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6]據此,如在本披露中所使用的,處理器204(即,處理單元)是指單獨地、共享的或在一個組內的具有一個或多個處理核(例如,執行單元)的一個或多個處理單元,包括執行指令的中央處理單元(CPU)、數字信號處理器(DSP)、微處理器、微控制器、狀態機等。
[0097]在本披露中,存儲器202可以用于一種配置或另一種配置中。存儲器202可以被配置為用于存儲數據。替代性地或另外地,存儲器可以是非瞬態計算機可讀介質(CRM),其中,該CRM被配置為用于存儲可由處理器執行的多條指令。這些存儲器可以單獨地存儲或者作為文件中的指令組存儲。這些文件可以包括函數、服務、庫等。這些文件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計算機程序或者可以是較大計算機程序的一部分。替代性地或另外地,每一個文件可以包括可用于執行在本披露中所描述的系統、方法和設備的計算功能的數據或其他計算支持材料。
[0098]邏輯模塊206可以包括非接觸式接口,如,由近場通信(NFC)邏輯、射頻標識符(RFID)邏輯、藍牙邏輯、低能藍牙(BLe)邏輯、IEEE 802.11 (WiFi)邏輯或某種其他電子基礎設施所形成的非接觸式接口。在某些情況下,底層邏輯(即,電路、軟件、協議等)符合由標準設定實體所制定的參數。在其他情況下,底層邏輯符合專用接口。另外,或替代性地,邏輯模塊206可以形成或引導移動裝置內的其他操作(如輸入/輸出(I/O)功能)以嗶嗶蜂鳴、嗡嗡蜂鳴、振動、產生消息、或執行某種其他用戶接口特征。
[0099]在本披露中,術語“移動裝置”用于指示能夠通過無線通信網絡(如蜂窩移動裝置網絡、衛星移動裝置網絡、或某種其他移動裝置網絡)來進行通信的裝置。理解到,能夠進行這種通信的裝置自身可以是移動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便攜式的。相反地,能夠進行這種通信的裝置可以是臨時或永久固定的。
[0100]圖4的流程圖展示了可由在此所描述的實施例使用的從一個移動裝置向另一個移動裝置傳遞激活訂閱的過程。在此方面,每個所描述的過程可表示模塊、分段或軟件代碼的一部分,其包括用于實現指定邏輯功能的一個或多個可執行指令。還應當注意,在某些實現方式中,過程中所指出的那些函數可以以不同的順序發生、可以包括附加函數、可以同時發生、和/或可以被忽略。
[0101]在之前的說明中,列舉了某些特定的細節以便提供對所披露的不同實施例的全面理解。然而,相關領域的技術人員將會意識到,多個實施例可以無需這些具體細節中的一個或多個細節來實踐,或者可以使用其他方法、部件、材料等來實踐。在其他實例中,并未詳細示出或者描述與電子和計算系統(包括客戶端和服務器計算系統)以及網絡相關聯的公知結構,以避免對這些實施例的不必要的晦澀說明。
[0102]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則貫穿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書,“包括(comprise) ” 一詞及其多種變體(諸如,“包括(comprises) ”和“包括(comprising)”)將以一種開放式的和包含性的意義來進行解釋,例如,“包括,但不限于(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0103]貫穿本說明書所提到的“一個實施例”或“一種實施例”及其組合是指與該實施例相關聯地描述的具體的特征、結構或特性被包括在至少一個實施例中。因而,貫穿本說明書,短語“在一個實施例中”或“在一種實施例中”在不同場合中的出現并不必定都是指相同的實施例。另外,特定特征、結構或特性可以以任何合適的方式組合在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中。
[0104]如在本說明書和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使用的,除非文中另外明確指明,否則單數形式的“一種”、“一個”以及“所述”包括復數對象。還應注意,術語“或者”總體上所使用的意義包括“和/或”,除非內容另外明確指明。
[0105]在此提供的本披露小標題以及摘要只是為了方便起見,而并非解釋這些實施例的范圍或含義。
[0106]可將以上所描述的各實施例進行組合以提供進一步實施例。
[0107]鑒于以上的詳細說明,可以對實施例做出這些和其他改變。總之,在以下權利要求書中,所使用的術語不應當被解釋為將權利要求書局限于本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所披露的特定實施例,而是應當被解釋為包括所有可能的實施例、連同這些權利要求有權獲得的等效物的整個范圍。相應地,權利要求書并不受到本披露的限制。
【主權項】
1.一種共享對第一移動裝置與第二移動裝置之間的移動網絡服務的訂閱的方法,所述訂閱與由網絡服務提供商提供的訂戶服務集相關聯,所述訂閱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內被激活,所述方法包括: 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之間形成第一通信關系; 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處從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無線地接收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標識信息; 將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所述標識信息以及來自所述第一移動裝置的取消激活請求傳送至所述網絡服務提供商; 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處從所述網絡服務提供商接收對所述訂閱的訪問將要被取消激活的確認; 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之間形成第二通信關系; 將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激活信息從所述第一移動裝置無線地通信至所述第二移動裝置;以及 確認所述訂閱在所述第二移動裝置內的激活。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訂戶服務集包括對語音信息、數據、或文本消息中的至少一項的通信。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移動裝置處于主從關系中并且所述第一移動裝置是主裝置。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訂閱包括存儲于所述第一移動裝置中的在訂戶身份模塊(S頂)卡上的信息。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移動裝置是智能電話并且所述第二移動裝置是以下各項中的至少一項:智能手表、便攜式媒體裝置、集成在機動車輛中的智能裝置、以及第二智能電話。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通信關系和所述第二通信關系被形成為近場通信(NFC)通信關系。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通信關系和所述第二通信關系向用戶提供所述訂閱正在被傳遞的指示。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所述標識信息是以下各項中的至少一項:集成電路卡標識符(ICCID)、國際移動訂戶或移動站身份(MSI)、和移動訂戶綜合服務數字網絡號碼(MSISDN)。