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說明】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機械技術,尤其涉及一種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移動通信終端等音源設備的普及,耳機作為上述設備的配件,因可隨身攜帶、私密性強、電磁輻射低等優點,業已得到廣泛使用。
[0003]就耳機與音源設備的連接方式而言,可大體分為有線耳機和無線耳機。與無線耳機相比,有線耳機具有傳輸信號更佳、不需要獨立電源等優點,但有線耳機的電纜亦對用戶造成諸多牽姅。一方面,若長時間佩戴耳機,容易引起耳部不適;另一方面,當耳機閑置時又需要頻繁的收納耳機,尤其當耳機電纜纏繞在一起不易理順時,對用戶更加不便。
[0004]借助現有技術,如CN 101278542 A,用戶得以將有線耳機穿戴在身體頸部,在需要時觸手可及,增強了耳機使用的便捷性。
[0005]然而,耳機的用途具有雙重屬性。一方面,耳機是一種生產力工具,借助耳機,用戶在進行語音通信時得以不必手持音源設備,有條件騰出手來同步進行其他工作,如記錄、操作電腦;另一方面,耳機是欣賞音樂的娛樂工具;
[0006]由于耳機用途的雙重屬性,將其穿戴在人體頸部,在方便使用的同時,亦對用戶造成另一種困擾:在辦公、會晤等一些注重正式性和非娛樂性的職業場合,即便將處于非工作狀態時的耳機隨時穿戴在身體頸部,用戶也有可能被他人誤認為耽溺于音樂或者與當前場合無關的電話,進而被認為對當下的工作或會面不夠專注。這種可能的誤解干擾了耳機作為生產力工具的屬性,削弱了用戶將耳機隨時穿戴在身體頸部以獲得使用便捷性的動機。
[0007]進一步的,諸如智能手環一類具備人體運動量監測功能的可穿戴電子設備,與其配套使用的腕帶(或頸帶)適用性較為單一,且設計定位往往注重運動場景,有可能因與用戶在職業場合的著裝搭配不符,從而被放棄佩戴;另一方面,將該類可穿戴設備佩戴于身體腕部,手臂的擺動容易被錯誤的監測為人體的行走運動,從而造成運動量監測的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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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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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基于上述原因,本發明一方面提供一種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以幫助用戶在職業場合便捷使用耳機的同時,可以兼顧所在場合正式與嚴謹的職業氛圍。
[0009]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是提供一種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為穿戴式電子設備乃至音源設備,提供一個適用于職業場合的頸部搭載平臺,使上述設備的使用更加精確與得體。
[0010]一種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包括:
[0011]耳機,所述耳機包括: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的各自一段被可拆卸并行固定;
[0012]證件卡套,所述證件卡套與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的各自一端串聯設置在一起,借此,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連同所述證件卡套構成一個可以懸掛在人體頸部的環形體。
[0013]相較于現有技術,上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4](I)出于門禁管理和身份識別等需要,隨身佩帶證件是眾多職業場合對所屬成員的明文要求,因而,證件卡套成為出入上述職業場合的人員所普遍使用的一種辦公類物品。現有的證件卡套通常串連搭配一條織物頸帶佩戴在用戶頸部。通過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及其各自一段并聯固定所構成的可懸掛在人體頸部的環形體,等效替代了現有證件卡套所搭配織物頸帶的承載功能,進而使上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首先得以實現了將證件卡佩戴于人體的功能。
[0015]同時,以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為主要構件的耳機,通過串連證件卡套所結合成的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得以作為職業場合所必備的辦公物品的被用戶佩戴。該結合使得所述耳機作為將證件卡套佩戴于身體上的必要裝置,合理的增強了其被實時佩戴于用戶身體的必要性,有助于分散人們對所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中隱含有耳機的注意力,削減了用戶將上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隨身佩戴后有悖于職業場合所要求的嚴謹正式氛圍的顧慮,從而更加得體的受益于將耳機隨身佩戴在身體頸部所帶來的使用便捷性。
[0016](2)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及其各自一段并聯固定構成的環形體為可拆卸,使得用戶在日常活動中對所述環形體可能的扯拽得以即時解脫,進而降低了構成所述環形體的電纜因外力拉扯而損壞甚至因環形體不能及時解脫對用戶人身安全造成潛在危害的風險。
[0017](3)避免了常規技術耳機和證件卡套被分別佩戴于人體頸部造成的凌亂感和可能的相互纏繞。
[0018]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上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還包括:
[0019]設置于所述第一電纜上的至少一個第一固定裝置;
[0020]設置于所述第二電纜上的至少一個與所述第一固定裝置對應的第一匹配裝置;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的各自一段借助所述第一固定裝置與第一匹配裝置相互配合被可拆卸并聯設置在一起。
[0021]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裝置與所述第一匹配裝置的配合方式為磁性吸附或者卡扣配合,通過所述磁性吸附或卡扣的約束,所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得以克服重力進而懸掛于用戶頸部。
[0022]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上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還包括:
[0023]設置于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各自一端的至少一個第二固定裝置;
[0024]設置于所述證件卡套上的至少一個與所述第二固定裝置對應的第二匹配裝置;所述證件卡套與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的各自一端借助所述第二固定裝置與第二匹配裝置相互配合被串連設置在一起。
[002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固定裝置與第二匹配裝置的配合方式為綁系或掛鉤,通過所述綁系或掛鉤形成的約束,所述證件卡套得以與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的各自一端串連設置在一起。
[0026]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的各自一端并行固定,所述證件卡套與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的并行固定端串聯設置在一起,以簡化結構并降低成本。
[0027]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電纜和第二電纜為扁平帶狀電纜。
[0028]其有益效果是:扁平電纜較大的表面積,有助于減輕用戶佩戴上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的負重感;同時,扁平電纜的線體上還有條件根據需要,定制印刷用戶所在組織的名稱等標識,更加契合特定的場景氛圍。
[0029]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上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還包括:
[0030]可穿戴電子設備,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包括:主體;
[0031]設置于所述主體一個底面的與所述第一固定裝置對應的第一并列匹配裝置,借此,當所述第一固定裝置、第一匹配裝置和第一并列匹配裝置相配合時,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被可拆卸固定于所述環形體上,進而被用戶佩戴于身體頸部。
[0032]現有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尤其運動監測類可穿戴設備,多被設計為只能通過專用的腕帶(或頸帶)不可轉換的佩戴在用戶腕部或者頸部,其設計定位,也并不一定適合職業場合佩戴,且無論佩戴在腕部還是頸部,其核心工作原理和功能并無實質差異。
[0033]上述人體頸部可穿戴裝置,為此類可穿戴設備提供了適合職業場合佩戴的頸部搭載平臺,其有益效果是:借助該平臺,用戶得以將可穿戴設備佩戴在身體的后頸部不顯眼的位置,也不影響其正常運轉;同時,頸部在人體非行走狀態下的動作幅度遠小于腕部,有助于避免上述可穿戴電子設備監測人體運動量的誤差。
[0034]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固定裝置、第一匹配裝置和第一并列匹配裝置的配合方式為磁性吸附或者卡扣配合,借助所述磁性吸附或者卡扣的約束,上述可穿戴電子設備得以被可拆卸固定于所述環形體上。
[0035]在其中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證件卡套上還設置有音源設備承載裝置。
[0036]其有益效果是:借助所述人體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