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使用發光元件的照明裝置。
【背景技術】
[0002]以往的照明用LED(發光元件)驅動電路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來實現通常點亮模式下的高效化。另外,以往的照明用LED驅動電路若在夜間等長時間內持續微亮模式的狀態,則效率變差而電力損耗增加。因此,為了減輕微亮模式下的電力損耗,提出了各種LED驅動電路以及使用該LED驅動電路的LED照明設備。在此,微亮模式是指以比通常點亮模式少的電流驅動LED的模式。
[0003]專利文獻I的照明裝置具備:負載部,其包括多個發光元件;電源部,其向多個發光元件供給電力;電源控制部,其控制電源部的動作;以及控制電源部,其向電源控制部供給電力。而且,設置有動作停止單元和切換單元,在要使負載部的多個發光元件的一部分點亮的情況下,該動作停止單元停止供給電力的電源部的動作,該切換單元從電源部向發光元件供給電力。
[0004]例如,在作為以少量電流驅動LED的微亮模式之一的夜間常亮模式下,僅點亮一部分發光元件。在該情況下,動作停止單元使如電源部那樣的主電路的動作停止,從控制電源部向兼用作夜間常亮燈的LED供給電力,由此能夠抑制多余的電力消耗。
[0005]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2-134037號公報
【發明內容】
_6] 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0007]在如上所述的以往的技術中,未考慮到如通常點亮模式和夜間常亮模式那樣的兩個調光模式的切換時的亮度變化。因此,對用戶來說難以判斷是否發生了兩個調光模式的切換,從而可能會出現以下狀況:在進行遙控器等的操作時難以判斷出是否已轉變成期望的模式。
[0008]另外,在亮度為零的熄滅模式下,一般來說向LED供給電力的電源部內的電解電容器不蓄積電荷(不充電)。另外,在如夜間常亮模式那樣的省電的調光模式下,使LED點亮的點亮占空比被設定為低的值。這意味著對電容器充電要花費規定的時間。因此,在用戶進行從熄滅模式向如夜間常亮模式那樣的省電的調光模式的轉變操作的情況下,LED的開始點亮也需要規定的時間,從而可能出現給用戶帶來混亂的狀況。
[0009]本發明提供如下一種照明裝置:能夠容易地判明從第一調光模式向第二調光模式的切換,從而提高用戶的便利性、使用感,另外,減少從第一調光模式向第二調光模式轉變時的閃爍、點亮的延遲,從而無不協調感地點亮。
[0010]用于解決問題的方案
[0011]本發明的照明裝置具備:發光元件;電源部,其向上述發光元件供給電力;以及控制部,其控制上述電源部對上述發光元件的電力供給,進行控制使得上述發光元件的亮度等級性地變化,其中,上述控制部至少能夠以使上述發光元件在第一調光模式和第二調光模式下進行動作的方式控制上述發光元件的亮度,其中,在該第一調光模式下將上述發光元件從上述發光元件的亮度最亮的第一點亮狀態調至比該第一點亮狀態暗的第二點亮狀態,在該第二調光模式下將上述發光元件從比上述第二點亮狀態暗的第三點亮狀態調至比該第三點亮狀態暗的第四點亮狀態,并且,在將上述第一調光模式下的比上述第二點亮狀態亮且具有與該第二點亮狀態最近的亮度的點亮狀態設為第五點亮狀態的情況下,上述第二點亮狀態與上述第三點亮狀態之間的第一亮度差比上述第五點亮狀態與上述第二點亮狀態之間的第二亮度差大。
_2] 發明的效果
[0013]根據本發明的照明裝置,能夠容易地判明從第一調光模式向第二調光模式的切換,從而提高對用戶來說的便利性、使用感,減少從第一調光模式向第二調光模式轉變時的閃爍、點亮的延遲,從而無不協調感地點亮。
【附圖說明】
[0014]圖1示出本發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外觀,圖1的(a)是照明裝置的立體圖,圖1的(b)是照明裝置的平面圖。
[0015]圖2是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電路圖。
[0016]圖3是表示照明裝置的調光模式與亮度的關系的圖表。
[0017]圖4是表不將圖3中的F的部分放大表不的亮度控制的一個實施方式的圖表。
[0018]圖5是表不將圖3中的F的部分放大表不的亮度控制的另一個實施方式的圖表。
