,以提示用戶所述剩余電量的使用情況。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終端電量信息提示裝置。本發明自動提示用戶終端中當前電量是否能完成當前多個應用程序的工作任務,提高了用戶的體驗效果。
【IPC分類】H04N21/443, H04N21/488, H04N21/41, H04N21/442, H04N21/436, H04N21/414
【公開號】CN105491459
【申請號】CN201510827839
【發明人】王云華
【申請人】深圳Tcl數字技術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13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