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音頻處理設備,具體是一種多功能娛樂型音頻處理器。
背景技術:
音頻處理器,又稱為數字處理器。數字處理器就是對數字信號的處理,其內部的結構普遍是由輸入部分和輸出部分組成。
對于KTV常見的音頻處理器來來說,其主要用于音頻的進出,同時用以連接調音臺到功放之間,取代模擬周邊設備,做信號處理用途;由于音頻處理器內部存在電子元件,因此長時間使用便會產生散熱,傳統的方式都是在機箱上開設有散熱孔,但是散熱孔容易使得設備內部進入灰塵,同時目前的音頻處理器沒有氣氛烘托效果,對于KTV這種環境來說,不具備功能多樣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多功能娛樂型音頻處理器,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多功能娛樂型音頻處理器,包括音頻處理器本體,其中音頻處理器本體主要包括外殼和外殼內的主控模塊,其中外殼的前端面還設有與主控模塊相配合連接的顯示屏、音頻輸入接口、音頻輸出接口和調節旋鈕;所述外殼的頂面上設有用于主控模塊散熱的散熱香薰裝置,散熱香薰裝置主要包括嵌入在外殼頂面的銅板和設于外殼內側的散熱銅管,其中散熱銅管以焊接的形式固定連接銅板,散熱銅管通過導熱硅膠與主控模塊上的各發熱部件相接觸,通過散熱銅管將主控模塊散發出的熱量傳遞給銅板;所述銅板的上表面位置焊接有環形的散熱翅片,且散熱翅片的內側位置設有直徑遞減且同心設置的散熱翅片,散熱翅片之間設有環形儲放槽,因此散熱翅片可以加快散熱速度,同時環形儲放槽可以實現固體香料的放置,這樣在散熱的過程中,可以使得固體香料受熱揮發,這樣整體便具有額外的香薰功能,而且無需額外耗能,整體更加環保,適合KTV這種娛樂環境使用。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散熱翅片采用銅材制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再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外殼的前端面兩側設有向兩側延伸的安裝耳,且安裝耳上開設有安裝螺孔。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中散熱銅管通過導熱硅膠與主控模塊上的各發熱部件相接觸,通過散熱銅管將主控模塊散發出的熱量傳遞給銅板,散熱翅片可以加快散熱速度,同時環形儲放槽可以實現固體香料的放置,這樣在散熱的過程中,可以使得固體香料受熱揮發,這樣整體便具有額外的香薰功能,而且無需額外耗能,整體更加環保適合KTV這種娛樂環境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多功能娛樂型音頻處理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多功能娛樂型音頻處理器中散熱香薰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多功能娛樂型音頻處理器,包括音頻處理器本體1,其中音頻處理器本體1主要包括外殼2和外殼2內的主控模塊,其中外殼2的前端面還設有與主控模塊相配合連接的顯示屏3、音頻輸入接口4、音頻輸出接口5和調節旋鈕6;所述外殼2的頂面上設有用于主控模塊散熱的散熱香薰裝置,散熱香薰裝置主要包括嵌入在外殼2頂面的銅板8和設于外殼2內側的散熱銅管9,其中散熱銅管9以焊接的形式固定連接銅板8,散熱銅管9通過導熱硅膠與主控模塊上的各發熱部件相接觸,通過散熱銅管9將主控模塊散發出的熱量傳遞給銅板8;所述銅板8的上表面位置焊接有環形的散熱翅片10,且散熱翅片10的內側位置設有直徑遞減且同心設置的散熱翅片10,散熱翅片10之間設有環形儲放槽11,因此散熱翅片10可以加快散熱速度,同時環形儲放槽11可以實現固體香料的放置,這樣在散熱的過程中,可以使得固體香料受熱揮發,這樣整體便具有額外的香薰功能,而且無需額外耗能,整體更加環保,使得KTV這種娛樂環境使用。
所述散熱翅片10采用銅材制成。
所述外殼2的前端面兩側設有向兩側延伸的安裝耳,且安裝耳上開設有安裝螺孔7。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散熱銅管9通過導熱硅膠與主控模塊上的各發熱部件相接觸,通過散熱銅管9將主控模塊散發出的熱量傳遞給銅板8,散熱翅片10可以加快散熱速度,同時環形儲放槽11可以實現固體香料的放置,這樣在散熱的過程中,可以使得固體香料受熱揮發,這樣整體便具有額外的香薰功能,而且無需額外耗能,整體更加環保適合KTV這種娛樂環境使用。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