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所述終端所處的環境不為車輛內環境。
[0114]本實施例通過提前保存車載藍牙至藍牙連接列表,在后續連接的藍牙在所述藍牙連接列表中時,判斷為車輛內環境。通過兩次復核的方式使得車輛內環境的判斷更加準確,進而使得駕駛助手開啟過程更加準確。
[0115]參考圖7,所述判斷模塊20包括運行單元21、加速度檢測單元22和判斷單元23,
[0116]所述運行單元21,用于運行所述終端的加速度傳感器;
[0117]所述加速度檢測單元22,用于基于所述加速度傳感器檢測所述車輛當前的加速度;
[0118]所述判斷單元23,用于在所檢測到的加速度的值大于或等于預設加速度閾值時,判斷所述車輛為運動狀態;還用于
[0119]在所檢測到的加速度的值小于預設加速度閾值時,判斷所述車輛不為運動狀態。
[0120]在本實施例中,在所述終端所處的環境為車輛內環境時,運行所述終端的加速度傳感器,基于所述終端內運行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所述車輛當前的加速度,在所檢測到的加速度的值大于或等于預設加速度閾值時,判斷所述車輛為運動狀態;在所檢測到的加速度的值小于預設加速度閾值時,判斷所述車輛不為運動狀態。所述預設加速度閾值可以是2km/h或5km/h等。參考圖8,具體的車輛是否為運動狀態的判斷過程包括:00、開啟加速度傳感器;01、根據V = at計算速度;02、判斷V是否大于5km/h ;03、啟動駕駛助手。具體的:通過開啟手機的加速度傳感器來判斷,當環境檢測模塊檢查到當前手機處于車內,則手機打開加速度傳感器,加速度傳感器根據檢測到的加速度大小,計算出當前汽車移動的速度,當汽車速度大于5km/h時,則認為汽車處于運動狀態。這里設置的閾值5km/h是考慮到汽車在倒車或短時間移動時不需要開啟駕駛助手的情況。
[0121]本實施例通過基于終端內置的加速度傳感器檢測終端的加速度值來判斷車輛是否處于運動狀態,且通過設置預設加速度閾值來更加準確的判斷車輛運動狀態,使得駕駛助手的啟動更加準確、合理。
[0122]參考圖9,為本發明駕駛助手的啟動裝置的第三實施例的功能模塊示意圖,所述駕駛助手的啟動裝置還包括:接收模塊60、提取模塊70和判定模塊80,
[0123]所述接收模塊60,用于在所述車輛處于運動狀態時,接收基于所述終端的語音指令;
[0124]所述啟動模塊30,還用于在所述語音指令為預設語音指令時,啟動駕駛助手。
[0125]在本實施例中,在所述車輛處于運動狀態時,接收模塊60接收基于所述終端的語音指令,提取所述語音指令對應的聲紋信息;
[0126]所述提取模塊70,用于在所述聲紋信息與預設的聲紋信息匹配時,提取所述語音指令對應的語音信息,所述預設聲紋信息為提前錄制的某個用戶的聲紋信息,在所述語音指令中提取的聲紋信息與之前錄制的用戶的聲紋信息匹配時,方提取所述語音指令對應的語音信息,即,在接收的語音指令為提前錄制的用戶的語音指令時,才提取所述語音指令對應的語音信息進行后續的操作;
[0127]所述判斷模塊80,用于在所述語音信息為預設語音信息時,判定所述語音指令為預設語音指令。在所述語音指令為預設語音指令時,啟動駕駛助手。參考圖10,具體判斷是否啟動駕駛助手的過程包括:所述終端以手機為例,100、手機接收語音指令,當手機接收到語音指令后,200、開啟聲紋識別功能,300、是否滿足聲紋條件,判斷是預先設置的用戶發出的語音指令,400、語音指令是否為“開啟”語音指令,500、是“開啟”語音指令才最終完成駕駛助手的啟動。否則如果是其他用戶發出的語音指令,或用戶選擇“不開啟”時,則不啟動駕駛助手,而是重新等待用戶指令。
[0128]本實施例通過在車輛處于運動狀態時,進一步根據接收的語音指令來判斷是否需要開啟駕駛助手,進一步提高駕駛助手啟動的準確性。
[0129]本發明進一步提供一種駕駛助手的啟動方法。
[0130]參照圖11,圖11為本發明駕駛助手的啟動的第一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
[0131]本實施例一種駕駛助手的啟動方法,所述駕駛助手的啟動方法包括步驟:
[0132]步驟S10,獲取終端所處的環境;
[0133]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環境包括但不限于車輛內環境、車輛外環境或室內環境等。所述執行本發明實施例駕駛助手的啟動方法的主體優選為終端,進一步地,為在所述終端上加載的客戶端駕駛助手的啟動程序,所述終端包括但不限于手機、pad、筆記本電腦等攜帶方便的電子終端。
[0134]所述獲取終端所處的環境的觸發方式包括:1)在終端解鎖屏幕進入操作界面后觸發,所述解鎖屏幕的操作示意圖如圖4所示;2)提前設置一預設時間間隔(例如,5分鐘或10分鐘等),在所述預設時間間隔到達時觸發;3)提前設置一工作模式作為預設工作模式(例如,開車模式或坐車模式等),在所述終端的工作模式為預設工作模式時觸發。以上所列舉出的獲取終端所處的環境的觸發方式僅僅為示例性的,本領域技術人員利用本發明的技術思想,根據其具體需求所提出的其他獲取終端所處的環境的觸發方式均在本發明的保護區間內,在此不進行一一窮舉。
