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光纖通信,具體是一種光纖通信復用系統。
背景技術:
通信中的復用技術是一種能夠充分利用傳輸線信道容量的多維通信手段,它是先把來自多個信息源的消息進行合并,然后將這一合成的消息群,經由單一的傳輸設備進行傳輸,在接收端再將這一消息群進行分離,并分別重現,因此,復用實質上是一種起著多通道作用的信息傳輸方式,在目前實用的光纖通信系統中,還延用傳統的強度調制---直接檢波(IM/DD)的系統方式,即電/光轉換和光/電轉換的信號傳輸方式,雖然隨著大規模集成電路的不斷發展,系統容量也得到了不斷提高,但電子器件處理信息的速率還遠遠低于光纖所能提供的巨大負荷量,為了進一步滿足各種寬帶業務對網絡容量的需求,進一步挖掘光纖的頻帶資源,開發和使用新型光纖通信系統將成為未來的的趨勢,其中采用多信道復用技術,便是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光纖通信復用系統,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光纖通信復用系統,包括數字復接器,數字分解器;所述要完成數字復接,各低速數字支路必須彼此同步,同步復接是用一個高穩定的主時鐘來控制被復接的幾個低次群,使這幾個低次群的碼速統一在主時鐘的頻率上,這樣就達到系統同步的目的;所述在準同步網絡中,各群次獨立定時,因此高次群復接都采用以比特為單位的異步復接,異步復接是各低次群使用各自的時鐘,這樣,各低次群的時鐘速率就不一定相等,因而在復界時要先進行碼速調整,使各低次群同步后再復界;所述光波復用分為按波長分割的波分復用(WDM)和按空間分割的空分復用(SDM),而光信號復用又分為按時間分割的時分復用(TDM)和按頻率分割的頻分復用;所述數字復接器是把兩個支路(低次群),按時分復用 方式合并成一個單一的高次群數字信號設備,它由定時、碼速調整和復接單元組成,數字分接器的功能是把已合路的高次群數字信號,分解成原來的低次群數字信號,它由幀同步、定時、數字分接和碼速恢復單元組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光纖通信復用系統,具有保密性能好,體積小、重量輕,節省有色金屬和原材料,抗電磁干擾性能強,損耗低、中繼距離長的特點,充分利用光纖通信的優勢,提升通信速率,增強了抗干擾能力,非常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光纖通信復用系統數字復接結構示意圖。
圖2為正碼調速方框圖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請參閱圖1-2,一種光纖通信復用系統,包括數字復接器,數字分解器;所述要完成數字復接,各低速數字支路必須彼此同步,同步復接是用一個高穩定的主時鐘來控制被復接的幾個低次群,使這幾個低次群的碼速統一在主時鐘的頻率上,這樣就達到系統同步的目的;所述在準同步網絡中,各群次獨立定時,因此高次群復接都采用以比特為單位的異步復接,異步復接是各低次群使用各自的時鐘,這樣,各低次群的時鐘速率就不一定相等,因而在復界時要先進行碼速調整,使各低次群同步后再復界;所述光波復用分為按波長分割的波分復用(WDM)和按空間分割的空分復用(SDM),而光信號復用又分為按時間分割的時分復用(TDM)和按頻率分割的頻分復用;所述數字復接器是把兩個支路(低次群),按時分復用方式合并成一個單一的高次群數字信號設備,它由定時、碼速調整和復接單元組成,數字分接器的功能是把已合路的高次群數字信號,分解成原來的低次群數字信號,它由幀同步、定時、數字分接和碼速恢復單元組成。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一種光纖通信復用系統,按照 數字率來分級的一系列數字復接器,在某一用戶的話音信號(發與收)采用二線制傳輸,但端機的發送與接收支路是分開的,即發與收是采用四線制傳輸,因此,用戶的話音信號需經2/4線變換,也就是通過差動變量器(差動變量器1~2端發送與4-1端接收的傳輸衰減越小越好,而4-2端的衰減要越大越好,以防止通路振鳴)1~2端送入PCM端機的發送端,經放大(調節話音電平)、低通濾波(限制話音頻帶、防止折疊噪聲)、抽樣、合路和編碼,編碼后的PCM碼、幀同步碼、信令碼、數據信號碼在匯總電路里按PCM30/32系統幀結構排列,最后經碼型變換成適宜于信道傳輸的碼型送往信道,接收端首先將接收到信號進行整形、再生,然后經過碼型反變換,恢復成原來的碼型,再由分離電路將PCM碼、信令碼、幀同步碼、數據信號碼分離,分離出的話路信碼經解碼、分路門恢復出每一路的PCM信號,然后經低通平滑,恢復成每一路的話音模擬信號,最后經放大、差動變量器4~1端送至用戶,再生電路所提取時鐘,除了用于抽樣判決,識別每一個碼元外,還由它來控制收端定時系統產生收端所需的各種脈沖信號。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