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 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處從所述網絡服務提供商接收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所述激活信息,其中,所述激活信息包括由所述網絡服務提供商使用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所述標識信息中的至少某些而形成的至少一個挑戰值;以及 將所述挑戰值通過所述第二通信關系從所述第一移動裝置傳送到所述第二移動裝置。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包括: 在所述第二移動裝置處使用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所述激活信息中的至少某些來執行算法以產生認證結果;以及 將所述認證結果以及來自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的激活請求傳送到所述網絡服務提供商。11.一種移動網絡運營商(MNO)系統,包括: MNO通信裝置,所述MNO通信裝置被安排成用于與第一移動裝置和第二移動裝置進行通信,其中,所通信的信息包括: 來自所述第一移動裝置的取消激活請求,所述取消激活請求與便攜式訂閱從所述第一移動裝置到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的傳遞相關聯,所述便攜式訂閱與所述MNO所提供的訂戶服務集相關聯; 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標識信息; 給所述第一移動裝置的指示所述便攜式訂閱將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處被取消激活的確認信息; 使用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所述標識信息所形成的針對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的認證挑戰信息; 來自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的激活請求,所述激活請求與所述便攜式訂閱從所述第一移動裝置到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的傳遞相關聯,所述激活請求包括使用所述認證挑戰信息所形成的來自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的認證結果信息;以及 給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的指示所述便攜式訂閱將在所述第二移動裝置處被激活的確認?目息。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ΜΝΟ系統,其中,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所述標識信息是以下各項中的至少一項:集成電路卡標識符(ICCID)、國際移動訂戶或移動站身份(IMSI)、和移動訂戶綜合服務數字網絡號碼(MSISDN)。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MNO系統,其中,所述通信的信息包括: 給所述第一移動裝置的指示所述便攜式訂閱將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處被取消激活并且在所述第二移動裝置處被激活的確認信息。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MNO系統,其中,所述通信的信息包括: 通過所述MNO系統從所述第二移動裝置通信至另一個移動裝置的數據。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MNO系統,其中,在所述便攜式訂閱被從所述第一移動裝置傳遞到所述第二移動裝置之后,所述第一移動裝置僅被使能以訪問所述MNO系統的多項緊急服務。16.一種非瞬態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所存儲的內容將移動裝置配置為用于執行一種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便攜式訂閱從第一移動裝置傳遞至第二移動裝置,所述便攜式訂閱與網絡服務提供商所提供的訂戶服務集相關聯,所述便攜式訂閱包括存儲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的安全模塊內的便攜性信息。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非瞬態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所存儲的內容將所述移動裝置配置為用于執行所述方法,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 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與第二移動裝置之間形成第一通信關系; 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處從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無線地接收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標識信息;以及 將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所述標識信息傳送至所述網絡服務提供商。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非瞬態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所存儲的內容將所述移動裝置配置為用于執行所述方法,所述方法進一步包括: 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之間形成第二通信關系; 將與所述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激活信息從所述第一移動裝置無線地通信至所述第二移動裝置;以及 確認所述便攜式訂閱在所述第一移動裝置內的取消激活。19.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非瞬態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第一移動裝置是智能電話。20.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非瞬態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中,所述安全模塊是訂戶身份模塊(SIM)卡。
【專利摘要】網絡服務提供商向用戶授權訂閱,用于使用移動網絡服務與特定移動裝置對語音、數據和文本信息進行通信。移動裝置存儲有一個或多個訂閱,這些訂閱中的每一個訂閱都可以被激活。現在使存儲在移動裝置中的被激活的訂閱成為便攜式的。用戶想要將便攜式訂閱從第一移動裝置傳送至第二移動裝置。用戶在第一移動裝置與第二移動裝置之間形成通信關系并且從第二移動裝置接收與第二移動裝置相關聯的標識信息。第一移動裝置將標識信息傳送至網絡服務提供商并且接收確認。用戶在第一移動裝置與第二移動裝置之間形成第二通信關系,并且該第二移動裝置確認對便攜式訂閱的激活。
【IPC分類】H04W12/06, H04W8/18, H04W8/26
【公開號】CN105451212
【申請號】CN201510614225
【發明人】P·戈拉
【申請人】意法半導體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9月23日
【公告號】EP3001712A1, US20160088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