[0135]在獲取終端所處的環境操作被觸發時,所述終端獲取其本身所處的環境。例如,獲取所述終端所處的環境為車輛內環境,或為車輛外環境等。
[0136]步驟S20,在所述終端所處的環境為車輛內環境時,判斷所述車輛是否為運動狀態;
[0137]所述終端在獲取到其本身所處的環境后,判斷所處的環境是否為車輛內環境。所述判斷所處的環境是否為車輛內環境的過程可以借助車輛內的設備來檢測所述終端所處的環境是否為車輛內環境:檢測是否連接上車輛內的硬件設備來檢測,例如,所述終端是否連接上所述車輛的USB接口,或所述終端是否連接上所述車輛上的媒體播放設備等。在所述終端連接上車輛的USB接口時,或在所述終端連接上所述車輛上的媒體播放設備時,判斷所處的環境為車輛內環境。
[0138]在所述終端所處的環境為車輛內環境時,判斷所述車輛是否為運動狀態。所述判斷所述車輛是否為運動狀態的過程包括:檢測得到所述車輛的速度,在所述車輛處于所述速度的時間達到一定時間(10分鐘或20分鐘等)時,判斷所述車輛為運動狀態,在維持所述速度的時間未達到一定時間時,判斷所述車輛不為運動狀態;或檢測得到所述車輛的加速度,在所述車輛的加速度的值在預設時間(3分鐘或8分鐘等)內一直增加或維持在一定加速度時,判斷所述車輛為運動狀態,在所述車輛的加速度的值在預設時間內未一直增加或未一直維持在一定加速度時,判斷所述車輛不為運動狀態;或檢測得到所述車輛的位置,在車輛的位置為高速路或城市主干道時,判斷所述車輛為運動狀態,在所述車輛的位置不為高速路或城市主干道時,判斷所述車輛不為運動狀態。在本發明其他實施例中,也還可以是將上述幾種方式結合起來判斷所述車輛是否為運動狀態,例如,在所述車輛處于所述速度的時間達到一定時間,且所述車輛的位置為高速路或城市主干道時,判斷所述車輛為運動狀態;或在所述車輛的加速度的值在預設時間內一直增加或維持在一定加速度,且所述車輛的位置為高速路或城市主干道時,判斷所述車輛為運動狀態;或在所述車輛處于所述速度的時間達到一定時間,且在所述車輛的加速度的值在預設時間內一直增加或維持在一定加速度時,判斷所述車輛為運動狀態;在結合判斷的過程中,只要其中一個不符合,則判斷所述車輛不為運動狀態。
[0139]步驟S30,在所述車輛處于運動狀態時,啟動駕駛助手。
[0140]在所述車輛處于運動狀態時,例如,在所述車輛的加速度在預設時間內一直增加或維持一定加速度運行時,或在所述車輛的位置為高速路或城市主干道時,或在所述車輛維持一定速度的時間達到一定時間時,啟動駕駛助手。駕駛者可以通過所述駕駛助手在駕駛過程中使用語音控制手機,常見的如播放音樂、撥打電話、接聽電話、地圖導航等。在本發明一實施例中,在所述車輛處于運動狀態時,發出提示信息,以提示啟動駕駛助手,在接收到確認啟動指令后,啟動駕駛助手;在接收到確認不啟動指令后,不啟動駕駛助手,或在一段時間(1分鐘或2分鐘等)內未接收到確認啟動指令后,不啟動駕駛助手。
[0141]在本發明其他實施例中,在啟動駕駛助手后,在所述駕駛助手啟動失敗時,發出提示信息,以提示駕駛助手啟動失敗,無法通過駕駛助手完成相應的操作。
[0142]在所述車輛不為運動狀態時,例如,在維持所述速度的時間未達到一定時間時,或在所述車輛的加速度的值在預設時間內未一直增加或未一直維持在一定加速度時,或在所述車輛的位置不為高速路或城市主干道時,不啟動所述駕駛助手,繼續判斷所述車輛是否處于運動狀態,在判斷所述車輛不為運動狀態的次數大于預設次數(3次或4次等)時,結束流程,不再判斷所述車輛是否處于運動狀態,以節省終端系統的計算資源,提高終端性會泛。
[0143]本實施例通過檢測終端所處的環境,在終端所處的環境為車輛內環境,且所述車輛為運動狀態時,啟動駕駛助手。提供一種自動啟動駕駛助手的方式,提高駕駛助手啟動的自動化程度,降低了啟動駕駛助手的成本。
[0144]參考圖12,圖12為本發明駕駛助手的啟動方法的第二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在所述步驟S20之前,還包括步驟:
[0145]步驟S40,檢測所述終端是否連接上藍牙;
[0146]步驟S50,在所述終端連接到藍牙連接時,確定所連接上的藍牙的藍牙信息是否與預存藍牙信息一致;
[0147]步驟S60,在所述藍牙信息與預存藍牙信息一致時,確定所述終端所處的環境為車輛內環境。
[0148]在本實施例中,在車輛內設置車載設備,且所述車載設備提供藍牙連接服務。所述終端以手機為例,參考圖6,判斷過程具體包括:1、手機與車載藍牙第一次連接;2、將連接成功的藍牙名稱添加到手機的車載藍牙列表;3、有藍牙連接上? 4、查詢藍牙連接上的名稱是否在車載藍牙列表中;5、若在,則判斷車輛是否處于運動狀態,若不在,則返回執行過程3 ;具體為:第一步1,將手機與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