[0019]圖6是表示充電占空比、點亮占空比與照明裝置的點亮狀態之間的關系的時序圖,圖6的(a)是以往的照明裝置的時序圖,圖6的(b)是本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的時序圖。
[0020]附圖標iP,說曰月
[0021]10:商用電源;20:整流電路;30:升壓斬波電路;40:電源部;42:電解電容器;50:負載部;52:發光元件;60:點亮控制部;62:控制部;64:存儲部;66:接收部;100:照明裝置;110:上發光部;120:下發光部;130:中央發光部。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使用圖1?圖6來詳細敘述本發明所涉及的照明裝置的優選實施方式。
[0023]本發明的照明裝置100具備:發光元件52 ;電源部40,其向發光元件52供給電力;以及控制部62,其控制從電源部40向發光元件的電力供給,進行控制使得發光元件52的亮度等級性地變化,其中,控制部62至少能夠以使發光元件52在第一調光模式和第二調光模式下進行動作的方式控制發光元件52的亮度,其中,在該第一調光模式下將發光元件52從發光元件52的亮度最亮的第一點亮狀態調至比該第一點亮狀態暗的第二點亮狀態,在該第二調光模式下將發光元件52從比第二點亮狀態暗的第三點亮狀態調至比該第三點亮狀態暗的第四點亮狀態,并且,在將第一調光模式下的比第二點亮狀態亮且具有與該第二點亮狀態最近的亮度的點亮狀態設為第五點亮狀態的情況下,作為第二點亮狀態與第三點亮狀態之間的亮度差的第一亮度差比作為上述第五點亮狀態與上述第二點亮狀態之間的亮度差的第二亮度差大。
[0024]優選的是,在將第二調光模式下的比第三點亮狀態暗且具有與該第三點亮狀態最近的亮度的點亮狀態設為第六點亮狀態的情況下,第一亮度差比第三點亮狀態與第六點亮狀態之間的第三亮度差大。
[0025]優選的是,控制部62以使第一調光模式與第二調光模式之間設置有上述發光元件的亮度為零的熄滅期間的方式控制發光元件52的亮度。
[0026]優選的是,電源部40包括與發光元件52并聯連接的電解電容器42,并且控制部62以如下方式控制電源部40:以開始從上述發光元件的亮度為零的熄滅模式向第二調光模式轉變后的、比轉變為第二調光模式后的點亮占空比大的點亮占空比為充電占空比,在轉變為上述第二調光模式前開始對電解電容器42充電。
[0027]優選的是,比轉變為第二調光模式后的點亮占空比大的點亮占空比是第二調光模式下的上述第三點亮狀態的點亮占空比。
[0028]優選的是,第一調光模式是通常點亮模式,第二調光模式是夜間常亮模式。
[0029]圖1示出實施方式的照明裝置100的外觀,圖1的(a)表示照明裝置100的立體圖,圖1的(b)表示照明裝置100的平面圖。照明裝置100具備上發光部110、下發光部120、中央發光部130。上發光部110、下發光部120、中央發光部130具備圖2所示的發光元件(LED ;Light Emitting D1de:發光二極管)52和導光板。上發光部110、下發光部120、中央發光部130能夠使來自發光元件的光通過導光板而擴散,由此使光廣范圍地射出。
[0030]在本實施方式中,在通常的點亮狀態下使用的通常點亮模式下,上發光部110、下發光部120、中央發光部130均發光。另外,通過僅使中央發光部130熄滅,照明裝置100還能夠顯現如間接照明那樣的照明。
[0031]另外,在就寢時等狀況下以暗的點亮狀態來使用的情況下,照明裝置100能夠以夜間常亮模式來使用。夜間常亮模式是以少量電流來驅動發光元件的微亮模式之一,也能夠實現照明裝置100的節能化。在本實施方式中,僅中央發光部130在夜間常亮模式下點
[0032]在通常點亮模式下,能夠對照明裝置100的亮度在100%?5%的范圍內進行調光(調整),從而顯現亮度。另外,在夜間常亮模式下,照明裝置100的亮度使用1.5%?0.5%的范圍,由此顯現作為夜間常亮模式的暗度。該暗度也可以說是在就寢時用戶不會覺得晃眼又能夠識別周圍的亮度。在此“亮度”主要與照度對應。
[0033]照明裝置100的調光模式(包括通常點亮模式和夜間常亮模式)能夠通過操作圖2所示的遙控器200的按鈕來切換。通過例如按“平時”的按鈕,信號S被發送,照明裝置100在通常點亮模式下進行動作,確保亮的點亮狀態。通過在該狀態下例如按“明”、“暗”的按鈕,信號S被發送,如果是“明”信號則照明裝置100的點亮占空比變大而變亮。如果是“暗”信號則照明裝置100的點亮占空